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ISSN:-- CN:46-1073/D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治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治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内容栏目有国家部委办局文件、国务院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令、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文机构有:海南省人民政府(发文量42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政府;人民;民政;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量15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直辖市;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发文量12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国务院;直辖市;政府;直属机构;人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文主题有政府、民政、人民、办公厅、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行政、国务院、旅游。其中又以”政府(660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民政”(536篇),发文量第三的是“人民”(526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旅游”,仅发文233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治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治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427 | 政府;人民;民政;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 | 156 | 直辖市;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 | 122 | 国务院;直辖市;政府;直属机构;人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09 | 财政;金管;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 |
海南省财政厅 | 86 | 财政;财政厅;印发;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 |
海南省教育厅 | 67 | 教育;教师;印发;教规;招生 |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1 | 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财政厅;印发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40 | 公告;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港;条例;机关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8 | 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城乡建设;建规 |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8 | 印发;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