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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农业水价问题利用实地考察与文献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识别、明确了利益相关者及其之间存在相互关系,然后以利益相关者的3个属性为结合点运用专家打分法、Mitchell评分法对其进行专家打分,从而确定了相关者的综合定量排序,同时对各属性排序结果和利益相关者综合排序的合理性依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综合定量排序为其他社会机构<农户及其组织<政府部门;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可通过定量排序的形式展现,可为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及进一步研究分担合理农业水价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专家打分法;Mitchell评分法;利益相关者;综合排序;农业水价
引言
为实现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和提高农业服务水平及农业水利工程管护效率,改善农业用水粗放、低效的传统用水模式以及缓解目前日趋突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中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农业水价两阶段改革试点工程,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利用经济手段提高供水服务水平、保障水利设施良性运转和促进农户节约用水。经过长期的不断努力,试点工程投入资金31.2亿元,为全面开展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2016年1月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的正式颁布标志着该项工作全面进入推进阶段,虽然前期相关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管理部门低效、工程维护不足、部分农户抵触及资金短缺等问题,从而不利于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1-4]。长期以来农业用水形成的利益分配格局由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而被打破,因需要重新分配利益使得各方之间存在利益的冲突,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各利益主体不断的进行博弈,对综合改革政策的实施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5-8]。研究分析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可确定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利益诉求,预测分析政策推行与各主体行为的相互关系,显著降低各主体博弈和利益冲突引起的改革阻力,另外还可将利益作为驱动根据各主体间的利益诉求与联动关系提高利益相关者参与水价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利益主体的积极作用推动改革,显著提升改革工作的效率。解决这一困境的关键突破口是研究分析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如李凌、汪国平等对农业用水利益相关者从农业用水供给、节水灌溉、农田水利治理及水费征缴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然而相关研究属于定性评判且研究数量相对较少。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的研究缺乏全面、准确的利益主体识别以及相关者的合理界定,从而限制了综合改革的深入发展。因此,综合定量排序利益相关者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在定量排序过程中,首先清晰的界定和准确的识别了利益相关者,然后通过定量排序利益相关者更加清晰、直观的阐述了其相互关系,进而确定了各主体方的责任与利益,可为后期农业水价分担方式的合理确定奠定理论依据[9-12]。结合相关文献,能够影响农业水价的个人或组织或受农业水价影响的组织与个人为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1研究方法
采用实地考察法和文献调研法初步确定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的范围,然后利用Mitchell评分法确定利益各方主体,为定量分析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排序根据专家打分法进行打分。伍德与米切尔等认为分析利益相关者的特征和界定利益各方主体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两个核心内容,从利益相关者的紧急性、权力性与合法性3个属性的角度米切尔逐个识别了各利益主体,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评分。在企业管理战略方面为米切尔法最早应用的领域,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近几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深入的研究,在电子健康管理、宗教旅游界定、高等教育评估以及医疗制度变迁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结合农业水价改革的特点重新定义利益相关者的3个属性,具体如下:1)各主体方的合法性。被大众所接受或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归属,不仅包括农业水价及政策收益的使用权、所有权、管理权及决策权,还应具有农业水资源的使用权与管理权。2)各主体方的权力性。一个群体、组织或个人是否拥有影响组织决策的手段、能力及地位,因此也称为影响力。主要从水价收取与水价决策两个方面,探讨分析各主体方的权力性。3)各主体方的紧急性。紧急性主要体现为在农业水价决策过程中对于某一群体的要求、意见被采纳的程度及是否被采纳的重视程度。
2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析
2.1确定利益相关者
通过探索与总结现有农业用水研究相关文献初步拟定19个农业用水利益相关者,然后结合实际研究需要将中央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及中央政府其它部门统称为“中央政府”,将地方发展改革委员会、农牧业厅、水利厅及堤防政府管理部门通称为“地方政府”,对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基于Mitchell法的紧急性、权威性与合法性3个属性识别,最后确定的各方主体见表1。对现有的利益相关者利用Mitchell法进行评判,在该方法评定标准中可以判定为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的依据为某一个人或群体至少要具备3个属性中的一个。因此,文章最终确定为15个组织或个人为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具体为新闻媒体、金融结构、农转非用水方、公益救助机构、科研结构、灌溉设备企业、水利经营者、用水农户、村社集体村委会、农民用水协会、灌区管理委员会、基层水利站、县级水利管理部门、地方与中央政府。
2.2利益相关者排序从利益相关者
3个属性的角度评价水资源使用/所有权、收益使用/所有权、管理权及决策权并分析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通过评价影响水费收取与水价定价两个方面分析利益相关者的权力性,根据意见采纳程度、重要性程度的角度分析利益相关者的紧急性。对于每个属性分别设置无、低、中、高4个等级,所对应的评分依次为0分、1-3分、4-6分、7-9分,具体见表2。对农业水价15个利益相关者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价打分,通过邀请农业用水与农业水价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各主体方打分确定其综合排序,问卷发放12份,其中收回的有效问卷10份,统计整理调查结果见表3。根据10位专家打分结果从紧急性、权威性、合法性的角度对15个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排序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紧急性、影响水费收取、水价决策、水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收益使用权与所有权、管理权及决策权7项内容,通过平均计算专家打分结果确定这7个小项的排序;将10位专家对权威性2项、合法性4项、紧急性1项评分的平均值计算确定相应的评分,然后对每一属性的利益相关者根据得分计算结果进行排序。通过综合计算紧急性、权威性、合法性平均值得到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的综合得分,最终确定综合排序。研究表明,村集体、农民用水协会及农户总体呈现的综合排序关系为:村集体村委会<用水农户<农民用水协会,用水农户在水资源所有权、管理与决策上均低于农民用水协会,而农民用水协会在收益所有权上低于农户。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和加强水利工程管护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根本目标,因此应以不增大农民负担为重要原则,以农民为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因此水费也应用于节水奖补、协会运营和工程管护,服务者主要包含村集体委员会与协会,而最终的受益人为农户,所以农户在收益使用权与所有权方面的排序较高;经农民民主协商组成的农民用水协会是具有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负责协调协商、工程管护及水费收缴等工作,具有农田水利供水设施的管理权与经营权,其主要作用是实现农民自我服务、自主管理的参与灌水,因此具有管理、决策等基本权利;作为协助上级政府管理组织农户的村委会、村集体其行政职责及其与农民的关系,使其具有相应的权利[13]。农转非用水方在其他社会机构中的合法性排在第一,其本身不具有收益使用权和法律赋予的决策权与管理权,然而通过购买的方式非农用水方可取得相应的使用权,因此所带来的收益间接影响了农业水价的管理与决策[14]。科研机构与非农用水方类似不具备法律赋予的管理权与决策权,然而科研机构作为政府智囊在农业水价改革过程中有着关键的角色与科学的研究体系,可以为政府决策从科学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间接的影响政府的管理与决策[15]。供水设备价格、状况与灌溉设备企业密切相关,并可对水价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具有间接决策权;金融机构通过在农业生产中为农户提供心态和为水利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所以在借贷偿还时具有间接的收益所有权;农户与政府行为、政策受新闻媒体的舆论影响,另外新闻媒体还具有一定的监督权;公益援助机构对于援助的设备、资金和援助对象具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权[16]。
3结论
文章在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中引入Mitchell评分法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为获取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排序根据领域内权威专家打分结果进行确定,结果显示利益相关者排序依次为社会机构<农民及农户组织<政府,综合排序结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如下3个方面:1)自1997年Mitchell评分法提出以来一直应用于利益相关者方面的研究,在学术界与企业管理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普遍性。2)邀请农业水价相关领域的10位权威专家确定的利益相关者评分结果具有权威性与科学性;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利益相关者排序相结合,综合排序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相符。3)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农业用水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分配、冲突分析以及解决方法的提出奠定了基础,研究分析紧急度、影响程度和权利可为合理分担农业水价相关研究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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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纪泽 单位: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