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法律出版社 主管单位:法律出版社 ISSN:-- CN:11-4125/C
《司法业务文选》是一本由法律出版社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司法业务文选》主要内容栏目有新规章解读、部门规章、立法动态、部门规章、法治焦点。
《司法业务文选》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文量30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院;民法;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国务院(发文量23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条例;违法;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条例;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量10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中华人民;行政;违法;地方人民政府;人民”。
《司法业务文选》主要发文主题有行政、条例、法律、法院、违法、司法、中华人民、刑事、法定、处罚。其中又以”行政(752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条例”(356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法律”(33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处罚”,仅发文224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301 | 法院;民法;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
国务院 | 238 | 条例;违法;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条例;国务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05 | 中华人民;行政;违法;地方人民政府;人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102 | 出口;服务提供者;行政;法定;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95 | 司法;行政;司法行政;律师;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85 | 财政;财政部;资产;会计;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83 | 刑事;刑事案件;检察;犯罪;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73 | 海事;海事管理;海事管理机构;运输部;交通运输 |
国家税务总局 | 72 | 税务;税收;税务机关;所得税;征收 |
国务院办公厅 | 67 |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行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