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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蔬菜标准化生产制度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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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蔬菜标准化生产制度管理

自2010年以来,在辽宁省政府的领导和指引下,朝阳市开始实施百万亩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实践,生产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现如今,朝阳市设施农业面积已达到185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1%,蔬菜总产量达到410万吨,户均一栋致富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50元,今年预计达到9200元,朝阳设施大棚里85%栽植的是蔬菜,基本形成了各有特点的地方蔬菜,达到了四季生产,常年供应,每年供应市场总量约在410万吨,产品销往东北三省、京津唐地区,近年来又拓展到南方上海、广州、深圳等南方各大城市,并出口俄罗斯、东盟、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到“十二五”末,朝阳市将建成500亩以上的高标准、大容量的蔬菜科技示范园区100个,园区集科研、推广、培训等功能为一体,成为全省重要的蔬菜试验、示范基地,形成“县有示范园区、乡有示范小区、村有示范户”的示范体系。标准的示范园、示范小区、示范户应该有标准的蔬菜标准化生产体系,就需要严格的生产制度管理,将蔬菜标准化生产进一步的提高。

1、蔬菜生产管理制度

1.1、为保证蔬菜生产地有效管理,一般实行法人(经理)负责制,分设蔬菜生产管理员、植保员若干人。

1.2、经理负责基地投入品的采购,生产安排,实行农资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监督基地管理员和植保员做好本职工作。

1.3、蔬菜生产管理员职责:(1)负责基地生产安排、作物品种搭配、茬口安排、采收、产品外调等;(2)负责记录蔬菜生产状况、农田作业的监督管理情况、田块标示和记载;(3)负责对种植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4)负责落实各项技术措施;(5)负责基地新品种种植示范。

1.4、植保员职责:(1)负责基地的环境卫生,病虫害发生状况的调查;(2)负责病虫害的防治以及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完整的记录和管理档案;(3)有机肥原料主要源于农场或有机农场(或畜场),日光温室集约种植或处于邮寄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构许可可购入一部分农场外的肥料原料,负责监督所有肥料原料按照堆肥的要求进行堆制,彻底腐熟后用于有机蔬菜生产。农药的使用及施药器械使用后清洗,剩余农药如数退还仓库,农药包装统一处理,记录防治时间、地点、蔬菜品种、蔬菜生长期、农药名称、使用剂量、使用器械、喷药人员姓名等;(4)负责基地生产人员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培训。

2、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2.1、建立基地种植网络管理程序,设置蔬菜生产管理员、植保员;

2.2、蔬菜生产管理员负责在种植前首先对土壤和水质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种植,植保员对所使用肥料、有机复合肥和土壤改良调节剂、有机或溶解性高的矿物质进行追踪观察。

2.3、根据种植的蔬菜品种进行用肥确认,采购的肥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并合法登记的合格产品;

2.4、病虫害发生时植保员根据发生趋势,确定防治方案,采购农药必须登记为蔬菜方可使用,防治过程须在植保员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5、农药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并合法登记的合格产品,有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和分发、使用档案;

2.6、植保员填写田间工作档案,对所使用的农药名称、基地编号、使用日期、间隔日期、间隔期限、使用器械、剂量、稀释倍数、指导人员、操作人员等均应填写清楚进入田间管理档案,以便追踪管理;

2.7、植保员负责监督器械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定点存放;

2.8、使用农药不包括国家禁用、限用、以及常规的不符合有机蔬菜生产的农药品种;

2.9、投入品存放在密封条件达标的专用仓库,农药器械及其它农用器具由仓库保管员统一保管和发放使用。

3、蔬菜生产农药残留控制制度

3.1、投入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使用管理的措施。农药由植保员领取并严格遵循使用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

3.2、农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保存相关票据,对种植的蔬菜生长期间实行农药使用登记制,遵守安全用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3、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和农药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举,提高操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4、调整和优化农药产品结构,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限用农药、严格控制用药量、稀释倍数及安全间隔期,蔬菜必须在安全间隔期后采收;

3.5、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体系,每种蔬菜由企业检测人员进行农药快速初检,合格才能上市;

3.6、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蔬菜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报告制度

从事蔬菜生产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植保员。

4.1、植保员的职责:调查田间蔬菜病虫害发生情况,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监督防治全过程,保管和登记农药与药械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病虫害和防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2、植保员需登记项目:病虫害发生种类及时间、防治措施类型、农药名称及生产日期、防治日期、使用器械名称、剂量、稀释浓度、操作人员姓名、蔬菜生长期、防治效果、农药间隔期限;

4.3、病虫害防治原则: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治为主,采用各种措施增强蔬菜抗逆性,适时、有限、低浓度使用化学防治;禁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各种农药;推荐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的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科学严格控制化学农药用药量和安全间隔期;

4.4、根据田间病虫害发生和预测预报结果,掌握“预防为主,防治为辅”方针,防治时期一般控制在害虫低龄期和病害发生初期。

5、蔬菜条码标示与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蔬菜生产必须遵循“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组织生产。须建立蔬菜生产全过程登记制、蔬菜产品商标制、蔬菜包装条码标示制等为主体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5.1、依法申请蔬菜产品商标,有利于区别与其它产地蔬菜;

5.2、蔬菜产品包装必须要有条形码,便于快速查询蔬菜生产信息:蔬菜品名、产地、生产人员、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检验合格证明、质量等级;

5.3、建立蔬菜生产全过程登记制。内容包括:蔬菜品种名称、播种育苗时间、投入品购进使用情况,产品上市抽检时间、批发上市时间地点;生产基地实行统一购药、统一喷药、统一地块编号,并由基地管理员统一记录;蔬菜上市前由植保员统一抽检,检验合格方能上市。

作者:张璐 单位:朝阳市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