主办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主管单位:文化部 ISSN:1672-5735 CN:11-5134/TB
《演艺设备与科技》是一本由文化部主管,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艺术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艺术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演艺设备与科技》主要内容栏目有灯光技术、音响技术、演出场馆建设、广电制作技术、乐器、舞台美术、行业扫描。
《演艺设备与科技》主要发文机构有:国家大剧院(发文量3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舞台;剧院;舞台机械;大剧院;国家大剧院”;上海戏剧学院(发文量2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舞台;舞台灯;光学;舞台灯光;灯具”;兰州理工大学(发文量2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舞台;舞台机械;液压;污染;污染控制”。
《演艺设备与科技》主要发文主题有舞台、音响、演艺设备、音乐、剧院、扩声、乐器、灯光、声系统、扩声系统。其中又以”舞台(28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音响”(196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演艺设备”(17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扩声系统”,仅发文85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艺术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艺术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艺术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国家大剧院 | 37 | 舞台;剧院;舞台机械;大剧院;国家大剧院 |
上海戏剧学院 | 29 | 舞台;舞台灯;光学;舞台灯光;灯具 |
兰州理工大学 | 20 | 舞台;舞台机械;液压;污染;污染控制 |
中央音乐学院 | 19 | 乐器;音乐;管乐;民族乐器;管乐器 |
中央电视台 | 15 | 电视;晚会;灯光设计;演播;演播室 |
文化部 | 13 | 文化;文化设施;全国文化;文化设施建设;事业费 |
中国戏曲学院 | 12 | 乐器;艺术;视觉;视觉艺术;舞台 |
中央戏剧学院 | 12 | 舞台;音乐;灯光设计;舞台设计;演出 |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 12 | 舞台;舞台灯;舞台灯光;灯光设计;话剧 |
北京理工大学 | 10 | 声系统;屏幕;显示技术;扩声;扩声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