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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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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中国农史杂志》2015年第四期

赫哲族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艺术、科学和文化价值,对其进行全面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实际上是一个由众多利益相关者组成并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系统整体,各方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只有合理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实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切实推进赫哲族渔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及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应用研究

(一)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和内涵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管理学中用于评价战略的重要分析工具,广泛应用在企业营销战略的制定、制度政策的制定与管理及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的概念于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院(StanfordInstitute)首次正式提出,其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失去其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的一些利益群体1,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社区等。这种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可以看作是对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股东至上”公司治理理念的一种挑战和质疑,使人们认识到在企业的周围除了股东还存在许多关乎企业生存的利益群体,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只为股东服务2。早期关于利益相关者更多的是对“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的界定,界定的依据是某一群体对于企业的生存是否具有重要影响。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以弗里曼(Freeman)、多纳德逊(Donaldson)、米切尔(Mitchell)为代表的一批管理学家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其中,以弗里曼的观点最具代表性,弗里曼在其经典著作《战略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的方法》中指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者受到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3。弗里曼不仅将影响组织目标达成的个体和群体视为利益相关者,同时也将受组织目标达成过程中所采取行动影响的个体和群体看作利益相关者,并将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部门、当地的社区、环境保护主义者等,都纳入了利益相关者的范畴,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奠定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研究的基础。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体的投入或参与,这些行为主体在想要达成的目标和实现的利益上存在差异,而组织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因此,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要综合平衡对组织目标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采取各种途径规范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考虑这些利益相关者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投入的资本或是承担的风险,或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的代价,保证资本和收益的均衡分配,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补偿,同时,有效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仅有利于增强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程度,提高对组织利益的关注度,还有利于组织完成更好的长远目标4。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在企业战略分析、规划和实施以及战略决策中的作用,强调企业发展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影响、双向互动的复杂关系,为企业战略管理评价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视角,并迅速成为管理学研究领域中一种重要的理论工具。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应用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后,利益相关者理论因其实际运用的可操作性、表达准确性和普遍有效的解释力而得到管理学、伦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的关注,其研究主体开始从企业扩展到政府、社区、城市、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等。随着人们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利益相关者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中。众所周知,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的各个组织或群体各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追求,并且在某些时候这些利益是相互冲突、难以协调和动态变化的,基于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其强调利益协调和发展可持续性的核心理念而具有为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提供分析指导的价值。事实上,利益相关者参与文化遗产管理的方式有助于将文化遗产的保护置于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框架内,统筹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最终实现利益相关者“双赢”或者“多赢”,因此在西方国家已被广泛采纳1。目前,国内关于文化遗产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大部分是基于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视角进行利益相关者的理论推演或案例分析,而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研究却几乎没有展开。张素霞(2014)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并提出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依据评价模型提出了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2。邓玲珍(2014)构建承载宗教活动功能的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初期的利益相关者图谱,并以西安市主要佛教寺院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为例,在对佛教文化遗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非均衡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承载宗教活动的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初期利益分配非均衡问题的路径3。胡北明等(2014)以世界遗产地九寨沟为例,认为管理体制作为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实现的制度规定,针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应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指出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的利益平衡机制,构建遗产资源开发的制度性监督机制,完善遗产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是未来我国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4。尹乐等(2013)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利用AHP方法构建非遗旅游资源评价体系,通过对皖东地区旅游直接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居民及游客进行问卷调查,得出其对非遗旅游资源评分值5。王纯阳(2012)以开平碉楼与村落为例,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探讨了村落遗产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及其实现方式,指出村落遗产地不同类型的核心利益相关者都有特定的利益诉求,并且与各种利益诉求的重视程度之间存在差异6。陈辰(2011)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南京市佛教遗产为例,分析了佛教遗产旅游的利益相关者,指出其中核心利益相关者(佛教旅游者、当地社区、政府部门和旅游企业)在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冲突是造成种种开发问题的重要原因,最后提出佛教遗产旅游开发的利益协调对策7。

二、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一)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界定任何领域在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时都离不开所研究的组织目标,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利益相关者界定也是如此。渔文化遗产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资源,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目标是对“渔文化遗产”这种特殊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因此,在这个目标下,借鉴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我们将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利益相关者界定为:“任何对于实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目标产生影响或受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目标影响的个人和群体。”这一定义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或活动必须实际参与了赫哲族的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并且与之有着紧密或松散的关系;第二,利益相关者承担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可能带来的风险,可能从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目标中获益或受损;第三,利益相关者可能既影响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目标的实现,又同时受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目标的影响;第四,任何一方利益相关者行为的改变,将会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整体目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会因利益相关者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等的不同而不尽相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在具体实践中所处的阶段以及面临的外部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动态性的特点,而且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角色和地位也会随之调整和改变。

(二)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利益相关者的构成根据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可以初步判断出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比较繁杂,一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具有可替代性、重复性、同质性等复杂的相互关系,因此,要进一步厘清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首要任务是在界定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结合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际情况,进行利益相关者的分类研究,构建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基本图谱。笔者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之上,结合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特点及具体内容,认为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当地政府、赫哲族渔民、非渔民的赫哲族民众、当地社区居民、当地旅游企业、遗产传承人、资源管理部门(如文化部门、渔业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等)、遗产地经营者、旅游者、学术机构和专家、媒体、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政治或经济或文化等大环境、其它利益相关者。在这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中,首先,不同利益相关者影响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行为主动性存在差异,有的利益相关者会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主动施加影响,也会承担着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义务以及随之可能产生的风险,而另外一些利益相关者则是被动地受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带来的影响,也会被动地适应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要求。其次,各个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具有的影响力以及受到其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某些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具有绝对影响力,而另一些则影响不大,甚至游离于利益相关者的边缘地带,反之,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可能对某些个体和群体产生重大影响,而对另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相对较弱。再者,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与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之间关系的性质和紧密程度也是不同的,这种关系可以是经济关系、法律关系或道德关系,可以是直接的、密切相关的关系,也可以是间接的、松散的和相对次要的关系。最后,在特定的阶段,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在紧迫性上存在差异,有些利益相关者在某一状态下其利益诉求必须很快得到满足,否则就会影响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根据以上利益相关者的特点,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们关于利益相关者分类的相关研究1,笔者将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战略利益相关者和外围利益相关者三个基本层次。1.核心利益者。是指那些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较高的期望、投入的资本和承担的风险较大、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或者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相关的决策和行动会对他们产生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当地政府、赫哲族渔民、当地社区居民、遗产传承人等,这些群体或个人是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主体,拥有直接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以及道德利益。他们的利益需求以及利益满足程度直接决定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必须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2.战略利益者。是指那些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与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发生较为密切的关系,或带来发展机会或形成一定威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对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有着间接或潜在的影响力。主要包括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学术界和专家、学术机构。3.外围利益者。指除核心利益者和战略利益者外对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有一定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外围利益者对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的目标实现影响不大,主要包括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及更广泛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

(三)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利益相关者分析1.政府。这里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职能管理部门。政府作为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的核心利益者,既是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主体,也是管理者和监督者。政府在整个文化遗产管理中被赋予的行政使命更多地体现在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制度建设、基础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在具体实践中,遗产地政府的角色相对中央政府更加重要,前者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还存在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利益诉求,并通过其直属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托有关政策法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管理。职能管理部门主要是与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如文化、农业、渔业、宗教、旅游、环保等部门。尽管这些部门在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行使各自独立的管理权,管理目标也有所差异,但都要承担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宣传职责,并与国家利益保持一致。2.赫哲族渔民。赫哲族渔民对于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有着强烈的认同感,赫哲族渔文化的形成发展与赫哲族渔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捕鱼为生、以鱼为食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也是赫哲族在与周围环境渐趋融合的过程中唯一保留的最为完整的传统渔文化1。作为创造、享有和传承传统渔文化的赫哲族渔民,首当其冲地感受到了现代生产生活方式以及资源环境变化给传统渔文化带来的冲击,渔文化危机一定程度上也是渔民的生存危机。因此,赫哲族渔民对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有着更多的生计利益和生态保护方面的诉求。3.当地社区。当地社区不仅是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也是承载赫哲族渔文化的土壤和环境。一方面,由于黑龙江三江流域的赫哲族聚居地比较分散,而赫哲族人口数量相对稀少,加之近年来族际通婚的频繁使赫哲族对其他民族文化更加开放包容和乐于接受,使得当地社区的非赫哲族居民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有着更加充分深刻的了解,同时,当地社区居民为赫哲族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提供了劳动力、服务及其它资源和产品,其中一些还扮演着参与者、管理者或经营者等角色,甚至成为了文化遗产传承人,因此,当地社区已成为赫哲族渔文化保护和开发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对当地社区的自然环境、社会就业以及收入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4.遗产传承人。遗产传承人是赫哲族传统渔文化最直接的承载者和保护人,他们以实际行动直接参与传统技艺、说唱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发扬、保护以及创新,遗产传承人是赫哲族渔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的决定性因素。他们也是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使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丧失了其原始功能,并随着遗产传承人的自然消亡而面临失传的危险。现实中很多遗产传承人考虑到市场需要而对一些传统技艺进行创新,既保持传统文化精髓又能满足时代要求,通过创新,使这些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的传承与弘扬。5.旅游经营者。发展旅游业是进行文化遗产开发的重要途径。作为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的核心利益者,旅游经营者主要是指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直接参与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投资者或经营者,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产业经营者,他们是旅游开发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为游客及当地居民提供包括交通、游览、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各个方面的商品和服务,以此来换取经济利益。尽管旅游经营者为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投入了资金、技术、劳动以及管理等成本,但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可能会对文化保护以及环境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6.旅游者。旅游者是各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又是赫哲族渔文化遗产开发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因此,旅游者对文化遗产的认知程度以及对各类文化旅游项目的满意程度是决定赫哲族渔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旅游者通过支付一定的时间、费用等成本能够了解到遗产地的民风民俗以及获得各种知识、原真性的文化体验以及其他物质、文化和精神上的享受,而且还能增强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甚至自主参与到传承和保护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行动中去,这样的文化遗产开发则具有积极正面的现实意义。但旅游者的不良行为和素质也可能会对遗产地旅游环境产生负面影响。7.新闻媒体。随着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新闻媒体以其传播手段多样、传播速度快捷、受众广泛等独特优势而成为宣传与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无论是传统的纸质媒体,还是新兴的电子媒体、网络媒体等,都可以通过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来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影响范围,吸引社会各界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关注,同时,新闻媒体特别是地方媒体对遗产地旅游的宣传推介会极大地推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新闻媒体所具有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也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有助于规范其发展。8.学术机构及专家。主要是那些长期开展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个人,他们所积累的大量数据资料和研究成果,为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以及旅游开发等提供专业的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相关决策。这些学术成果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不仅可以提高大众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及其重要性的认知水平,而且由于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对一些旅游开发行为也会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9.其他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以及外部环境等其他外围利益者。作为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一方面可以参与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能够享受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另一方面,遗产地的旅游开发、生态环境问题等也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息息相关。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指一些行业协会、地方社团等,他们一般是通过举办会议或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来表达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开发的关注和利益诉求。

三、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路径选择

任何行为都有其特定的目标,目标是产生行为的直接动机。由于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行为目标也是多样的和不断变化的,因此,在进行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之前,必须围绕总体目标,整合资源,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协调利益相关者在利益要求上可能存在的冲突,充分挖掘利益平衡点和契合点,通过各利益相关者的实际行动,满足各方利益需求,最终实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一)明确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总体目标赫哲族渔文化是赫哲族在长期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共生中所形成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经济生产文化,其功能价值的多元性决定了保护与开发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保护好文化遗产资源、保证代际公平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文化效益目标和生态效益目标的协调统一。在总目标下,坚持“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并举,既要注重发挥渔文化遗产的经济功能,满足遗产地社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又要坚持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满足赫哲族渔文化的持续传承性和遗产地社区的社会、文化、环境发展需要。同时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各方利益相关者的目标不能与总目标相背离。

(二)政府主导参与、协调监管各方利益相关者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赫哲族渔民、社区居民及旅游经营者等利益相关者都有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指向,而作为重要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政府谋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行政力量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行为进行引导和指导,协调各方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政府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不仅要发挥主导作用,更要保证其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整合管理职能,科学合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充分挖掘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价值,为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管理监督各方相关利益者的行为,保护好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促进遗产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重视赫哲族渔民的利益诉求赫哲族渔民是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发展中最重要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他们的参与和支持对实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对增强赫哲族渔民的民族文化归属感、改善渔民生计状况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将赫哲族渔民的利益诉求充分融入到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管理过程中,获得经济收益的充分共享,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其作为赫哲族渔文化主人翁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促成保护渔文化的自觉性。

(四)培养当地社区的共同参与意识任何一种文化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社区环境,如果没有当地社区的参与,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都只是空中楼阁。只有最大程度地提高当地居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使其在渔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中获取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保证赫哲族渔文化保护和开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提高当地社区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文化保护的认同感,鼓励社区居民自觉参与保护赫哲族传统渔文化,另一方面要让当地社区全面参与到渔文化旅游开发的规划决策、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中,同时社区居民也应承担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的责任。(五)保障遗产传承人的基本权益对赫哲族渔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通过收集整理、记录等方式进行固态保存外,更重要的还是通过遗产传承人的传承进行活态保护,为此,要充分认识遗产传承人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和价值,尊重和保护那些承载传统文化并直接关涉其延续或消失的遗产传承人1,采取多种措施,为遗产传承人提供法律、技术以及财政资金等扶持保护政策,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影响力,有效保障传承活动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培养和增加新的遗产传承人,通过普查、建档、跟踪记录等手段尽可能地避免遗产传承人的减少和消失。

(六)优化赫哲族渔文化旅游开发环境作为战略层面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与赫哲族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的相互关系主要体现在旅游开发方面。旅游经营者是赫哲族渔文化旅游开发的主体,其行为对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既要提升旅游经营者的从业素质和竞争力,增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又要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监管和约束,引导旅游经营者科学合理地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当地社区环境等方面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另外,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要充分考虑旅游者的利益需求,为旅游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旅游者对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以及景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塑造负责任的旅游者。

(七)加强学术机构的专业支撑作用学术机构和专家学者是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所涉及的研究领域涵盖社会、经济、宗教、旅游、文化、历史、艺术等多个学科,应鼓励开展不同学科的交叉合作研究,不仅可以丰富研究内容,提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可以为赫哲族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提供更为专业权威的指导,也可以作为第三方,在其它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发生矛盾时充当调查者、分析者的角色,为缓解利益冲突提供客观公正的建议对策2。因此,在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应充分尊重和吸纳专家学者的意见。

(八)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监督功能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宣传监督力量不容忽视。一方面,应充分借助媒体力量,扩大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形成全民保护赫哲族渔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和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发挥媒体对当地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媒体对旅游经营者及旅游者行为的舆论监督,弥补政府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不足,促进当地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四、结语

现实中,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实际上是一个由众多利益相关者组成并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系统整体,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系统整体能否正常运行取决于涉及的各利益相关者是否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是否为系统正常运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以及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这就必须不仅要关注短期效益,还要具备长远眼光,兼顾长远利益,合理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利益诉求,整合各方的力量和资源,形成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最终实现渔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总体战略目标。

作者:赵蕾 白洋 李争 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