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主管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ISSN:1002-4522 CN:11-1659/TN
《广播与电视技术》由何剑辉担任主编,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主办的一本电子类部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74年。主要刊登电子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460.00元。邮发代号:82-464,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广播与电视技术》是一本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电子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电子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55 《广播与电视技术》主要内容栏目有中国广电·5G广播专栏、热点·论点_“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专栏、内容制播、有线网络、无线覆盖、安全播出与监测监管、论述·点评、行业聚焦。
《广播与电视技术》主要发文机构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文量27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广播;电视;广播电视;入网;入网公告”;视网(发文量25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广电;有线;广电网;电网络”;中央电视台(发文量16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电视台;演播;演播室;节目”。
《广播与电视技术》主要发文主题有电视、广播、广播电视、广电、有线、网络、数字电视、电视台、媒体、节目。其中又以”电视(643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广播”(4165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广播电视”(2048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节目”,仅发文866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电子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电子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电子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273 | 广播;电视;广播电视;入网;入网公告 |
视网 | 257 | 电视;广电;有线;广电网;电网络 |
中央电视台 | 167 | 电视;电视台;演播;演播室;节目 |
广播科学研究院 | 156 | 电视;广播;数字电视;广播电视;有线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144 | 电视;广播;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电视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 123 | 电视;广播;有线;有线电视;广播电视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121 | 广播;电台;广播电台;录音;电视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120 | 电视;广电;广播;广播电视;媒体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 114 | 广播;电视;广电;广播电视;视频 |
中国传媒大学 | 105 | 广播;电视;视频;媒体;音频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 69 |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 31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25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 17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基金 | 5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4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 3 |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 2 |
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 | 2 |
北京市财政专项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