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社 主管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ISSN:1004-8197 CN:11-3148/C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一本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社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会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社会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423999987542629 《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内容栏目有计生视点、各地传真、信息天地、理论与思考、本刊关注、市县主任谈计生、家庭发展、问题与思考、论坛、卷首语、三言两语、市县聚焦、领导访谈、健康中国、健康促进、特别策划、特稿、视点等。
《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文量15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计划生育;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发文量11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人口;计划生育;健康;老龄化;出生人口”;《人口与计划生育》编辑部(发文量10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计生委;人口;专访;人口计生委;书记”。
《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发文主题有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计生工作、健康、计生委、群众、流动人口、育龄。其中又以”计划生育(351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人口”(3159篇),发文量第三的是“计生工作”(180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育龄”,仅发文544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社会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社会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社会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154 | 计划生育;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 116 | 人口;计划生育;健康;老龄化;出生人口 |
《人口与计划生育》编辑部 | 109 | 计生委;人口;专访;人口计生委;书记 |
北京大学 | 67 | 计划生育;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农村;养老 |
中国人民大学 | 60 | 人口;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增长;中国人口 |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43 | 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
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 | 42 | 计划生育;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避孕 |
湖北省人口计生委 | 36 | 人口;计生工作;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 |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 30 | 人口;计划生育;计生工作;人口发展;人口计生工作 |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 | 30 | 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人口性别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7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3 |
“曙光计划”项目 | 2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 |
联合国人口基金 | 2 |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 | 2 |
福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 1 |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 1 |
国家教育部“985工程” | 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