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延边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延边州文化局 主管单位: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ISSN:1005-6203 CN:22-1041/I
《文学与艺术》是一本由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延边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延边州文化局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学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文学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文学与艺术》主要内容栏目有文学研究、艺术理论、文艺探讨、学术论坛、艺体教育。
《文学与艺术》主要发文机构有:四川美术学院(发文量11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上海大学(发文量7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四川大学(发文量6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
《文学与艺术》主要发文主题有教学、艺术、教育、文化、音乐、英语、文学、语文、审美、美术。其中又以”教学(407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艺术”(28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教育”(18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美术”,仅发文66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文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文学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文学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四川美术学院 | 116 | |
上海大学 | 70 | |
四川大学 | 64 | |
山东师范大学 | 57 | |
辽宁大学 | 39 | |
福建师范大学 | 36 |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32 | |
郑州华信学院 | 29 | |
西北师范大学 | 23 | |
四川师范大学 | 21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6 |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 3 |
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 2 |
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 2 |
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 2 |
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 | 1 |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1 |
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 1 |
“十一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 1 |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