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ISSN:2095-0012 CN:33-1367/G4
《美育学刊》是一本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杭州师范大学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艺术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艺术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44 《美育学刊》主要内容栏目有艺术理论与艺术批评、艺术教育研究、美育研究、美学研究、审美文化研究、艺术史研究等。
《美育学刊》主要发文机构有:杭州师范大学(发文量432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艺术;教育;美育;审美;音乐”;北京师范大学(发文量5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美育;教育;艺术;审美;艺术教育”;浙江大学(发文量5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美育;审美;艺术;教育;审美教育”。
《美育学刊》主要发文主题有艺术、美育、教育、审美、美学、音乐、艺术教育、文化、美术、学科。其中又以”艺术(498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美育”(467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教育”(43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学科”,仅发文98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艺术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艺术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艺术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杭州师范大学 | 432 | 艺术;教育;美育;审美;音乐 |
北京师范大学 | 57 | 美育;教育;艺术;审美;艺术教育 |
浙江大学 | 56 | 美育;审美;艺术;教育;审美教育 |
北京大学 | 49 | 艺术;美学;美育;美术;教育 |
华东师范大学 | 42 | 教育;艺术;美术;美术教育;课程 |
复旦大学 | 37 | 美学;审美;艺术;美育;文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35 | 艺术;教育;美育;审美;美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34 | 教育;艺术;美育;审美;教学 |
南开大学 | 25 | 艺术;审美;绘画;艺术语言;语境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24 | 艺术;美学;艺术学;中国话剧;话剧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68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72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 26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20 |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 | 12 |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 9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9 |
国家留学基金 | 8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8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