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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新形势下,根植于“三农”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突出“一县一品”创建思路,初步形成了徐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从徐州市实践看,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框架机制仍不适应、推进合力尚未形成、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加强等问题。因此,应建立新时代农村信用体系总框架、新机制,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合力保障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制度性供给,促进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创新;制度性供给
一、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一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这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标和任务。自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来,始终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金融稳健的局面”作为最终工作目标加以明确和深化。从本质上来说,两者的目标和任务具有高度一致性,即推动“三农”全面发展,着力解决我国乡村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最终实现新时代乡村建设的全面振兴。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奠基石和助推器从逻辑内涵来看,乡村振兴战略振兴的主要是农村经济。而金融恰恰是经济的核心,当信用在金融发展过程中起基础性作用时,自然也就承担起促进乡村振兴的基础作用,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这一战略的总体布局和顺利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和投融资渠道等传统领域,而且体现并影响着包括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精准脱贫、城乡融合发展及农村机制创新等在内的多领域和多个社会层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客观必然性。
(三)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全面保障和框架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是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布局和总部署,要求清晰、任务明确、原则科学,并注重协同性和关联性。两者既是主从关系,也是统筹关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也必然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统筹下,才能不断充实和完善新时代建设内涵和重点,才能挖掘体系建设的新实践与新应用,才能最大效能地发挥信用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倘若脱离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大框架,独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只能把这项工作局限在金融领域,继而失去资源集聚、多方协同、信用增值的最大优势。
二、中国人民银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29号),标志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2012年开始,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在各地陆续开展。2014年、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发文,对加快和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政府领导,市场参与;人行推动,多方支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在这一原则框架下,主要围绕5个机制建设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即信息征集和评价机制、信用信息服务机制、信用培育和增信机制、多层次政策支持机制、多方位保障机制。其实现路径可以简要概括为以农村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为基础,以支持融资、信用培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根县域经济金融特点,推进和依托地方政府,形成各方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可持续机制,改进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三农”金融健康发展。
三、徐州市“一县一品”模式实践
201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基层行在总分行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这一思路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相契合、相承接。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进乡村健康有序进行,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紧密结合各县差异与特点,突出“一县一品”创建主思路,按照“少做加法、多做乘法”的原则指导推动支行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探索与实践中,徐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基本形成,与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有机融合,“一县一品”特色鲜明。
(一)搭建“新型农业融资服务平台”,破解农信信息不对称难题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沛县支行就以土地确权和流转中大量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契机,采取“互联网+库”的形式,推动地方政府搭建了江苏省内第一个专门针对此类主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后升级为“沛县农信融资服务平台”。该平台全面采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及融资需求,实现了融资需求的在线推介、双向对接和实时跟踪,着力缓解了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融资瓶颈和难题。截至2017年末,该平台已采集当地729家家庭农场、639家农民合作社、16家龙头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在线完成融资对接822笔,累计17702.19万元。
(二)启动“征信+电商”计划,双轮驱动精准扶贫睢宁县是江苏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步子较大的县,也是多年的省级贫困县。近年来,该县抓住当地电商迅猛发展之机,联合县电商协会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启动了金融支持“征信+电商”双轮驱动计划。通过建立专门的“电商征信平台”,结合信用培育和信贷增信等一系列举措,扶持了该县沙集镇东风村等一批全国有名的“淘宝村”发展,而且还带动了全县51个淘宝村、6个淘宝镇的从无到有和不断繁荣,为许多不具备历史资源禀赋的经济薄弱村提供了产业转换空间。2017年,该县金融机构借助电商征信平台累计发放“电商贷”等电商类贷款3720户,合计5.6亿元,借助电商带动发放扶贫贴息贷款3.4亿元。
(三)借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开辟农村信用建设新阵地“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特色普惠金融工程,即依托农商行网点优势在行政村一级建立新型金融服务机构,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中“最后一公里”问题。邳州市是徐州辖区内行政区划最大的县,目前该县已实现无银行网点行政村的100%覆盖,共设金融综合服务站540个,配备机具584台。自201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邳州支行就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综合服务站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开辟农村信用宣传的主阵地,一个站点即是一个阵地和窗口,农村信用宣传前移一线、整体下沉。二是成为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的新中枢,创新“二维码墙”方式,通过业务申请与信息采集绑定模式大幅提升信息采集的针对性和更新效率。三是作为涉农增信产品的营销站,利用客户经理的驻村优势,用家常话讲解普惠金融和惠农信贷政策,首试增信产品,倾斜扶贫信贷,“润和惠农扶贫小额贷”也深受农户欢迎。
(四)创建“金融小社区”,拓展乡村发展大空间“金融小社区”是新沂市地方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依托村部办公场所建立的、以驻村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普惠金融项目。“社区与村委会共建,社区直接设在村部”是“金融小社区”的最大特色和优势。中国人民银行新沂市支行指导承办行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加大农村信用宣传,定期开展村委宣传会和培训会;现场采集农户信息,并由村委确认核实,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结合村镇发展规划开展农贷对接和上门服务,成为村镇发展的“钱掌柜”、农户致富的“引路人”。两年来,作为主承办行的新沂汉源村镇银行共创办“金融小社区”62家,新增农户贷款2874户,合计2.2亿元,占全行信贷总额的近30%。“小社区”不仅拓展了农村信用建设的“大空间”,也帮助村镇银行打开了市场竞争的新局面。
(五)坚守“丰青时贷”,助力青年示范户走进新时代“青年示范户”创建是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特色之一。自2013年以来,为缓解创业青年资金瓶颈问题,深入推进试验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丰县支行即联合县团委、县农商行共同推动了“丰青时贷”项目。2017年8月,该行牵头制定《关于丰县青年创业信用贷款的实施方案》(团丰委联〔2017〕10号),继续发挥“丰青时贷”项目在青年创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双示范作用。截至2017年末,该县已累计发放“丰青时贷”业务1121笔,金额7385万元,助力856户青年创业,取得了良好的信用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
四、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框架机制仍不适应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推进,目标一致,但各有侧重。国家发展改革委总抓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放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等多个领域,关注区域与行业两个层面。中国人民银行则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与农村信用体系为双引擎和双任务,重在金融领域的诚信引领和示范上。从本质上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应是以金融领域为基础,框架更宽、范畴更广的特定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区域性强、分散量小、邻里化等信用特征,同时统筹于乡村振兴大战略之下,并与之同部署、同落实。如仅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单一推动主体,不进一步增加政府责任主体的职责与任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会局限于金融领域、局限于金融诚信建设,那么困扰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县域金融生态问题、恶意逃废债、政策支持不足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等一系列问题难以获得新的突破口和持续推动力[1]。同时,也难与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形成有机融合、协同推进的整体优势。
(二)推进合力尚未形成目前,地市层面的信用体系建设由地方经信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牵头,各地也相继成立了地方性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众多、步伐很大、考核很紧。但在县域,尽管在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下多地也曾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试验区创建”工作,但由于缺乏核心领导和长效机制,尤其是成员之间难以形成有效合力,相当一部分“试验区创建”没能发挥出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主要表现为:照搬、套用市级信用体系建设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信用体系建设没有结合县域特点、突出“三农”特征;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信息共享,涉农信用信息的增信价值未被充分挖掘和利用;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共创意识和共建机制,走形式、跟风操作的做法时有发生;县、镇、村三级创建的传导机制并不通畅,信用村(镇、户)的“优势”与“获得感”不明显、不充分。
(三)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政策支持,建设推进和最终成效相当程度上还要靠有效、持续的多层次政策支持。以徐州市为例,目前全辖县域担保机构仅存4家,注册资金合计5.1亿元,担保融资余额仅6.4亿元,涉农担保业务少、种类少、风险大,农村信用担保融资的增信功能十分有限。同时,由于目前基层信用村(镇、户)的评定工作还主要依靠少数涉农金融机构,政府主导和多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力度不大,更缺乏持续配套的激励手段和政策扶持,最终导致信用村(镇、户)的形式效应远大于实质内容,偏离创建目标和初衷。
五、政策建议
(一)以政府为主导,建立新时代农村信用体系总框架、新机制从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全面梳理和审视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当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瓶颈,通过政府发文、成立领导小组等形式确立起“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基本思路和原则,突出政府主导和督导职责,明确各参与部门(单位)的相应责任。针对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的现状与特征,统筹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不断拓展和搭建以金融诚信、村务诚信、乡风诚信、农户诚信等为核心内容的新时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新框架,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更广的空间、更深的渗透、更持久的动力[2]。
(二)统筹资源配置,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合力保障机制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整体谋划、整体发力,必须与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放在同一层面同部署、同落实,突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点推进的整体优势。必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拿出真金白银,真正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保障格局[3]。必须在短期内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多方资源和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让参与方得到“真实惠”,不断提升信用村(乡镇、户)“投入产出比”和“获得感”。
(三)“破”中有“解”,以机制创新推动制度性供给持续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整合、完善、落实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使之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同频共振。大力鼓励机制创新,寻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契合点、切入口,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借鉴安徽担保经验推进政银担“4321”风险分担机制建设,通过设立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等形式,进一步降低农村经济主体融资成本。创新适合“三农”特点的增信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满足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多样化融资需求。牵头开展新形势、新标准信用村(乡镇、户)的创建与评定工作,并配套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在乡村治理、乡村文明、平安乡村等多领域应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4]。
参考文献:
[1]许为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难点问题及解决路径[J].征信,2015(3):49-52.
[2]杨小玲,陶可.转型时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J].征信,2012(3):60-63.
[3]曾之明,杨彩林.生态视角下健全我国农村信用体系的探讨[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3(2):98-101.
[4]李丹.黑龙江“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与思考[J].征信,2016(5):65-67.
作者:倪海鹭1;袁磊2 单位:1.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