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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型国有林场发展探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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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型国有林场发展探索

《林业建设杂志》2014年第三期

1存在问题

1.1征占用林地面积大从林场外部环境来看主要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城市发展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扩大势不可挡,各种开发项目繁多,不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小县城小乡村,到处都在开发,加上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密度快速度建设,到处挖山不止,破坏森林资源十分严重。各种各样的项目多,征占用林地面积大,如沙县水南国有林场近十年征占用林地项目多达60个,征占用林地面积近1万亩,除了正常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外,不少地方政府或建设单位为了少花钱多办事,少批多占,未批先占。

1.2林业案件屡禁不止林业执法部门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少查处,或不查处林业违法案件,应付了事,林场受到挤压,生存受到威胁,发展受到限制,成为弱势群体。

1.3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也不合理,幼中林多、成过熟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

1.4经营管理机制落后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模式运行,不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发展要求。经济结构单一,主要靠卖木材收入,其他收入不多。非生产性人员多,林场机关化,工人干部化,工作效率低。

1.5生态优先不够重视现实中县、乡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根本不重视,到处乱挖乱开发,任凭林业部门、林场在那里呼吁也没用。

2发展对策

2.1充分认清形势随着近10年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林场林地因地处城区,大多数项目用地均需征占用林场林地,且往往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征占用林地面积大。我们不能怨天尤人,不能消极抵触,只能化消极情绪为积极态度,认真对待,加以理顺,妥善处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的支持,利用好有关政策规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借势借力发展自已,壮大林场。

2.2严格征地管理认真审核立项批复文件及用地规划,严格审查申请使用的林地。根据省林业厅对征占用林地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予以积极支持,五项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对商业性开发项目征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对非征不可的林地进行共同开发,做到依法依规报批办理。从现场勘查到集体会审,做到实事求是,透明公开,并逐级上报市、省林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省林业厅批准的征占用林地事项,不与用地单位签订补偿协议,不在征占用林地有关文件上签章,按照权限严格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

2.3实施留地安置林场大量林地被征占用后,开发区或地方政府要留一定比例的土地给林场开发,可按征地面积的5~10%,用地性质最好是商住地,也可以是商服用地及其他用地,开发区或地方政府负责完成“七通一平”并进行招拍挂出让,扣除开发成本及各种金、税、费后,余款全额返还林场。或留建设用地给林场,由林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自行投资并组织开发利用。如永安市政府征占用永安林场林地,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按征占用林场林地面积留10%的建设用地给林场自行开发利用。由于林场大多在五十年代末筹建,场部占地一般都有二三百亩,现在城市扩大了,林场场部所在地列入城内,地价自然攀升,地方政府势必会重新规划征占用。对于这类征占用地,除一定要给林场留足建设用地安置林场及职工外,剩余地块可由地方土地收储中心统一收储后,公开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扣除有关金税费和收储、出让成本后的净收益由地方财政与林场按比例分成,地方财政得10~20%,林场得90~80%。

2.4开发非林项目林场传统的经营模式已不适应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林场眼光要向外看,要跳出林场办林场,跳出林业办林业,要多元化经营。如沙县水南林场地理位置在城郊,离城(市)中心近,地理位置好。由于近几年沙县地方开发的需要,水南林场林地被征用不少,因此有一定的征地款资金,具备了投资开发的条件。于2011年在沙县金古园开发区征用林场林地中,林场向金古园开发区要了一块12亩的商业服务用地作为补偿。这块地的地理位置很好,在国道边,面向沙溪河,傍边是商住楼开发区,沿街有许多店面。林场决定投资4000万元开发这块地建综合大楼(酒店、写字楼及商场店面等),预计这幢综合大楼建成出租,每年收益至少260万元以上。同时,要把山上森林资源转换为山下房产资源。由于林场地处县城郊区,地方项目建设需要,林地被大量征占用,有一定存量资金,购买城里繁华地段的店面、商场等房产无凝是一项风险小效益高的投资。如沙县水南国有林场于2009年投资1190万元,购买沙县三优街上金鼎城沿街一楼店面330平方米。永安国有林场于2006年投资650万元,购买繁华地段的永利大厦二楼商场1750平方米。实现了山上森林资源转换为山下房产资源。林场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又可以投入一定资金,进一步保护林场森林生态所需资金支出。

2.5严格查处案件林场要进一步搞好与林业公检法的关系,积极配合,及时与驻场森林派出所协作,依法查处违法侵占林木林地案件,有效地保护林场的森林资源。同时,对内要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强化护林员管理,与各工区及每位护林员签订《护林员护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护林员工作要求、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完善奖惩机制。分析护林问题,落实护林措施,形成以林场为中心,工区为扭带,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强有力护林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经营区治安防控体系,促进林场经营区和谐稳定。

2.6开展山林收购2000年明溪林场的木材资源少,只有6万亩林地。一年要砍8500立方米木材,林场的木材资源砍3~5年就没有木材可砍了。面临资源断档危机,正好遇到一个机会。当时明溪县政府欠债多,县里的三个伐木场准备转让。笔者找了县林业总公司及县政府洽谈,以每亩390元的单价,筹资1400万元购买其中一个箭竹坪伐木场的山林36000亩。这些山林买回来以后,经过五年采伐不但收回成本,而且单位还赚了一大把。现在林业的金税也降低了,木材价格上升了,增加这36000亩优质山林,起码增值1.6亿元多,解决了明溪林场木材资源断档的问题,扩大了林场森林资源,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7探索合作造林林场与村集体(或个人)开展合作造林,由林场全额出资,负责整地、造林、抚育、管护,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村集体(或个人)负责提供林地、调处林地权属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盗伐和破坏森林案件。地租由村集体(或个人)自行承担,林场不必承担地租费用,合作期限30年。林木进入间伐或主伐时,林场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并组织采伐销售,木材销售收入扣除政策规定的各项金、税、费和成本等费用后,利润按5:5比例分成,即林场与村集体(或个人)各占50%。沙县水南林场近两年来已合作770亩,效果很好,实现了从城市向农村发展。

2.8加快资源培育资源培育是林场的基础工作。林场要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搞好造林规划,选择最好林地用于造林,严格选用良种,培育壮苗,大力营造阔叶林,改变以往只种“杉、松两棵树”状况,挖掘、筛选乡土速生树种和选择经济价值高的绿化树种,在营造混交林的同时大力培育大径材、无节材,以适社会生产建设需要。另外要实施科技兴场战略,发挥科技人员的优势,鼓励开展科技研究,参与科研院校(所)的重点林业科技攻关,着力推广应用现有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林场森林资源培育有质的飞越。

2.9加强林场管理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经验,管理是林场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笔者曾在明溪林场工作期间,通过加强管理,减少非生产性开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单价等措施,实现节约资源增加收入,据统计每年可节约资源将近1千立方米,增收节支150万元。要精减人员,改变林场机关化,工人干部化,干管后勤人员多,非生产性开支大的现象,可以通过提前退休,或办理内退,或买断工龄等措施,安置减下来的人员。对干部进行聘任制。场长应由地(市)主管部门聘任,副场长以下干部职工由场长聘任,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把经济指标、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科室、到人头,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10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并重,已写入十八大文件,应该说生态作用已引起党和国家重视,但要引起全社会重视,特别是要引起县、乡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重视,还要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需要我们坚持长期多做宣传工作,宣传抓好森林生态就是为人类自己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多用实例来证明森林生态作用。此外,要探讨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并予以执行。

作者:张俊钦单位:沙县水南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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