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主管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 ISSN:0438-3818 CN:21-1041/I
《海燕》是一本由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主管,大连新闻传媒集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学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文学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海燕》主要内容栏目有主编推荐、中短篇小说、都市美文、诗神_头条诗人、诗神_当代诗人、诗神_外一首、新批评、专栏。
《海燕》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国作家协会(发文量12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辽宁省作家协会(发文量7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文学院(发文量3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
《海燕》主要发文主题有文学、文学作品、代文、小说、诗歌、散文、现代文、现代文学、作家、诗集。其中又以”文学(1081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文学作品”(497篇),发文量第三的是“代文”(49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诗集”,仅发文26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文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文学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文学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国作家协会 | 120 | |
辽宁省作家协会 | 70 | |
文学院 | 34 | |
《海燕·都市美文》编辑部 | 23 | |
辽宁师范大学 | 22 |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21 | |
大连大学 | 21 | |
北京大学 | 14 | |
江汉大学 | 10 | |
辽宁大学 | 10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