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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金融发展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效解决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建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关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够提升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实现农村金融普惠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因此,通过促进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融合,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引导与监管,以普惠理念支持互联网金融服务农村市场将有力提高农村普惠金融的实现水平。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凸显了“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内容。《意见》提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与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而实现乡村振兴首先需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只有拓宽投融资渠道,才能保障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但是,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最为薄弱的部分,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金融的弱质性。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农业生产的脆弱性、信用环境差、征信系统不完善等问题使得农村金融风险偏高,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市场的积极性,甚至存在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撤离的现象。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无法满足农村市场的需求。此外,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基层网点缺乏更是降低了农民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各级政府也十分重视农村金融发展,多次出台文件支持农村金融发展。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重点发展农村金融,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与便利性,实现农村金融普惠。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正如火如荼,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技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为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视角,探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对构建农村普惠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内涵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信息技术实现资金在供需双方之间配置的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发展的新业态,互联网技术特点与金融功能的相互匹配成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基础[1]。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科技的出现与广泛应用,通过在线直接或者间接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其高效、快捷以及对服务对象的无歧视性得到用户的信赖,并体现出普惠金融的理念。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进入大众生活,互联网金融开始兴起,2013年也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早在2015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总交易规模已超过12万亿,互联网金融用户超过5亿,不管在互联网金融用户规模上还是累计交易量上已经稳居世界第一。互联网金融具有“草根”和普惠特征,其核心竞争力在于能够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是它在中国金融市场异军突起的原因所在[2]。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是在2005年由联合国在国际小额信贷年提出的,其核心思想是指在成本可担的情况下尽可能为社会各群体提供高效平等的金融服务。2015年底国务院颁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鼓励发展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服务,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力争完善我国的普惠金融体系。金融的实质就是发挥桥梁作用,将资金供需双方连接起来,促进资金的流动与配置。郭田勇与丁潇基于全球金融包容性专题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国际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农村地区与世界的差距尤为明显[3]。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对于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健全、经济可持续增长十分重要,而且也有利于改善弱势群体与贫困地区的生活状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契合互联网金融克服了传统金融机构信贷歧视的弊端,体现出平等性,这与普惠金融的原则相一致。传统金融机构很难将经营网点覆盖到所有地区,通过互联网金融手段可以提高民众的金融可获得性,实现金融资源需求者与供给者的广泛参与,使更多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务,体现出较高的社会福利性。张明哲认为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信贷技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覆盖面、拓宽服务边界四个渠道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并提出应该构建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4]。李国英认为农业生产的独特性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抑制现象,农业领域的投融资需求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而互联网金融能够成为农村融资的有效渠道,其与普惠金融相融合将会有利于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普及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将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5]。安佳等人以村村乐、蚂蚁金融和宜信代表互联网金融,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代表传统金融,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增加农村的金融服务[6]。吴本健等人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农村金融普惠[7]。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困境
(一)农村金融发展条件较差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但是农村与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收益不稳定、风险大等缺陷,使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意愿较低。据2015央行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还有1570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乡镇基础金融覆盖率有待提升。农村经济基础较差,风险规避意识与管控机制建设落后,商业性金融机构出于经营利润与风险规避的考虑,不愿涉及农村金融市场,而我国的服务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而其主要贷款为农村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住环境改造等大型项目,服务范围有限。曾经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金融机构,而现在的农信社几乎都在进行商业化改造,组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并且服务市场也向城市集中。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本就先天处于弱势,如果没有良好的政策支持,发展将会越来越艰难。农村居民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便只能通过民间借贷融资,但是民间借贷最近几年乱象丛生,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6年全国新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536681件,上升41.48%,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给金融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可见,环境与基础条件的薄弱限制了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增加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实现难度。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后我国目前的征信系统建设正在强化阶段,但是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报告2017》指出,截止到2016年9月,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99亿,4.12亿人有信贷记录,而我国农村人口在6.7亿左右,农村征信群体与有信贷记录的4亿人之间的交叉口很小。信用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其获取成本较高,市场不会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而农村居民往往对信息重视不够,守信意识不强,对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采集也困难,尚无适合农村社会环境的信用信息管理方式,这些都增加了农村征信系统建设的难度。失信惩戒机制缺乏会导致道德风险,农村居民失信行为如果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将会助长不良风气的形成,不利于良好社会信息环境的建设。而农村经济形态呈分散状态,加剧了信用制度建设的困难,各金融机构只能自己开展信用评价,不仅增加了信贷成本,也难以建立信用共享、信息共享机制。农村资本融通困难,使得民间借贷绵延不绝,而民间借贷常采用联保、互保等方式,借款人无力偿还将引发风险传递,造成集体性违约,但由于其处于灰色地带,监管困难,对农村金融秩序和信息环境造成破坏。
(三)缺乏健全的风险分担机制由于农村经济形态的分散性,没有正规的途径为金融机构提供农户的信用信息,金融机构便无法掌握农户真实的信用状况与资产负债情况,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贷款多持谨慎态度,提高放贷的门槛。但是,农户所用的能够被金融机构认可的贷款抵押物又相对缺乏,一方面,像耕地、宅基地等可供抵押物往往产权不清,缺乏抵押效力;另一方面,像农用机械、农产品等没有一个市场认可的价值评估标准和体系,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农村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也不健全,常见的互保模式主要依靠社会关系,不仅风险大还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缺少社会资本的资金需求者甚至很难通过互保满足融资需求。如果较大一部分有信贷需求的农村居民无法获得金融服务,这明显违背了普惠金融的理念与原则,阻碍农村金融普惠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
(一)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条件互联网金融以网络为基础的交易服务能够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能够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金融交易服务,并且只要在能够连接互联网的区域内就能获取服务,突破了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时空限制,拥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农村金融发展受限的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服务需要支付高额的服务成本,互联网金融能够突破高成本的限制,将金融交易变得简便易行,为农村居民得到金融服务提供了基础条件。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模式对农村居民融资也带来了变化,互联网金融去中介化的特点使融资过程更加便捷,打破了金融机构的垄断局面,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便利的平台。传统的民间借贷行为建立在双方彼此相互熟悉的基础之上,而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交易记录生成信用信息,其小额贷款、众筹和P2P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多种融资渠道,扩大了融资的选择范围。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能够改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借贷困难的局面,盘活资金,为农村提供更多的融资服务,改善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基础条件。
(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信用环境互联网金融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提供了路径。农村经济的小农特征、与市场连接程度低影响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信用数据在技术层面上很难获得,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便为农户信用信息的获取提供了途径。农户通过互联网获得金融服务,在获取便利的同时也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收集信用信息,提高了农户的信用保护意识,从而整体上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农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化解其金融约束,摆脱通过传统金融机构借贷对抵押担保的限制,释放了农户的金融抑制,激活农户消费与投资的活力,对盘活农村经济大有裨益。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农村信贷错配的根本原因,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通过建立庞大的数据库,收集用户的基本信息、违约记录、消费行为,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与结构化处理,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能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大数据技术与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丰富的数据库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库,为农户获取金融服务提供规范、可靠的信息来源,增加农户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信用环境,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降低融资成本,激发农村经济活力互联网金融摆脱传统金融机构对物力网点与人力的依赖,其经营模式占用的人力与设备更少,减少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也让农户可以获得更实惠的金融服务。此外,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经营网点一般固定在人流量大、商贸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中心村镇,基本的金融服务都需要到固定的经营网点,往返金融机构浪费了农户的时间与精力,而互联网金融则避免了这种弊端,节约了农户时间成本。随着智能化与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对农户的消费行为、网络行为生成的数据进行收集、整合,掌握每一位用户的服务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高服务的效率。随着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农户可选择的金融服务也越来越多样化,比如电子商务平台的金融服务就有阿里巴巴的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的京农贷与乡村白条,京东通过全产业链和全产品链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支付、保险等多种服务;采取传统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的大北农提供农信度、富农贷、农富宝等多种互联网金融产品,支持农业产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资金血液,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市场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迅速,互联网融资模式多种多样,融资平台多类型化促进了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为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思路,为建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提供了路径。但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进,不断纠正,最终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因此,在普惠金融理念下,推动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农村市场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金融市场与传统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互联网金融应该以农户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经济实际情况为基础,整合金融资源,开发方便农户的金融产品。但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能仅仅专注线上服务,应该将线上线下相融合,加快线下商的发展,或者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设置金融服务点,完善商的业务种类,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提升农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第二,加强对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引导与监管,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稳定是建设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农村互联网金融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应坚持边发展,边引导的原则,加强监管协同。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互联网只是工具,因此无法杜绝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应该以维护农村金融市场健康稳定为起点,根据互联金融的特点,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出台风险防范法律法规,并阶段性制定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指导意见,根据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指导意见,建立金融业风险协调监管机制,打造多方位监管体系,防范互联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稳定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第三,构建普惠金融导向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体系,让更多农村群体获得互联网金融服务。虽然互联网金融为农村居民融资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但是互联网金融资金来源有限等问题还是限制其服务功能的发挥。因此,需要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多的融资政策支持,应加大对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企业的政策扶持,如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再贷款支持力度,让互联网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滋养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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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佳,王丽巍,田苏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农村信贷风控模式比较研究[J].新金融,2016(9):54-58.
[7]吴本健,毛宁,郭利华.“双重排斥”下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普惠效应[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4-100+190.
作者;岳喜优 单位: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