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 主管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ISSN:-- CN:31-1227/F
《上海财税》是一本由上海市财政局主管,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经济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上海财税》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上海财税》主要发文机构有:上海市财政局(发文量19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会计;企业;财政;财务;企业会计”;国家税务总局(发文量6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税收;税务;所得税;企业;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文量6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会计;财务;财政;企业;财务管理”。
《上海财税》主要发文主题有税收、企业、税务、财政、会计、纳税、增值税、征管、财务、所得税。其中又以”税收(565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企业”(522篇),发文量第三的是“税务”(444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所得税”,仅发文238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经济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经济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经济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上海市财政局 | 192 | 会计;企业;财政;财务;企业会计 |
国家税务总局 | 64 | 税收;税务;所得税;企业;纳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60 | 会计;财务;财政;企业;财务管理 |
上海证券 | 50 | 证券;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金融;银行 |
上海财经大学 | 41 | 税收;企业;财政;税制;会计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 23 | 财政;公共;政府;市场经济;公共财政 |
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21 | 上海经济;政府;经济发展;美国政府;经济增长 |
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 19 | 财政;企业;资产;国有企业;税收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16 | 财政;税制;税收;税制改革;财税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6 | 税收;纳税;财政;税率;税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