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ISSN:1002-7173 CN:11-1336/D
《法律与生活》由李秀平担任主编,由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一本政法类部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4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半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304.00元。邮发代号:2-880,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法律与生活》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1 《法律与生活》主要内容栏目有卷首语、法眼观察、热闻与法、封面故事、在线旅游:疫情下的逆境与自救、热案锐评、大事小情、头条人物、案惊四座等。
《法律与生活》主要发文机构有:《法律与生活》编辑部(发文量68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法院;律师;刑事;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发文量13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刑事;司法;民法;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文量13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法院;司法;电视;合同”。
《法律与生活》主要发文主题有法律、法院、犯罪、民法、司法、律师、人民法院、诉讼、刑事、人民。其中又以”法律(2118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法院”(136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犯罪”(111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人民”,仅发文648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 689 | 法律;法院;律师;刑事;民法 |
中国政法大学 | 138 | 法律;刑事;司法;民法;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132 | 法律;法院;司法;电视;合同 |
中国人民大学 | 131 | 法律;犯罪;刑法;刑罚;律师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 93 | 服刑;服刑人员;监狱;监区;认罪 |
《金融时报》 | 84 | 法律;法治;违法;犯罪;文明 |
北京大学 | 81 | 刑法;法学;法律;犯罪;刑法学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78 | 诉讼;刑事;判决;法律;法院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66 | 水浒;犯罪;孩子;水浒传;鲁智深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63 | 经济学;企业;交易;逻辑;法律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北京工业大学博士启动基金 | 1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