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福建省地方志学会 主管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ISSN:1003-157X CN:35-1027/K
《福建史志》是一本由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管,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福建省地方志学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历史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历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8 《福建史志》主要内容栏目有八闽史论、海峡志坛、史料考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闽台史谭、文化丛谈、读志书 学党史、史海钩沉。
《福建史志》主要发文机构有:福建师范大学(发文量15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明清;文化;明代;教育;明清时期”;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发文量10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地方志;方志工作;修志;地方志工作;编纂”;厦门大学(发文量3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信仰;社会;禅师;华侨;海军”。
《福建史志》主要发文主题有地方志、文化、编纂、方志工作、修志、地方志工作、志书、修志工作、条例、编纂工作。其中又以”地方志(523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文化”(255篇),发文量第三的是“编纂”(253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编纂工作”,仅发文9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历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历史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历史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福建师范大学 | 151 | 明清;文化;明代;教育;明清时期 |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104 | 地方志;方志工作;修志;地方志工作;编纂 |
厦门大学 | 38 | 信仰;社会;禅师;华侨;海军 |
厦门地方志 | 22 | 地方志;编纂;地方志工作;民国;方志工作 |
中共福建省委 | 20 | 地方志;宋代;通志;修志;编修 |
泉州师范学院 | 20 | 政治;殖民;地名;清朝;文化 |
永春县委党史研究室 | 15 | 民国;清代;档案;游历;育发 |
三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15 | 地方志;地方志工作;方志工作;修志;志书 |
福建社会科学院 | 14 | 中国近代史;儒学;孙中山;文化;明代 |
泉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13 | 地方志;地方志工作;方志工作;文化;修志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6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12 |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5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5 |
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 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 |
国家留学基金 | 1 |
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 | 1 |
福建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