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主管单位:南京大学 ISSN:978-7-5118-4652-5 CN:--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由张仁善担任主编,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类CSSCI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1994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半年刊,A4开本,全年定价¥340.00元。邮发代号:28-505,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由南京大学主管,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0.51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要内容栏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要发文机构有:南京大学(发文量40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司法;权利;行政;合同”;中国政法大学(发文量5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司法;权利;刑事;法系”;北京大学(发文量4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司法;法律;行政;法治;犯罪”。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要发文主题有法律、法学、司法、行政、诉讼、犯罪、法制、国法、权利、刑事。其中又以”法律(480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法学”(167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司法”(163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刑事”,仅发文74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南京大学 | 401 | 法律;司法;权利;行政;合同 |
中国政法大学 | 51 | 法律;司法;权利;刑事;法系 |
北京大学 | 45 | 司法;法律;行政;法治;犯罪 |
中国人民大学 | 34 | 法律;民事;刑法;司法;刑事 |
华东政法大学 | 32 | 法律;司法;英美法;普通法;国法 |
西南政法大学 | 26 | 司法;刑事;行政;诉讼;法律 |
南京师范大学 | 21 | 法律;司法;诉讼;人权;股东 |
吉林大学 | 20 | 法律;律文;民事;法律文化;犯罪 |
上海财经大学 | 18 | 法律;法学;司法;比较法;民法 |
复旦大学 | 18 | 法律;道国;损害赔偿;投资法;赔偿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76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30 |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 | 11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10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 | 7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7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7 |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 7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6 |
国家留学基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