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ISSN:1002-3496 CN:45-1326/D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编辑出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治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治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内容栏目有自治区人民政府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人事任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文机构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量197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办公厅;政府;民政;人民;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量84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印发;政府;直属机构;民政;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文量14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经济管理;转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文主题有政府、民政、人民、人民政府、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直属机构、经济管理、国务院。其中又以”政府(2014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民政”(1953篇),发文量第三的是“人民”(1933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国务院”,仅发文24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治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治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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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1976 | 办公厅;政府;民政;人民;人民政府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840 | 印发;政府;直属机构;民政;人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40 |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经济管理;转发 |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 21 | 军事;征兵;征兵工作;武装;武装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3 | 财政;财政部;印发;基金;政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11 | 教育;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厅;印发;教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印发;经济管理;基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印发;社规 |
国务院办公厅 | 4 |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直辖市;直属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3 | 印发;科学技术厅;智库;智库建设;容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