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主管单位: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ISSN:-- CN:44-1086/K
《广东史志》是一本由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管,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历史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历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广东史志》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广东史志》主要发文机构有: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发文量5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地方志;修志;编纂;志书;县区”;暨南大学(发文量4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民国;岭南;明清;陈炯明;商品经济”;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发文量4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地方志;修志;志书;编纂;县志”。
《广东史志》主要发文主题有地方志、志书、修志、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编纂、文化、县志、政府、史志。其中又以”地方志(397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志书”(15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修志”(142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史志”,仅发文63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历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历史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历史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 52 | 地方志;修志;编纂;志书;县区 |
暨南大学 | 46 | 民国;岭南;明清;陈炯明;商品经济 |
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 44 | 地方志;修志;志书;编纂;县志 |
中山大学 | 35 | 岭南;通志;夫人;印刷;印刷业 |
广州市地方志 | 25 | 县区;编纂;政治;修志;志书 |
华南师范大学 | 23 | 屈大均;《广东新语》;岭南文化;明清;地方志 |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 23 | 抗日;战时;战争;抗日战争;抗日战争时期 |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 21 | 地方志;图书;藏书;中国地方志;疏误 |
汕头市地方志办公室 | 12 | 滥觞;修志;雍正;喻义;道士 |
湛江师范学院 | 12 | 元代;唐末;唐末五代;统治;纠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