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主管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SSN:-- CN:21-1482/D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管,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治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治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发文机构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发文量8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人大;条例;审查;审查情况;审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发文量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上位法;条例;修订草案;管理条例;用能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发文量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审议;审议意见;人大;人大常委会;常委”。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发文主题有条例、人大、管理条例、审议、审查、上位法、行政、审查情况、常委、追究。其中又以”条例(111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人大”(10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管理条例”(53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追究”,仅发文25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治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治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 83 | 人大;条例;审查;审查情况;审议 |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 7 | 上位法;条例;修订草案;管理条例;用能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6 | 审议;审议意见;人大;人大常委会;常委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4 | 上位法;条例;噪声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日经 |
辽宁省财政厅 | 3 |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收人;税收;税收收人 |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 3 | 条例;正当;正当竞争;日经;上位法 |
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 | 1 | 森林公园;条例;林权;集体林;集体林权 |
辽宁省审计厅 | 1 | 预算执行;债务;债务管理;政府债务;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