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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群众路线是党根本的生命线,也是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落实的根本工作路线,对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农村基层践行群众路线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党群关系的和谐信任,阻碍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进程,必须积极探索完善农村基层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新时代;农村;贯彻;群众路线;对策
党的报告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既是党和国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巩固新时代党在农村执政地位和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基层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实践现状中存在一些问题:群众路线贯彻存在“形式主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不到位、行动偏离,农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足、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的制度保障不健全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影响了党在农民群众心中的执政威望,不利于农村发展建设良好局面的形成,严重阻碍了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因此,针对现实工作中农村基层践行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现状,积极探索完善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有效对策是一个迫切而重要的课题。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关键环节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将我们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农村基层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基层的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执行者,是党在农村开展各项事业的主力军,他们肩负着宣传党的正确主张、团结组织农村的广大群众、自觉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任务,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切实把农村基层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主体,决定了群众路线功能的发挥。
1.加强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即村党支部。加强完善党组织的建设,首先要加强村党支部的班子建设,精心选拔班子的领头人。通过健全村民内选、下派、挂职等多种制度和措施,多渠道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要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学习背景、生活成长背景、年龄层次等因素,选拔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党员干部队伍,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践证明,在市级机关部门选拔一批素质过硬的干部到村一级任职“驻村第一书记”,深入农村基层,扎实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农民群众的一些切身利益问题,可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来崭新的工作思路和理念,规范村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程序,打破部分农村原有村级党组织班子内部利益集团,有助于带领和帮助班子内部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在驻村工作期间一边工作,一边培养,年轻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也能够帮助年轻干部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村级党组织培养政治可靠的接班人。其次,要加强完善组织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的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保密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制度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村干部的选举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村干部的任免机制。最后,要创新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村两委班子要充分认识群众路线的重要作用,结合发展实际中面临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民主生活会、群众座谈会,集中讨论村级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村容政治等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完善村务民主听证制度,凡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学习利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党的领导。
2.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是对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的主体在自身主观世界等方面的建设和改造。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群众路线上的学习教育,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群众观、“以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的价值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并且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心中牢牢树立群众观,时时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要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担当意识。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经济增速、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明显,阶层与阶层间的差距和矛盾日益凸显,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带领农民群众干事创业的担当意识。在遇到困难与难题时,要勇于探索创新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帮助群众解决一些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最后要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切身问题的责任意识。在基层落实群众路线工作的过程中,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的官僚主义,不思进取、精神不振的享乐主义,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这些背离了党的宗旨,背离了群众路线的价值取向,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因此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至关重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不仅要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而且要在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一方面要做好理论学习的集中教育和实践工作中的经常性、渗透式教育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挖掘基层党员干部自己的故事,用鲜活生动的事例去感召教育党员干部。
二、农村改革发展成果由农民群众共享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要紧紧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不断满足农民群众追求和向往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最终实现发展成果由农民群众共享的目标。发展为群众路线的贯彻奠定了物质基础,共享是贯彻群众路线的价值体现。当前,在农村基层群众路线贯彻中出现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但核心原因仍然是利益问题。广大农民群众最需要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所以党员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时要立足村情、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把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工作中心,让农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1.找准发展着力点,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一方面要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发挥农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吃透用好国家支农、扶农、惠农的政策,加强本村的基础农业生产,找准致富的门路,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发展的路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对经济形势的研判和驾驭能力,不断提升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对土地资源相对富足、农产品生产较为稳定的农村,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着力从产业、生产、经营三个层面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对城镇周边有的土地资源已经被征收、用以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的村庄,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抓住城镇一体化进程的时间机遇和发展机遇,通过第三产业的构建,寻求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失地农民创造新的收入来源,加快农民向“新市民”身份的转化。农村改革发展需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动出击,主动作为,敢想敢拼,践行群众路线,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力量加快农村改革的进程。2.坚持公平公正,促进利益的协调分配与共享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利益分配问题,分配不公平公正就会引发很多矛盾,必然会阻碍发展。因此,新时代农村基层贯彻落实群众路线要协调好利益的分配。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农村改革事业快速发展的实践中,要不断增强协调整合利益的能力,要充分认识社会阶层的分化,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促进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在具体利益分配的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坚持群众路线,让农民群众有充分的话语权可以参与利益分配的讨论、执行、监督,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的环境。
三、完善沟通机制,建立和谐信任的党群关系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
和谐信任的党群关系是党取得各项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然而和谐党群关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件长期、系统性的工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用90多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建立了与广大人民群众和谐信任的党群关系。当前农村中,党群沟通体制机制存在单一和不健全的弊端,对农村基层党群关系产生了极大的危害,阻碍了农村各项事业的推进和发展。因此完善党群沟通机制,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是扎实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加强对传统沟通渠道的利用。传统的一贯畅通的渠道主要是各级党代会及其代表、各级人代会及其代表、各级政协及其委员等,但对农民群众来说,这种渠道遥不可及,只有选择上访的渠道进行意愿表达。但是我国行政组织机构层级过多,农民群众已经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信息的传递自上而下要经过层层机构的传达,到了农村基层很多已经“变样”或是“失效”,农村基层群众的意愿表达也会在层层机构的利益博弈中被截留或者被蒸发,导致沟通双方信息无法获取与交流。其次要搭建、拓展沟通的形式,实现沟通的有效性和快捷性。要大力发挥社会性沟通渠道,也就是非正式沟通渠道的作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输的便捷与高效的特点,农村家家通网络,农民人人会上网,可以搭建县长、市长、省长甚至是国家领导人与最基层农民群众的线上沟通渠道,让农民群众可以在家中通过网络表达反映自己的诉求,这种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可以实现党群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促进和谐党群关系的构建,推动群众路线在农村基层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治村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必由之路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党的群众路线的价值取向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两者之间是和谐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农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足的问题,这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完善有着必然联系。首先,要完善农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制度。凡是涉及农村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必须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的民主自治应该列入依法治村的范畴。同时,作为村民代表在表达意愿和观点前要充分征求全体村民的意见,尽心尽职,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已经形成的决策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执行,这样就可以从决策形成的源头避免民主的“形式主义”,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因为全过程参与了决策的形成,自然会对党员干部执行决策表示支持,从而改善党群关系。其次,要完善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范围、内容以及形式,在内容上凡涉及到农民群众关心的村务,包括财务收支、低保医保、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事项,应该逐项逐笔公布。同时,村务公开的形式除了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外,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技术向村民进行公开,也可以每月或每季度以文字或者报表的形式发放给村民小组长,村民组长召开小组全体村民会议向大家公布公开,并听取记录村民群众的意见。传统的公开形式和现代化的公开形式相结合,可以确保公开的及时和范围的全覆盖。除了通过村务公开来实现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外,农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进行监督,应该健全农民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的制度,并且由上级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农民群众了解、调查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并形成文字记录,作为党员干部的考评、选拔依据,这样才能切实地赋予广大农民群众监督的权利,确保群众路线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的实效。
参考文献:
[1]王本敬:《新时期农村干群关系研究》,《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4年第18期。
[2]罗会德:《十八大以来党对群众路线的理论贡献》,《求实》2014年第2期。
作者: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