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福建省法学会 主管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ISSN:-- CN:--
《福建法学》是一本由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福建省法学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3 《福建法学》主要内容栏目有卷首语、理论探索、立法研究、法律实务、案例评析。
《福建法学》主要发文机构有:厦门大学(发文量14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司法;诉讼;民事;合同”;华东政法大学(发文量8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刑法;司法;犯罪;法律;刑事”;福建省法学会(发文量6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学;法律;司法;法学研究;法治”。
《福建法学》主要发文主题有法律、诉讼、司法、犯罪、刑事、民事、法学、法治、行政、法院。其中又以”法律(47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诉讼”(308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司法”(295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法院”,仅发文13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厦门大学 | 142 | 法律;司法;诉讼;民事;合同 |
华东政法大学 | 83 | 刑法;司法;犯罪;法律;刑事 |
福建省法学会 | 67 | 法学;法律;司法;法学研究;法治 |
西南政法大学 | 53 | 法律;诉讼;合同;犯罪;企业 |
中国政法大学 | 41 | 法律;刑法;刑事;诉讼;司法 |
南京大学 | 36 | 法律;司法;诉讼;合同;行政 |
北京大学 | 36 | 行政;司法;刑法;主义;法律 |
上海财经大学 | 33 | 司法;刑法;权利;法律;犯罪 |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29 | 法律;司法;企业;两岸;公司法 |
武汉大学 | 26 | 司法;法律;权法;刑事;合同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7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