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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学报》2015年第十期
河南省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其流域面积分别为8.61×104、2.77×104、3.60×104、1.53×104km2,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水资源主要集聚地。河南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05×1010km3、居全国第19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420m3,居全国第22位,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世界的二十分之一(河南省统计局,2014)。其中地表水资源3.13×1010km3,浅层地下水资源2.04×1010km3,水资源模数为2.48×105km3•a-1•km-2。河南省入境河流有洛河、沁丹河及史河;过境河流有黄河、漳河及丹江。河南省入过境水量丰富,多年平均实测入过境水量4.75×1010km3,相当于河南省地表水资源量的1.5倍。尤其是黄河干流横穿我省北中部干旱地区,多年平均实测入境水量近4.00×1010km3。河南省的水资源是支撑河南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美丽河南建设不可替代的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随着河南省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能源供给形势日益严峻,人均资源指标呈递减趋势(张国兴,2014)。河南省总体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及畜禽养殖污染尤为突出(周凯等,2010;曹庭珠,2010)。水资源缺乏、水质污染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不高,劣V类水比重依然很大,废水排放量逐年递增(崔新齐等,2013),经济发展面临着资源与环境双重因素的制约(孙茜等,2015;何慧爽,2014)。随着中原经济区正式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利用强度日益扩大,使本来就已经短缺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钱发军等,20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精神,加强全省水资源环境保护,坚持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2012)。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已成为当前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是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的重要基础工作(颜梅春等,2012)。对作为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的河南省水资源安全进行评价并用以指导安全供给已是当务之急。本文以河南省统计年鉴(2005─2014年)和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2005─2014年)的数据为依据,对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为全面、准确掌握河南省的水环境质量管理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数据的来源与评价方法
1.1数据的来源数据来源于河南省历年统计年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指标数据。
1.2评价方法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的方法进行分析;地下水按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要求的方法进行分析。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水源水质评价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进行评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分别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
2结果分析
2.1全省水环境质量河南省水环境质量见表1所示。结果表明,河南省2014年化学需氧量比2013年减少了2.62%,降幅高于全国平均同比下降值2.47%。氨氮排放量比2013年减少了3.61%,降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同比下降值2.9%。各省辖市中,达到或超过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降幅的地市有济源、濮阳、焦作、许昌、郑州、漯河和商丘,新乡则升高了2.73%。省直管县(市)中,达到或者超过全省化学需氧量降幅的永城、巩义、邓州、兰考、滑县。长垣、汝州2014年比2013年化学需氧量分别增加了3.38%和2.98%。三门峡、濮阳和焦作位列各省辖市中氨氮排放量减排降幅前三位,巩义、邓州和永城位列各省直管县(市)中氨氮排放量减排降幅前三位,汝州和固始氨氮排放量增幅明显。河南省全省废水排放量增加趋势明显。2014年和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量分别同比增加了2.48%和2.16%。其中,2014年省辖市新乡、焦作和郑州增幅尤为明显,分别增加了16.35%、16.10%、9.39%。降幅明显的是平顶山、开封和漯河,分别下降了4.04%、3.12%和1.90%。省直管县(市)中,2014年永城废水排放量同比下降了56.60%之多。
2.2地表水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见表2所示。近几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是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0.7%,同比下降9.6个百分点,漯河、新乡、平顶山、郑州、驻马店5市在60%以下;省直管县(市)中新蔡达标率在60%以下。2014年,83个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7个,占44.6%;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22个,占26.5%;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4个,占4.8%;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有20个,占24.1%。其中,省辖海河流域水质污染最为严重,一直处于重度污染级别。2014年省辖海河流域1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2个,占18.2%;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2个,占18.2%;无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7个,占63.6%。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Ⅳ类水质断面增加1个,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持平。卫河、共产主义渠、汤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省辖长江流域在近3年水质级别一直维持在良好级别。
2.3城市地下水质量河南省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水质级别均保持在Ⅱ类水质级别。南阳城市地下水质相对较好,而开封和濮阳城市地下水污染相对比较严重,常年保持在Ⅲ类水质级别,2014年均有好转。其中,开封地下水主要污染因子是氟化物,濮阳地下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锰。
2.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共监测饮用水源地56个监测点位,其中省辖市地表型饮用水源地15个,地下型饮用水源地28个,省直管县(市)地表型饮用水源地4个,地下型饮用水源地9个。结果表明,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其中信阳、驻马店、三门峡、许昌、鹤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较好,多年维持在Ⅰ类水质级别(表4)。2014年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8.8%,全省省直管县(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河南省从2013年开始监测省直管县(市)饮用水源地水质。2014年,兰考、邓州、新蔡3个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其他7个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与2013年相比,全省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巩义市水质级别由优变为良好,新蔡县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其他8个省直管县(市)的水源地水质级别无变化。
2.5水库水质全省监控的23座大中型水库总体水质见表5所示。结果表明,全省水库总体水质较好,水质为Ⅱ类水质,但是石漫滩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宿鸭湖水库近几年水质退化比较严重,主要的污染因子为高锰酸盐、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南阳丹江口水库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标准。
3结论与讨论
3.1结论(1)河南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有明显的降低。各省辖市中,达到或者超过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降幅的地市有济源、濮阳、焦作、许昌、郑州、漯河和商丘,新乡市增幅2.73%。省直管县(市)中,达到或者超过全省化学需氧量降幅有永城、巩义、邓州、兰考、滑县,而长垣和汝州2014年比2013年化学需氧量分别增加了3.38%和2.98%。三门峡、濮阳和焦作位列各省辖市中氨氮排放量减排降幅前三位,巩义、邓州和永城位列各省直管县(市)中氨氮排放量减排降幅前三位,汝州和固始县排放量增幅明显。河南省全省废水排放量增加趋势明显,2014年和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量分别同比增加了2.48%和2.16%。(2)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河南省地表水水质级别近几年一直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是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其中,省辖海河流域水质污染最为严重,一直处于重度污染级别,其中省辖海河流域的卫河、共产主义渠、汤河水质污染尤为严重;省辖长江流域在近3年水质级别一直维持在良好级别。(3)河南省城市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均保持在Ⅱ类水质级别,其中南阳市城市地下水质相对较好,而开封市和濮阳市城市地下水污染相对比较严重,常年保持在Ⅲ类水质级别。其中,开封市地下水主要污染因子是氟化物,濮阳市地下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锰。(4)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保持在Ⅱ类水质级别。其中信阳、驻马店、三门峡、许昌、鹤壁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较好,多年维持在Ⅰ类水质级别。(5)河南省水库水质基本稳定。全省水库总体水质较好,水质一直维持Ⅱ类水质,但是石漫滩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宿鸭湖水库近几年水质退化比较严重,主要的污染因子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南阳丹江口水库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水质,高于调水要求的Ⅲ类水质标准,可以保证向华北地区特别是京津地区的供水安全。
3.2讨论作为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0%的目标使得河南省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污染物减排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河南省2014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均达到河南省年度减排目标要求,降幅均高于全国平均同比下降值,与“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位列全国第七(李名升等,2011)相比,河南省化学需氧量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全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减排降幅居前的江苏、浙江、山东、北京、河北、山西、广东等省份相比,河南省还有较大的差距。然而,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令人担忧,个别河流断面水质变差,特别是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一直位居全省河流污染之首,与河南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其不协调,严重制约了美丽河南建设。2014年全省83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劣五类水质占24.1%,海河等部分河流污染程度不降反升,21项考核评价因子中总磷浓度上升幅度较大(李志全,2015)。近二三十年来,海河流域生态与环境功能不断退化,尤其是水污染严重,河道干涸,地下水严重超采,使得河流功能退化,湿地面积大幅减少,生物多样性衰减(夏军等,2006)。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量不断增加,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相对不足是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如河南南阳市是淮河发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区,但由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水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另外,多年干旱造成的水库等蓄水量的严重不足和地下水水位迅速下降,加上2014年河南全省持续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呈现出严重的气象干旱,生态补水量不足是影响河流水质的重要因素。《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河南省政府已经出台了《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2014─2015年)》、《2014年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段、敏感区域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河南省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切实改善河南省水环境质量,是顺应广大群众热切期盼、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美丽河南、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针对省辖海河流域水质严重超标原因,应将河南省海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对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省辖海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作者:周凯 张毅川 王智芳 周建 姚正阳 宋利利 单位:河南科技学院 新乡市景观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