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牡丹江大学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ISSN:1008-8717 CN:23-1450/G4
《牡丹江大学学报》是一本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牡丹江大学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26 《牡丹江大学学报》主要内容栏目有高教研究、文学研究、语言学研究、经济学研究、法学研究、翻译学研究、文化论坛、新媒体教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与哲学、法学论坛、政治学研究、“互联网+”教学研究、科技理论与实践、经济与管理、哲学研究、史学研究、思政教育研究、文化与传播等。
《牡丹江大学学报》主要发文机构有:牡丹江大学(发文量58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学;高职;课程;教育;院校”;安徽师范大学(发文量17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教育;教学;法律;女性;英语”;湘潭大学(发文量133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语言;司法;汉语;英语;刑事”。
《牡丹江大学学报》主要发文主题有教学、英语、教育、翻译、文化、课程、语言、高校、文学、高职。其中又以”教学(1185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英语”(742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教育”(57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高职”,仅发文282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教育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教育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教育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牡丹江大学 | 585 | 教学;高职;课程;教育;院校 |
安徽师范大学 | 173 | 教育;教学;法律;女性;英语 |
湘潭大学 | 133 | 语言;司法;汉语;英语;刑事 |
云南师范大学 | 127 | 文化;小说;教学;悲剧;英语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126 | 教学;翻译;英语;教育;文学 |
安徽大学 | 123 | 法律;诉讼;行政;女性;犯罪 |
兰州大学 | 120 | 女性;文化;小说;社会;政治 |
广西师范大学 | 115 | 教育;法律;英语;行政;小说 |
曲阜师范大学 | 105 | 翻译;英语;教学;文化;教育 |
福建师范大学 | 103 | 语言;女性;法律;叙事;社会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92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15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62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55 |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 | 45 |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38 |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 36 |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 34 |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33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