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档案学会 主管单位: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档案学会 ISSN:1006-804X CN:31-1703/G2
《上海档案》是一本由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档案学会主管,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档案学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档案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档案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上海档案》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上海档案》主要发文机构有:上海市档案馆(发文量8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上海大学(发文量6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发文量4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
《上海档案》主要发文主题有档案、档案工作、档案管理、档案事业、档案信息、文化、档案局馆、档案利用、企业、馆藏。其中又以”档案(3401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档案工作”(856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档案管理”(46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馆藏”,仅发文150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档案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档案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档案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上海市档案馆 | 87 | |
上海大学 | 64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 48 | |
中国人民大学 | 19 | |
《上海档案》编辑部 | 18 | |
松江区档案局 | 17 | |
上海市公安局 | 14 | |
黄浦区档案局 | 13 | |
南京政治学院 | 13 | |
华东师范大学 | 13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8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