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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改革发展的新时代,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在我国,农村基层自治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促进农民的政治参与,促进国家对农村农民的有效治理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农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存在的困境,正视问题,“对症下药”。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基层自治;政治冷漠;表现形式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环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选择。随着基层自治的深入推进,我国在农村民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遇到许多较为棘手的问题。基于如此的时代背景与国内的现实背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我国现代化的重要使命要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在充分考虑当地条件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同时,注重维护乡村群众的权利和意志,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向前发展。[1]
民主是新农村政治建设的保证。然而在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过程中,村民对管理民主认识程度不高。普通村民在村庄的日常事务管理中往往表现出很少参与村中政治生活或对政治问题政治活动冷淡、不关心的态度,真正从行动中参与到村中自治管理并对农村自治产生相应影响的行为次数相对较少,使得全体村民的自治变成了少数人的自治。作为一种政治参与行为方式,政治冷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2]因此要发现农村农民在政治参与过程中的冷漠表现形式,并从深层次进行分析。民主参与的程度普遍成为政治学界对于国家政治现代化评定的重要依据。然而受到社会生产力并未充分发展的限制,民主参与建设过程在发展中国家始终未能够取得政治学界普遍的认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约一半左右的农村人口,中国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对于农村的发展和建设。新农村建设是党和国家充分认识到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针对中国整体发展的积极作用所提出的重要方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针对经济发展构建合理设想,必须充分认识到农村的政治建设尤其是民主参与建设对农村整体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才能促使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在古老的土地上焕发新的活力。
二、村民对政治参与过程表现冷漠
(一)村民对民主选举参与意识淡薄民主选举是村民政治参与的基础,只有村民真正选择出来的代表村民普遍利益的村委会才能真正的了解人民的呼声,促进村中有序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村民选举的成功与否体现了村中自治程度的高低。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尽管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主体意识的增强,但总体看来情况并不理想。[3]伴随社会主义新农村自治建设的深入广泛开展,村委会重要性日益凸显选举竞争激烈。因此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有些地方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贿选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实际竞选操作中,贿选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有的候选人通过直接或间接给予财物获得村民支持,有的通过施以口头上的恩惠许诺获得选票。村民们受不住候选人的利益诱惑并为其投上一票的现象常常存在,一般来说候选人许诺的财物利益越大,其“上岗”的可能性越高。在贿选的过程中,有些村出现了一种家族式的团体或者利益共同体并有着共同的利益目标,互相为其中的候选人奔走呐喊、争取选票,企图让候选人胜选以掌握公共权力以此为自己谋取利益提供有利条件。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许多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农村实际人口大多是老年人。在村委会的竞选过程中,很多农民无法返回参与投票,委托他人进行投票。而在农村参与民主选举的老年人因身体、文化知识等因素的局限容易被左右投票意向。因此村民真正参与民主选举的比例并不高。村民对村委会选举态度冷淡,参政意识不强,干扰了选举结果,并容易滋生腐败,影响了农村自治建设。
(二)村民对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积极性不高村民对自己村内的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是村民参与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村民依法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重要表现。村民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决策和管理村中的各项事务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农村在落实政府的相关政策时因地制宜,更好的反映民意,科学决策。然而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村民们对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缺乏正确的认识。由于中国历史上官僚政治和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官本位主义思想还是根深蒂固,再加上村民的文化素质较低,这使得村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都不高,他们大多认为村内的事务的管理与决策还是领导的事,与自己相关性不大。有些群众觉得个人的日子富裕了就行,集体怎么样无所谓,他们意识不到自身民主权利的维护和参与民主管理活动的重要性。[4]让村中民主管理和决策过程流于程序,在对日常事务进行管理过程中村民们主要通过经验、惯例来进行思考,科学决策的基本条件难以确保。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不断涌入城市,农村空巢现象日益严重。村中剩下的绝大多数都是年长的老人,他们往往没有太高的要求,只图安稳。所以他们也没有很高的积极性去参与村里的事务决策,因此村民自治决策过程中本应体现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受到了削弱。
(三)村民对民主监督表现出的两“不”监督意识是促进民主监督的思想动力,也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保障。在制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的范围和村务公开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基层不少的农村,其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村民们较村干部而言掌握的信息较少,有些村干部出于利益等各种原因需要,将信息进行有选择性的传达,使得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信息出现了分化,村务公开栏中空无一物或者“琵琶半遮”。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是村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村民最关心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对于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等比较抽象的权利并不在意,大多数的村民连自己村中是否设有监督机构都说不清楚,也不会去向村委反映意见。这很大程度上是对村委职能实施的失望,在普通群众中,很少有人愿意主动向村委反映自己的问题寻求帮助,一方面是不愿去“麻烦”他们,另一方面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村里对村民反映的问题或置之不理,或例行“拖”字诀办事拖沓低效。所以当遇到问题时,村民们宁可自己解决或亲戚朋友以及邻里之间相互帮助。对于民主监督,大多数村民有两种表现:第一是村民“不想监督”。在大多数的农村,由于物质上容易自给自足,农民经济需求较小,以及封闭管理和小农思想的影响,村民们缺乏监督意识,无法形成广泛的民主参与监督的群体。在民主监督方面,农民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5]当村民对某位村干部有意见时,只能采用“在各项选举时不投他们的票”这样的消极方式,农民几乎没有人会通过媒体或与村干部谈话等方式,这也是村民们只图安稳,不愿意惹麻烦的写照。二是“不敢监督”由于顺民思想还是存在于农村中,村干部权力过大,而村民们力量相较弱小,“民不跟官斗”人民不敢去监督。村民们本着各“扫门前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监督表示冷漠不关心。
三、缓解政治冷漠现象的设想
对于农村政治冷漠现象缓解必须从农村基层政治建设过程中入手。首先要培养一种积极参与政治的气氛,这种气氛的形成并非是单一因素的单方面作用,要有国家政治的正确引导作为前提,在积极宣传政治参与对于新农村政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时,也要促使在政治参与过程中使公民的政治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并形成一种积极地影响效果以培养良好的政治参与气氛。其次,国家在政治教育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同时,引导我国国民形成良好的政治参与意识或对于积极政治参与的影响能力,成为提过我国良性政治参与形成的基本保证。第三,政治参与建设必然以经济建设作为基础,在政治建设的同时必须和经济建设相结合以形成二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以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使三方面有效的结合成为完整的政治参与体系。
参考文献:
[1]付肖肖.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自治问题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5.
[2]魏星河,郭云华.政治冷漠:农民对村委会选举的一种行为[J].求实,2003,(10):60-62.
[3]胡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农民政治参与权利问题的法律分析[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4):101-103.
[4]雷鸣.论新农村建设中的“管理民主”[J].前沿,2010,(07):128-130.
[5]叶敬忠,吴惠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视角的管理民主[J].中国农村观察,2008,(03):46-52+81.
作者:徐小婷;魏官正;刘鹏;刘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