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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特征及林业发展论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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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特征及林业发展论述

1弥渡县概况

1.1森林土壤土壤是历史自然体,同时又是各种成土因素与人类生产活动综合作用的产物。弥渡县成土的主要母质有砂岩、页岩、砾岩等沉积岩和岩浆岩类的花岗岩、玄武岩以及少量的片麻岩。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多样的气候类型主导了森林土壤发育类型,主要有棕壤、黄棕壤、红壤、紫色土、石灰土。地带性土壤为红壤,分布呈现明显的垂直分布规律。海拔2850m以上的九顶山山顶部坡面为黑毡土(高山草甸土);棕壤在弥渡县境内分布范围很窄,主要分布在海拔2850m以上的九顶山硬叶常绿阔叶林(黄背栎灌丛)和太极顶的山顶苔藓矮林下;海拔(2500m)2600m~2850m为黄棕壤;(2500m)2600m以下为红壤。非地带性土壤有紫色土和石灰土,紫色土在弥渡县分布较为广泛,分布在海拔2300m以下,而石灰土大部分分布在海拔2600m以下县域北部和东南部岩溶地貌区域。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结果,红壤面积最广,占总面积50.8%;其次为紫色土,占45.2%。

1.2森林植被弥渡县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地带性植被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基带的海拔范围约为1500m~2500m之间,此林带基本上是壳斗科的栲属、青冈属、石栎属为主的常绿阔叶林树种,其次是山茶科的木荷属,樟科的润楠属,木兰科的山玉兰属为主的常绿阔叶林以及次生的云南松林。

1.3野生动植物据弥渡县动物普查资料记载,县内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分布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绿孔雀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金猫、小灵猫、果子狸、中华穿山甲、岩羊、水鹿、林麝、矮尾猴、白腹锦鸡、白鹇、血雉、红腹角雉、班尾榛鸡13种。弥渡县野生植物丰富,主要有松科、柏科、樟科、八角回香科、紫树科、含羞草科、蝶形花科、芸香科、杨柳科和桦木科等29科植物,主要树种有云南松、华山松、云南油杉、圆柏、白杨、樟树、合欢、麻栎、杜鹃、旱冬瓜、红椿、棕榈、滇山茶等100余种。在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布的我国第一批《珍稀频危保护植物名录》中,弥渡有红豆杉、云南山茶、大树杜鹃、云南梧桐、香果树、领春木、大叶木兰、厚朴、红椿、旱地油杉、董棕、云南紫薇、姜状三七、云南黄连、天麻等十余种,其中领春木属频危树种。

1.4林下资源弥渡县林下资源丰富。县内分布天麻、三七、淮药等267种药用植物。花卉资源较多,除常见的花卉外,其中著名的有山茶花、杜鹃花、木芙蓉、紫薇花、古桂、牡丹、十样锦、虎头兰等。野菜品种繁多,可开发的有蕨菜、龙刺花、树花菜。此外还有众多的野生食用菌,如鸡枞、香菌、木耳等以及其它林下资源。

2森林资源特点与评价

2.1森林资源特点

2.1.1“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弥渡县森林覆盖率为49.3%,各乡镇森林覆盖率在38.6%-72.1%之间。

2.1.2乔木林(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偏低弥渡县乔木林(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量为56.8m3/hm2。按龄组分:幼龄林26.4m3/hm2,中龄林61.1m3/hm2,近熟林73.4m3/hm2,成熟林79.7m3/hm2,过熟林158.1m3/hm2。

2.1.3乔木林分中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弥渡县乔木林分中中幼林面积、蓄积分别占总林分面积、蓄积的90.2%和86.6%,近成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9.8%和13.4%。

2.1.4乔木林中飞播林占优势弥渡县乔木林起源为飞播的面积、蓄积分别为61.3%、66.2%,起源为天然的面积、蓄积分别为22.4%、19.4%,起源为人工的面积、蓄积分别为16.3%、14.4%。

2.1.5乔木林中针叶林占优势弥渡县乔木林(纯林、混交林)中,以云南松、华山松、油杉等为优势的面积、蓄积分别为81.5%、88.5%。

2.1.6森林类别以公益林为主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中公益林与商品林比率为53.9∶46.1。

2.1.7核桃产业发展迅猛核桃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弥渡县广大山区多适宜核桃树生长,并且有悠久的栽培历史。核桃已成为本县广大山区脱贫致富的“摇钱树”,林农种植核桃的积极性很高,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核桃种植面积增长迅猛,“十一五”末已达28840hm2。

2.2森林资源评价

2.2.1林地面积与森林面积人均占有率低弥渡县是山区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国土面积的67.4%。全县人口密度较高,人均占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面积分别为0.32hm2、0.23hm2,低于全省人均水平。

2.2.2林地生产率较低由于长期粗放式经营,导致森林以次生林为主,森林质量不高。全县低效林面积占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的24.8%。乔木林(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为65.8m3/hm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纯林、混交林单位蓄积为96.9m3/hm2)。

2.2.3用材林近期可采资源少用材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全县乔木林(纯林、混交林)面积、蓄积的65.18%和71.27%。其中,幼龄林面积、蓄积分别占9.32%和3.33%;中龄林面积、蓄积分别占79.25%和82.61%;近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10.65%和13.08%;成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0.77%和0.97%;过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0.01%和0.01%。近期可采资源少,林业产业发展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林业发展建议

通过县有关林业部门对弥渡县森林资源现状的说明和宣传,当地人民群众对森林的保护意识有所提高,增强了造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现对弥渡县今后的林业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3.1以生态利用为主,商品利用为辅

3.1.1严格控制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尽可能少使用林地;优先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重点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控制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

3.1.2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在农业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过程中,禁止挤占林地。禁止毁林开荒、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非林地,对原有林地被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限期还林。

3.1.3严格保护公益林地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完善补偿机制;加大重点区域的公益林地保护力度;严格限制公益林地的性质改变;落实公益林地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

3.1.4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的修复力度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收取恢复林地抵押金,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要监督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利用植被恢复费及时开展植树造林、恢复乔灌植被。对自然灾害损毁的林地,在生态恢复规划的基础上,利用灾害专项资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及时进行修复治理。

3.1.5加强重点商品林基地建设对重点商品林基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扶持工业原料用材林基地、林产化工原料林基地、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

3.1.6维护公益森林的自然属性,提高商品林的人工林比例对于现有公益林中天然森林,特别是原始森林、生态区位重要区域的天然林,要加以严格的保护,在维护森林健康的基础上,保持其自然属性,减少人为干预;对于公益林中的人工林、人工促进形成的森林、新营造的公益林,要努力构建复层林、混交林、异龄林,维护生物多样性,采取近自然的培育方式,努力使之形成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对于商品林森林,要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加强森林抚育,加大人工培育措施,实施低效林的改造和森林抚育,培育高效、丰产人工商品林,逐步提高商品林中人工林的比例,提高单位面积林产品的产出能力。

3.2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3.2.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加大退耕地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力度;切实抓好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建设项目,要做到“退得下、稳得住”,以保持退耕地的林地属性和林地稳定性,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3.2.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新一轮“天保”政策,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和森林培育,对现有森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严格控制工程区内林地的流失。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使工程区的林地和森林得到有效地保护,提高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3.2.3低效林改造通过低效林改造,优化森林结构(树种组成、起源、年龄等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努力实现高产出、高效益的目标,有效地保障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得保护、产业大发展、农民能增收的问题。

3.3科学经营、持续利用

3.3.1林地分类经营按照划定的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开展分类经营。对于公益林地中的无林地造林、灌木林和疏林地改造,应遵循“宜乔则乔、宜灌则灌”、适地适树、尽量采用乡土树种的原则,推行乔灌草结合、复层森林结构构建,但立地质量高的林地一般应营造乔木为优势的森林。对于商品林地中的人工造林和低效林改造,应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经营利用林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一般应利用质量较高的林地,使用质量相对较差的林地营造商品林应采取人工措施改善立地条件。

3.3.2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对于公益林森林,主要做好防火、防病虫害和防治有害生物入侵等工作,通过加强管护,实施封山育林,对非敏感区域进行适当的生态抚育,人工促进低郁闭森林向高郁闭转化,维护森林健康,减少非正常死亡和枯损,提高单位面积蓄积生长率水平。对于商品林森林,结合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以股权投资、森林资产流转、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商品森林经营模式,主要通过集约经营、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的方式提高单位面积蓄积量。

3.3.3可持续经营和利用林地质量较好的林地,要保护林地立地质量不降低;林地质量相对低下的林地,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林地立地质量。为了保持林地不退化,对立地质量差、植被稀少的林地应逐步构建从草本到乔木的植被体系,逐步改善地力状况。对从林地生产和获取木质资源的商品经营方式,在利用时要做好水土保持,加强林地肥力的人工补充和修复,维护林地再生产能力。

3.3.4林产品基地建设通过低效林改造,完成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栽植,完成以桉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完成以云南松、华山松、旱冬瓜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建设。

3.3.5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建设管理对于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应根据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一是加强森林公园现有森林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管理和保护,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和景观资源;二是要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积极开展森林抚育,营建优美、良好的森林景观,三是要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森林公园的游客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改善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公园的整体生态功能和景观效应,加快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太极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应按照名胜区总体规划,强化名胜区建设和管理。一是要加强现有物种多样性和景观的保护,切实保护好区内的动植物资源、人文和历史景观资源;二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区内交通、通讯、饮水等条件和设施,改善服务景区环境,切实提高游客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游客对名胜区环境的影响;三是要积极建设新的景点和景观,进一步提高太极山的景观效果,提升太极山的生态、历史、文化地位和功能,充分发挥太极山的生态和文化效益,实现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实现太极山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让太极山这一自然和人文历史瑰宝体现应有的价值,永远为人民服务。

3.3.6进一步强化林地林权管理对确认的林地,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核发林权证;对已发林权证的,进一步加强管理,稳定林权;对未发林权证的,认真组织实地勘界,落实林权主体,开展确权发证工作。对退耕还林地做到“退耕一块,验收合格一块,发证一块”;对目前非林地上(基本农田保护区外)形成的森林(包括城市森林、农地森林等),落实土地的主导利用方向,通过政策逐步规范并纳入林地进行管理。加强林地林权管理,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和权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3.7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稳定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的林地,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规划的宜林地造林的,按照恢复、造林难度,给予必要、适当的财政补贴。确保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及林地管护经费的投入。研究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吸引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

3.4强化技术支撑

3.4.1强化科技支撑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科技支撑,选择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经济与科技的紧密结合。

3.4.2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积极推进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的合作,鼓励支持林业科技工作者到生产一线实践和创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形成有利于科技兴林的发展机制。

3.4.3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林地监测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与“3S技术”,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完善林地地籍管理制度。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林地利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林地利用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以数字影像信息为主要技术手段,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与动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并根据需要修改和完善规划,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服务的社会化。

3.4.4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各级林业干部和林业科技人员的培训,强化科技队伍建设,提高林业工作者整体素质。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与州外、省外、国外的交流合作。认真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抓好林业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基层适用人才四支队伍建设,抓好林业高等教育,努力缓解林业科技落后和人才缺乏对林业发展的制约。

3.4.5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培训,促进提高林地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林地保护利用宣传网络的建设,利用各类媒体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规章,营造全社会保护林地和合理利用林地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保护林地和节约林地的意识。加大林业职工的教育投入,强化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全县林业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林地管理水平。

作者:罗燕彬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