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东省民政学会 主管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ISSN:1007-7197 CN:44-1170/D
《广东民政》是一本由广东省民政厅主管,广东省民政学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治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治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广东民政》主要内容栏目有卷首页、特别关注、民政文苑、岭南视点、美文悦读、岭南视点、他山之石等。
《广东民政》主要发文机构有:广东省民政厅(发文量6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民政;社会主义;主义;福利;政工”;海丰县民政局(发文量3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民政;政工;双拥;民政工作;政府”;江门市民政局(发文量2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民政;政工;民政工作;慈善;勇于”。
《广东民政》主要发文主题有民政、福利、政工、民政工作、政府、救助、社会、民政部、干部、群众。其中又以”民政(602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福利”(243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政工”(211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群众”,仅发文14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治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治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治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广东省民政厅 | 61 | 民政;社会主义;主义;福利;政工 |
海丰县民政局 | 39 | 民政;政工;双拥;民政工作;政府 |
江门市民政局 | 27 | 民政;政工;民政工作;慈善;勇于 |
《广东民政》编辑部 | 25 | 民政;政府;人民;社会;社会保障 |
惠州市民政局 | 21 | 社会救助;群众;救助;民政;低保 |
四会市民政局 | 17 | 政府;民政;健康;低保;农村 |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 15 | 社会组织;社会;民间组织;行业协会;民政 |
惠来县民政局 | 14 | 民政;民政部;民政部门;特困;特困户 |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 13 | 救助;人民;人为本;书记;乞讨 |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 12 | 社会工作;民政;政工;民政工作;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