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主管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ISSN:-- CN:11-4747/D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是一本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经济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主要发文机构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量9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外汇;银行;外汇管理;资本;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发文量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银行;账户;证券;外汇;外汇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文量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加工贸易;预收;预收货款;商务;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主要发文主题有外汇、外汇管理、银行、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账户、资本、金融、法律、中国外汇。其中又以”外汇(25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外汇管理”(137篇),发文量第三的是“银行”(125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中国外汇”,仅发文5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经济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经济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经济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98 | 外汇;银行;外汇管理;资本;金融 |
中国人民银行 | 6 | 银行;账户;证券;外汇;外汇市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3 | 加工贸易;预收;预收货款;商务;商务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3 | 银监会;证券;证券化;商务;商务部 |
中国保监会 | 2 | 银行;银行资本;有关事项;中国保监会;商业银行 |
海关总署 | 2 | 印发;预收;预收货款;收汇;收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1 | 审批;审批标准;总署;加工贸易;工业用地 |
国土资源部 | 1 | 审批;审批标准;总署;加工贸易;工业用地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1 | 银行;指定银行;外汇;外汇指定银行;废止 |
中国证监会 | 1 | 银行;银行资本;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资本;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