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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畜牧业合作社绩效评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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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畜牧业合作社绩效评价

地处青藏高原的青海牧区是典型的生态敏感区,在国家乃至亚洲生态安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8年在青海省全国率先进行“以建立牧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以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利用草地资源、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和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为重点内容,通过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实现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内涵的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随着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作为载体的合作社运行效率如何?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如何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运行质量?是生态畜牧业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关系生态畜牧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文章基于青海牧区55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调查资料,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合作社绩效进行评价,深入探讨影响合作社绩效的因素,并提出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的政策思路,为高原其他牧区促进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一、高原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构建

(一)对国内研究的梳理梳理国内合作社研究文献,关于合作社绩效评价的研究主要集中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之后合作社研究热潮阶段,理论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研究主要聚焦于两个视角:“行为———结果”视角和“三重底线”视角。“行为———结果”视角主要是以行为发生过程中的投入和依据这些行为而产生的结果为出发点,体现了生产与分配、消耗之间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农业厅课题组、徐旭初等认为生产经营和组织运行活动属于行为性绩效指标,社员、组织和社会层面属于产出性绩效指标[1],但上述学者并未将合作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纳入绩效指标中;张大海等建立投入产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进行评价。[2]“三重底线”视角主要是以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提出来的包括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三重底线”理论为出发点;黄晓俐建立了反映合作社总体绩效,量化合作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体系,并运用描述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等方法对内江市33个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绩效评价;赵佳荣建立了综合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因素的合作社绩效评价体系。[3]这些研究文献充分考虑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组织运营效益等,但是将生态效益置于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研究明显不足,这是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与其他合作社的不同之处,也是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

(二)指标体系构建1.经济效益主要是指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给个人和组织创造的经济收益,合作社创造的个人经济效益以加入合作社的人均收入/户均收入(价格变化带来的收入、惠顾额返还的收入、入股分红的收入)来衡量;组织收益主要是合作社量化的指标,主要以合作社年总收入在全村年总收入中的占比来衡量。2.社会效益主要是指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给所在村的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吸纳富余劳动力等所带来的影响,体现了合作社的正外部性。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包括创造的农牧业生产总值占比以及合作社拉动二、三产业发展所创造的产值占比;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转出人员,即离土离乡人员;转入人员,即合作社吸纳的人员,并以其在全村总人数中的占比来体现;合作社吸纳富余劳动力主要用合作社吸纳劳动力人数在全村人数中的比例来体现。3.生态效益主要是指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在草场保护、牲畜整合、畜群结构优化、核减草场载畜量等生态保护措施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小,以合作社整合牲畜数量占全村牲畜数量、合作社草场流转面积占全村草场面积、合作社饲草地建设面积占全村饲草料面积、合作社能繁母畜数量占全村能繁母畜数量、合作社草场载畜量等指标来衡量。4.组织运营效益主要从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治理、分配、投入、销售、培训以及标准化生产等角度来设计,根据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所处阶段的特征,主要以分红比例(依据所占股份进行分红)、规范化发展程度①、合作社资金利用率、入社比例、畜棚投入占比等来衡量合作社的组织运营效益。可见,在选取具体指标时,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组织运营效益等四个大的板块来构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分较为抽象的指标以合作社所创造的效益与所在村的效益进行比较后的值作为最终的指标值。

(三)评价模型构建采用专家综合打分法,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领域内来自高校、政府等的7~11位专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专家意见进行征询②,并运用层析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建立层次分析法模型,可依照四个步骤进行:1.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在递阶层次结构模型中,主要有三层:目标层、准则层以及因子层,上一层元素作为准则对下一层有关元素起着支配作用。一般而言,递阶层次结构中层次数不受限制,但由于支配元素过多会给两两比较判断带来困难,因此每一层次各元素所支配的元素一般不宜超过9个。2.构造各层次中的判断矩阵在确定影响因子在因素中所占比重时,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定量化处理,且影响因子较多时,极易造成误判甚至错判。3.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在进行层次单排序时,通过对判断矩阵A所对应最大特征值λmax的特征向量W进行归一化处理,最终得到同层次因素对于上层次相应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但由于非一致性的现象难免存在,因此要实现比较结果的前后完全一致,矩阵A的元素还应当满足如下条件:aijajk=aik,,满足该条件的正互反矩阵则称为一致矩阵。为了确定所构造的正互反判断矩阵A是否能够接受,需要对其进行一致性检验,层次单排序一致性检验主要依据矩阵理论进行,具体定理如下。4.进行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在进行系统总体权重时,首先设上一层A包含A1,…,Am共m个元素,其层次总排序权重值分别为a1,…,am;其次设与A对应的下一层B包含n个元素B1,…,Bn,它们关于Aj的层次单排序权重分别为b1j,…,bnj(当Bi与Aj无联系时,bij=0);最后求B层中各元素在总目标中的权重,计算方式如下。

二、高原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评价———以青海牧区为例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1.样本选取依据在样本选取时,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第一,全面性,即选取的分析样本涉及生态畜牧业建设的牧区六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海西州和海北州)。第二,代表性,即选取的分析样本既有发展现状较好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又有发展条件一般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同时也包括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合作社。第三,针对性,即选取试点村、示范村和建设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2.样本情况分析选取了青海牧区六州55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进行绩效评价。其中,果洛州12家,占样本总量的21.82%;海西州11家,占样本总量的20%;玉树州、黄南州、海南州和海北州分别选取8家,占样本总量的14.55%,样本总量的地域分布较为均衡。在选取的55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样本中,共有试点村合作社3家,占样本总量的5.45%;示范村合作社22家,占样本总量的40%;普通建设村合作社30家,占样本总量的54.55%,实现了样本总量的阶梯状分布。在实证分析选取的55家样本中,共有52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分布在纯牧业村,占样本总量的94.55%;3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分布在半农半牧村,占样本总量的5.45%,充分考虑了样本总量中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的差异分布。3.数据来源说明数据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采用专家综合打分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询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领域著名专家和省内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意见,并运用层析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二是来源于2013年合作社实地考察数据,并通过整理分析所得。

(二)模型计算分析1.构建递阶层次结构从经济、社会、生态、组织运营4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包括4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第一层总目标层为青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第二层准则层包括4个二级指标;第三层指标包括16个三级指标。根据问卷分析结果,分别测算出每个指标的分值(见表2)。2.构造两两判断矩阵在构造两两判断矩阵时,首先确定各因素平均分值的最小间隔,然后对各层下的因子在同一分数标准下进行排序,最后参考相对重要性标度表构造判断矩阵。A判断矩阵即青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判断矩阵,主要从经济效益(B1)、社会效益(B2)、生态效益(B3)、组织运营效益(B4)这四个准则层来构建两两判断矩阵。B1判断矩阵即经济效益判断矩阵,主要从家庭户均收入(C1)、合作社总收入全村收益占比(C2)来构建两两判断矩阵。B2判断矩阵即社会效益判断矩阵,主要从合作社创造的农牧业生产总值占比(C3)、合作社拉动二、三产业发展的生产总值占比(C4)、劳动力转移全村占比(C5)、合作社吸纳富余劳动力能力(C6)来构建两两判断矩阵。B3判断矩阵即生态效益判断矩阵,主要从合作社整合牲畜数量全村占比(C7)、合作社草场流转面积全村占比(C8)、合作社饲草地建设全村占比(C9)、合作社能繁母畜占比(C10)、草场牲畜承载量(C11)来构建两两判断矩阵。B4判断矩阵即组织运营效益判断矩阵,主要从入社比例(C12)、人均分红(C13)、合作社畜棚投入占比(C14)、合作社资金利用率(C15)、合作社规范发展程度(C16)来构建两两判断矩阵。3.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根据一致性检验计算程序,检验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所构建的A判断矩阵、B1判断矩阵、B2判断矩阵、B3判断矩阵、B4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比例均小于比较标准0.1。因此,所构建的判断矩阵均通过了一致性检验,符合建模要求。4.各层因子权重的计算在计算各层因子权重时,利用规范列平均法,即先求两两比较矩阵每一列的总和,然后用两两比较矩阵的每一个元素除以其相应列的总和,所求得的商组成标准的两两比较矩阵,最后计算出标准两两比较矩阵每一行的平均值,平均值就是各个指标的权重(见表4)。通过计算可知,在55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中,总体绩效水平的平均分值为0.00000029,分值在平均值以上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共有30家,占比54.55%,分值在平均值以下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共有25家,占比46.45%;格尔木市孟根克力开生态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0.8219的分值位居第一,河南县阿木乎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分值最低,两者分值相差1.3355。就30家绩效水平处于平均值以上的合作社分布情况来看,海西州占比30%,海南州占比16.67%,玉树州占比10%,果洛州占比6.67%,黄南州占比10%,海北州占比26.67%。就样本容量中合作社绩效水平高于平均值的分布情况来看,海西州占比81.82%,海南州占比62.5%,玉树州占比37.5%,果洛州占比16.67%,黄南州占比37.5%,海北州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均高于平均值;试点村合作社绩效水平均在平均值以上,示范村合作社占比59.09%,半农半牧村合作社绩效水平均处于平均值以下。根据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分值分布情况可知,海北州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较高,海西州其次,表明合作社经济、社会、生态、组织等发展较为协调,果洛州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较低,表明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较为落后;试点村合作社发展相对成熟,绩效水平相对较高,示范村合作社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是绩效水平提升潜力还有待挖潜,半农半牧村合作社仍需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以促进绩效水平的提升。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的分值差额较大,意味着青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绩效水平差距较大;虽然组织运营效益整体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各项效益水平,但是由于经济收入、社会影响、生态环境三项效益过低,最终影响了青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总体绩效水平。因此,青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全面协调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组织运营的发展,从而全面提高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绩效水平。

三、高原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济效益在影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经济效益的因素中,家庭户均收入以88.88%的占比占据着主导地位,合作社总收入全村收益占比只起着较小的影响效果。家庭户均收入集中反映了牧民通过参与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所获得的切身利益,家庭收入的提高不仅反映了合作社发展状况,还体现了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促进牧民增收的组织绩效。

(二)社会效益在影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社会效益的因素中,合作社吸纳富余劳动力能力以66%占据首位,劳动力转移全村占比以17%的占比位居第二;其次是合作社拉动二、三产业发展的生产总值占比;最后是农牧业生产总值占比。促进社会就业在影响合作社的社会效益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三)生态效益在影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生态效益的因素中,草场牲畜承载量以59%占据首位,合作社牲畜整合数量全村占比、合作社草场流转面积全村占比均以14%位居第二,其次是合作社饲草地建设面积占比8%,最后是合作社能繁母畜占比。提高合作社生态环境效益,重点是实现草畜平衡,在草场面积既定的情况下,核减牲畜数量对提高合作社的生态效益具有明显的效果。

(四)组织运营效益在影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组织运营效益的因素中,合作社规范发展程度以40%占据首位,人均分红以29%的占比位居第二,其次是合作社畜棚投入占比18%,对合作社组织运营效果影响较低的是合作社资金利用率以及入社比例,分别占9%和4%。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化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组织运营效益影响较大;合作社盈余能力、合作社的畜棚投入对合作社的运营效益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影响绩效水平的因素分析1.准则层因素对绩效水平的影响分析在影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的准则层因素中,组织运营效益以58%的影响率远远超过其他因素,经济效益以24%的影响率位居其次,生态效益对青海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影响率为13%,社会效益的影响率最低,仅为5%。2.指标层因素对绩效水平的影响分析在影响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的指标层因素中,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对其产生23.55%的影响率,家庭户均收入对其产生21.06%的影响率,人均分红对其产生了16.62%的影响率,合作社畜棚投入对其产生了10.63%的影响率,合作社资金利用率、入社比例、草场牲畜承载量、合作社饲草地建设全村占比、合作社草场流转面积全村占比、合作社牲畜整合数量全村占比、合作社总收入全村占比对合作社绩效水平产生的影响率位于[1%,10%)区间,其余因素对合作社绩效水平产生的影响率不足1%。

四、结论及政策启示

笔者结合牧区草地畜牧业特点,构建了高原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青海牧区6州55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的微观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合作社绩效进行了评价。主要研究结论有以下三点:第一,组织运营发展是影响高原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其以58%的比重在合作社绩效中占据主导地位,合作社运行规范化程度决定其绩效水平;经济效益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的影响屈居第二,发挥合作社经济功能,增加牧民收入仍是合作社的重要任务;生态效益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绩效水平的影响虽不及组织运行发展和经济效益,但其重要性绝对不能忽视,并随合作社发展其地位越来越重要;社会效益影响相对最小,这是由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在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终会趋于协调。第二,经济效益中要重点关注人均纯收入,社会效益中要重点关注合作社吸纳富余劳动力的能力,生态效益中要重点关注草畜平衡,组织运营发展效益中要重点关注合作社规范化程度。第三,只有政府强化对合作社的支持和农民(合作社)的创新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最终目标,也就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三赢”。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和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将生态效益作为合作社绩效水平的重要评判标准,是由高原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决定的。高原牧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不仅要考虑合作社规范运行,而且要考虑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的协调统一。因此,在促进合作社发展中,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支持与指导,提高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要把“以草定畜”作为一条制度红线贯穿合作社发展,整合政策资金,提升合作社运营水平,从而实现科学发展、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的三赢。

作者:李双元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青海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