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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精准扶贫完善了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村级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参与的工作机制,融合了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合力,构建了全方位的金融扶持体系,对农村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结果运用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和体系的逐步健全,江西省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多挑战。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金融精准扶贫为切入点,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战略地位,共享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深化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创建工作,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化发展。
关键词:金融精准扶贫;农村信用体系;扶贫联动机制;信用信息;信用评价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工程。2009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着力于推动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农村信用信息采集难、评价难、评价结果运用难等问题[1]。2016年,赣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打好包括精准扶贫在内的“六大攻坚战”,并将金融精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了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村级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建立了由市级财政出资20亿元风险缓释基金成立的“产业扶贫信贷通”精准扶贫贷款模式,基本构建起不留死角的金融扶贫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一特殊群体带来的挑战。
一、建设现状
2009年以来,赣州市先后在寻乌、安远、大余等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2015年,在总结试验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赣州市决定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抓手,1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由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和部署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其中14个县(市、区)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农村”的工作模式。
(二)搭建系统化信息服务平台2016年10月,赣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正式上线运行,初步建立了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的工作机制,确定了40余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目前,相关人员正组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同时,赣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服务网也已上线运行。该网站涵盖信用公示、信用查询、信用推介、工作动态、异议处理及信用投诉等功能。截至2018年第1季度末,赣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已采集106.02万户农户信用信息,占全部农户比例的50.87%。
(三)建立本土化信用评价模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管理办法》,建立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信用评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三创”信用评定实施细则》,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与创建机制。每年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和创建工作,截至2018年第1季度末,全市共评选出信用乡(镇)41个、信用村212个,评定信用农户55.9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2.80%,农户贷款总余额达到456.05亿元。
(四)实行综合信用奖惩机制推动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农业奖补、扶贫资金安排、贷款授信、利率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信用良好的村组、农户给予贷款便利和利率优惠,加大农业政策扶持,使信用良好的农户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实惠。对不良信用农户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微信、报纸、电视等对失信农户名单进行公布,对其和其家庭成员进行部门联合惩戒,构建起农户信用约束机制,切实提升农户守信意识。
二、发展机遇
随着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和体系的不断建立健全,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金融精准扶贫联动机制的不断完善,有效助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给赣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带来良好的发展契机。一是受益于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联动机制的有效推动,2014年年初以来,赣州市着力加强与湖南及江西其他有关地市的沟通、联动,全力推动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内的金融扶贫各项工作。二是受益于扶贫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赣州市已完成139.5万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口)的信息识别和信息建档工作,贫困人口的建档信息有效地补充了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贫困人口的建档模式也推动各部门共享更多的信息数据,覆盖更多的农村经济主体。三是受益于金融精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赣州市、县两级均建立由人民银行、金融局、银监局、扶贫与移民办、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联席监管机制,共同推动包括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在内的金融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提质扩面,有效增强贫困农民信用意识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主导创立“金福通”精准扶贫模式,由试点县产业扶贫资金出资建立担保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发放小额信用贴息贷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2月,在“金福通”工程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赣州全市范围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精准扶贫贷款模式,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6—2017年,赣州全市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160.76亿元,其中直接到户贷款92.58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18.63万户,户均贷款4.97万元。同时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6.67万户。“产业扶贫信贷通”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让原本无法获得贷款资格的贫困农户得到了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对“欠债还钱”“诚信至上”有了切身感受。这对于提高贫困农民的信用意识、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扶贫再贷款的强化运用,有效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自2016年以来,赣州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积极强化扶贫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为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输送大量低成本资金,支持其对接贫困农户信贷需求,其中扶贫再贷款年化利率仅为1.75%,最长期限1年,最多展期4次,资金使用期限最长可达5年。近3年来,赣州市实施定向或考核降准,累计释放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资金近20亿元。2018年1季度末,赣州市扶贫再贷款总余额达到36.82亿元,覆盖20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撬动精准扶贫贷款58.14亿元,撬动比率达到157.90%,直接支持贫困农户8.76万户,带动贫困户0.14万户。
(四)金融、财政和产业扶贫政策的融合贯通,有效夯实农村信用基础一是建立扶贫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为贫困农户贷款“增信”。2016年以来,赣州各级地方政府累计出资近25亿元,以免担保、免抵押的方式发放各类扶贫或涉农贷款,其中“产业扶贫信贷通”筹资20亿元、“惠农信贷通”筹资近5亿元成立风险缓释金,累计撬动贷款221.04亿元。二是实施财政贴息减轻贫困农户负担,其中对贫困户到户的“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实施全额贴现,对带动型的“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实施50%贴息,2016年以来累计贴息近6.50亿元。三是结合扶贫产业发展政策增强贫困农户“履信”能力,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与脐橙、油茶、茶叶、光伏等扶贫产业发展挂钩,有针对性地开发“脐橙贷”“油茶贷”“光伏贷”等扶贫信贷产品,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践信”能力。2018年第1季度末,全市脐橙产业贷款总余额达到74.57亿元,比年初增长14.80%。
(五)金融精准扶贫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有效助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设金融精准扶贫(普惠)工作站,收集并验证贫困农户信用信息。全市目前已建立942个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正积极充实工作站功能,并逐步升级为普惠金融工作站,进一步发挥工作站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通过保险分散扶贫贷款信用风险。2016年赣州市推出了“金信保”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到2018年第1季度末已办理“金信保”1093笔,覆盖“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5240万元。同时,赣州市按人均90元的标准,由地方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三是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增强贫困农户融资能力。赣州市会昌、信丰、赣县三县(区)被纳入全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区域。从2016年到2018年4月末,三个试点区域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4.20亿元,贷款总余额为1.96亿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60亿元,约占江西省农房抵押贷款总余额的74%。
三、面临挑战
与普通农户相比,贫困农户的身体、心理、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缺陷,金融精准扶贫形势下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面临更多挑战。
(一)贫困人口的天生弱质性导致的“履信”能力不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分为扶贫开发对象、扶贫低保对象、纯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其中扶贫开发对象是金融的主要扶持对象。2016年初,赣州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24万人,其中扶贫开发对象约占55%。但即使是这部分贫困群体,大多处于偏远乡村地带,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渠道不畅,存在严重身体或心理缺陷的人员占比较高,个人脱贫能力不强、脱贫意愿不强、财务状况脆弱。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于自身条件限制,运用贷款资金发展生产的能力不强,贷款到期偿还的资金来源难以得到保障,贷款出现不良后虽然由风险缓释基金进行偿付,但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信用记录带来影响[2]。同时,在扶贫贷款发放中,还存在“户贷企用、贷款入股”等现象。当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资金使用主体经营情况恶化、难以偿还贷款时,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贷出的款项容易出现批量性违约,并且由于贫困户是被动违约,这将对贫困户信用意识的培育带来很大的挑战。
(二)扶贫产业的高风险低收益带来的“偿付”变数受个人和自然条件限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事的产业比一般农户的选择余地更窄,大多为种植、养殖、农产品初级加工等产业,生产周期较长,见效较慢,同时面临较大的自然气候、病害、虫害、市场供需等风险。如养猪产业面临瘟疫病害风险、市场价格风险;脐橙产业面临突出的“黄龙病”风险,一旦染病,果树无法挽救,并且传播速度快,果树有全军覆没的风险。贫困人员发展扶贫产业大多分散经营,贫困地区的带动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大多规模较小,市场信息获取的渠道有限,获取的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较差,扶贫产业的生产、推广和销售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加上贫困地区个别扶贫产业经营者诚信意识有待提高,在生产销售中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情况屡见不鲜,给扶贫产业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生产收益,精准扶贫贷款到期偿付总体面临较大变数。
(三)扶贫贷款认识偏差导致的主观“失信”风险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扶贫贷款的金融性质认识不准确。在扶贫贷款发放过程中,还有地方政府部门、乡(镇)级政府、村委会等非银行从业人员参与,其宣传和解读容易出现偏差,导致贫困人员将其与财政补助混为一谈,加上现行法律制度和法院执法对农村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不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违约、失信、逃债的可能性比一般农户更高。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认定处于动态变化中,部分经重新认定后剔除出来的非贫困人员的扶贫贷款,由于有政府贴息支持,因此面临较大的清退难度,甚至转为普通商业贷款都非常困难。目前,金融精准扶贫已经成为赣州市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包括贫困人员自身对金融精准扶贫非常关注和敏感,如果贫困人员出现主观“失信”并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话,精准扶贫不良贷款将有可能迅速传染,并可能出现大面积违约,这将给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带来很大的冲击和挑战[3]。
四、工作建议
当前,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纵深推进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金融精准扶贫为切入点,因势而动,乘势而进,顺势而为。
(一)借势造势,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战略地位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要保障。赣州各级政府都把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因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要积极对接精准扶贫战略,以精准扶贫为出发点,有效解决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面临的农户信息缺乏,扶贫主体信用意识薄弱,信贷风险难以有效控制,金融扶贫缺乏创新等瓶颈。应当充分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推动地方政府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基础设施纳入精准扶贫战略,与精准扶贫工作同安排、同步署、同落实,不断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地位。
(二)借篷生风,加强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大数据平台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以扶贫开发为基础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已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扶贫产业企业等经济主体信息。二是充分借助赣州全市2926个扶贫工作队和942个金融精准扶贫(普惠)工作站等力量开展农户信息数据采集和更新,解决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量大、更新不及时问题。三是借助贫困户信息采集共享模式,建立与其他涉农部门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机制,推动更大范围内共享农村经济主体信息。
(三)借水行舟,深化农村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创建工作一是依托并发挥扶贫金融机构点多面广、机制灵活、人员专业、贴近农户、熟悉产业等优势,为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聚集更多的信息资源、智力支持和机制保障。二是联合文明办、扶贫办、财政局、农工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扶贫工作队等共同参与农村信用评定体系创建,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评工作。三是借助扶贫数据大平台、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开展贫困信用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农业信用企业等评选活动。四是强化农村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引导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将其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参考,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导向[4]。
(四)借力打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化发展一是建立以对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信用信息服务机制,鼓励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托现有扶贫信息数据平台进一步开展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和加工,形成市场化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的扶贫信用服务和产品。二是引入社会化信用评价机制,鼓励专业化信用评价机构参与贫困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开展贫困农户信用评价和扶贫产业企业信用评级[5]。三是凭借当前政府主导的金融精准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好金融精准扶贫风险补偿机制的“增信”过渡和保护作用,推动农村信用产品和服务逐步实现市场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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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生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精准扶贫的调查与思考[J].征信,2017(2):62-65.
[3]张李娟.西部地区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难点与对策[J].改革与战略,2017(2):38-41.
[4]向光俊,景慧.金融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征信,2018(2):49-51.
[5]章红,肖瑞婷,杨柳,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设计和对策探析[J].征信,2016(1):48-51.
作者:钟承斌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