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法制日报社 主管单位:司法部 ISSN:1672-6545 CN:11-5193/D
《法人》是一本由司法部主管,法制日报社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5 《法人》主要内容栏目有时评、奇特圆桌_航天、运动、社会、通信、生物、健康、视野、洞察者、特别报道、产业_教育等。
《法人》主要发文机构有:《法人》编辑部(发文量76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企业;法律;律师;政府;地产”;中国政法大学(发文量6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企业;法律;资产;法治;产权”;北京大学(发文量4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证券;银行;证监会;证券市场”。
《法人》主要发文主题有企业、法律、金融、律师、银行、法院、司法、政府、法治、企业家。其中又以”企业(1412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法律”(856篇),发文量第三的是“金融”(475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企业家”,仅发文29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法人》编辑部 | 762 | 企业;法律;律师;政府;地产 |
中国政法大学 | 61 | 企业;法律;资产;法治;产权 |
北京大学 | 45 | 法律;证券;银行;证监会;证券市场 |
中国人民大学 | 36 | 企业;法律;银行;诉讼;资产 |
湖北经济学院 | 34 | 皇帝;官场;雍正;政府;治国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30 | 企业;产权;知识产权;刑事;知识产权战略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25 | 商标;资产;政治;政治学;证券 |
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 | 24 | 企业;老板;社会责任;太阳能;企业家 |
能源集团 | 20 | 能源;政府;现代能源;护法;环境保护法 |
清华大学 | 18 | 证券;中国式;诉讼;企业;企业家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