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自治区地方志编委员会;新疆地方志学会 主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篡委员会 ISSN:1004-1826 CN:65-1128/K
《新疆地方志》是一本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篡委员会主管,新疆自治区地方志编委员会;新疆地方志学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化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文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4 《新疆地方志》主要内容栏目有志书评述、方志论谈、工作研究、年鉴编纂、为现实服务、史海拾贝。
《新疆地方志》主要发文机构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发文量20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地方志;志书;修志;民族;方志工作”;新疆大学(发文量6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清代;民国;盛世才;突厥;文化”;新疆社会科学院(发文量4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档案;述论;通志;西汉;新疆通志”。
《新疆地方志》主要发文主题有地方志、修志、志书、方志工作、编纂、地方志工作、修志工作、通志、新疆通志、方志事业。其中又以”地方志(973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修志”(624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志书”(48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方志事业”,仅发文196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文化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文化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文化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 | 207 | 地方志;志书;修志;民族;方志工作 |
新疆大学 | 69 | 清代;民国;盛世才;突厥;文化 |
新疆社会科学院 | 47 | 档案;述论;通志;西汉;新疆通志 |
新疆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 | 47 | 地方志;修志;志书;篇目设置;地方志工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36 | 兵团;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兵团;通志;屯垦 |
江西省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 | 30 | 志书;编纂;篇目;修志;条目 |
新疆师范大学 | 27 | 民族;清朝;政治;乡约;民国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 27 | 兵团;志书;修志;地方志;生产建设兵团 |
新疆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 | 19 | 石油;石油工业;地方志;功绩;修志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18 | 地方志;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修志;地方志事业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6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 | 3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 | 2 |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 | 1 |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 1 |
国家民委重点项目 | 1 |
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基金 | 1 |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