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主管单位:广东省文化厅 ISSN:1007-0400 CN:44-1422/J
《广东艺术》是一本由广东省文化厅主管,广东省艺术研究所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艺术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艺术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广东艺术》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广东艺术》主要发文机构有:广东省文化厅(发文量1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艺术;文化;社会主义;主义;文化厅”;中国艺术研究院(发文量1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戏剧;文化;戏曲;粤剧;剧本”;文化部(发文量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舞台;演艺;社会;舞蹈;舞台表演”。
《广东艺术》主要发文主题有艺术、戏剧、音乐、文化、粤剧、演出、戏曲、舞台、舞蹈、表演。其中又以”艺术(90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戏剧”(563篇),发文量第三的是“音乐”(34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表演”,仅发文21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艺术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艺术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艺术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广东省文化厅 | 17 | 艺术;文化;社会主义;主义;文化厅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14 | 戏剧;文化;戏曲;粤剧;剧本 |
文化部 | 8 | 舞台;演艺;社会;舞蹈;舞台表演 |
中央戏剧学院 | 6 | 戏剧;戏剧学;演出;布莱希特;小剧场 |
安徽大学 | 5 | 艺术;争鸣;直面;直面现实;戏剧 |
中山大学 | 4 | 戏剧;剧团;粤剧;粤剧表演;地方戏 |
南京大学 | 3 | 文学;戏剧;赵氏孤儿;直面;直面现实 |
广东美术馆 | 3 | 作品展;美术;油画;油画作品;油画作品展 |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 2 | 希特勒;纳粹;施特劳斯;电影;电影界 |
上海话剧艺术中心 | 2 | 话剧;演出;情感;温馨;冬天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4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 |
广东省“211工程”项目 | 1 |
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 1 |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1 |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