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长安杂志社 主管单位: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ISSN:1009-1955 CN:11-3295/D
《长安》是一本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管,长安杂志社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03 《长安》主要内容栏目有省部专论、省委书记、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含自治区、直辖市)、中央部委领导对本省、本部门政法、综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长安》主要发文机构有:《长安》编辑部(发文量239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政法;书记;政法委;法治;人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发文量6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政法;法治;主义;政法工作;社会主义”;中国法学会(发文量2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法治思想”。
《长安》主要发文主题有政法、治安、平安建设、政法委、法治、纠纷、群众、书记、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其中又以”政法(2677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治安”(1501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平安建设”(1261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社会治安”,仅发文922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长安》编辑部 | 239 | 政法;书记;政法委;法治;人民 |
中共中央政治局 | 66 | 政法;法治;主义;政法工作;社会主义 |
中国法学会 | 22 | 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法治思想 |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 20 | 平安建设;治安;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新华通讯社 | 20 | 中共;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总书记;书记;总书记 |
江西省委 | 19 | 政法;政法工作;社会治理;政治;书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16 | 社会主义;司法;主义;法院;法治 |
贵州省委 | 15 | 政法;政法工作;治安;法治;政法委 |
安徽省委 | 14 | 社会治理;枫桥经验;法治;政法;政法工作 |
青岛市委 | 13 | 政法;政法工作;政法委;市委;市委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