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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资源保护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湖北在水资源保护建设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该文分析了湖北水资源保护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水资源;保护;建设;湖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新的历史高度出发,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并详细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成就、地位、目标和内容等。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以习为代表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道路。水资源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中重要的一环,同时由于我国水资源总量并不丰富,人均占有量不足的现状,水资源保护已上升到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新高度,成为全社会关注和研究的焦点。湖北作为“千湖之省”,近年来在水资源保护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做出了许多新的努力,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1湖北水资源保护建设的现状
1.1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湖北省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建设,资金投入逐年稳步提高。2013年,全省共争取中央水利投资计划132.56亿元。2014年,全省落实水利建设资金142.1亿元。截至2015年10月,全省今年已争取到中央水利投资110.3亿元。水利投资连续3a稳中有增,水利建设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一大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1.2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湖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得到推进,继咸宁市、鄂州市被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襄阳、武汉、潜江顺利入选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并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湖北省政府正式了《湖北省湖泊保护与管理白皮书》,完成全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一批全省重点湖泊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一湖一勘”工作,基本摸清全省6.67hm2以上湖泊的数量、分布、变迁等有关情况,并公布2批共755个湖泊保护名录;印发了《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确保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湖北省水利厅、环保厅建立水利、环保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全省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完成,大东湖生态水网、黄石磁湖、黄冈长河等湖泊水生态修复项目有序推进。
1.3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1)重点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3年,湖北省全年共解决33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4年全年,湖北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602处、解决了33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全省确保完成349.8万农村居民和62.9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建设任务。(2)全省的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逐年有序推进,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集中资金每年重点推进一批规模化节水项目。2014年,全省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59.47万hm2、除涝面积44.73万hm2,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87万hm2。调度水利工程提供抗旱用水46.3亿m3,应急解决107万人、2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1.4顶层制度设计逐步完善湖北是全国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份之一。近年来,湖北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颁布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湖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一套从水资源保护、防治、监督到考核的制度体系。率先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分解到17个市州,再由市、州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建立了省、市、县3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率先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列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湖北部分内容,湖北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2湖北水资源保护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水患和干旱问题长久并存湖北是水资源大省,素来以“千湖之省”闻名,水资源较为丰富,同时全省每年还要承纳长江、汉江及洞庭湖等流域大面积的客水,常年入境客水量6000多亿m3,为湖北省水资源的6倍以上,这些客水不但难以加以利用,而且加大洪水防治工作的难度和资金的损耗,加上近年来湖泊、河流不断减少,蓄水能力不断降低,洪水威胁多年来始终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湖北省水资源在分布上呈现南多北少,山区多,平原河谷少,且相差悬殊的特征。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南北相差近3倍,全省水资源面临严峻形势,山丘区存在工程性缺水、江汉平原存在水质性缺水、鄂北岗地存在资源性缺水问题,各地缺水情况呈现不同特征,造成解决缺水问题解决方式需要多种手段。洪水和干旱问题常年并存,成为湖北水资源保护建设过程中始终面临的问题。
2.2水质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质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一方面,众多工业生产企业,工业排污量巨大,很多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并未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排污设施沦落为形象工程,再加上制度不健全,监管防治工作的不到位,造成工业排污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比重大,农业水污染面广点多,污染来源复杂以及生活污水的不规范排放,致使河流纳污能力减小,大部分城市内湖和郊区湖泊呈现富营养化趋势,且面积逐年萎缩,水生物物种锐减。长江、汉江沿江城市近岸污染带越来越长,汉江干流及部分支流“水华”频发,城市内湖污染较严重,少数水库富营养化,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不到使用功能要求,全省水功能区现状达标率也不高。水污染加重,水环境恶化,水生态退化等水环境压力不可小视。
2.3水资源浪费现象越发明显湖北水资源总量为1027.8亿m3,只占全国的3.5%,人均水资源量1732m3,列全国第17位,低于全国平均值,接近国际公认的人均1700m3严重缺水警戒线。然而,湖北“千湖之省”的美誉掩饰了缺水的省情,水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普遍。据统计,湖北人均每天生活用水0.23t,而全国的平均水平在0.2t左右,人均用水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活中过量用水,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用水浪费,加剧了湖北水资源供应的压力。湖北近几年总用水量达280亿m3,用水效率低下,全省农田实际灌溉平均用水量439m3/667m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万元GDP增加值用水量224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漫灌用水、工业直流用水,企业高耗用水等传统用水方式,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是制约湖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
3湖北水资源保护建设的对策建议
3.1不断提高居民素养,树立环保意识水资源保护建设工作离不开广大居民的共同参与,因此,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自身素养,让广大民众清醒认识到水资源比较短缺的现状和水质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树立居民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到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水资源保护建设工作中来。在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和爱护水资源的社会风气,让每一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识到水资源保护事业真正是一项全民事业,离不开任何一个单位的参与,同时也认识到水资源保护工作是他们应尽的社会义务,与每一个单位息息相关,不断提高居民的关注度与参与度。
3.2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水资源保护工作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水资源保护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切实做到年年有递增,将资金使用落到实处,重点向经济不发达和用水困难地区倾斜,突出解决水患问题和民生用水问题,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建议由省、市、区(县)各相关部门列出项目清单,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环保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和跟踪督导,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审查工作,纪检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建立促进水资源保护的财税政策,推动绿色产业、低碳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减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现实压力。运用财政补助、奖励、贴息等政策,支持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水资源保护建设领域。加大相关领域对社会公众的开放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进来,加大资金的利用效率,使水资源保护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3.3积极引导社会共治,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水资源保护建设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迫切需要改变仅仅凭借政府部门自身治理的传统思维模式,构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新局面。要以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为突破口,推动形成自上向下和自下向上相结合的全社会共治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得全社会和每个公众都在水资源保护建设过程中积极参与进来,行动起来,形成一种积极的社会氛围。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重视,公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不断强烈,由于水资源对生物具有不可或缺性,公众对改善水资源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面对公众的合理诉求,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要让公众深刻认识到水资源保护问题的复杂性,认识到水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需要他们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也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保护责任,需要环保部门履行好统一监管职责,需要各部门真正齐抓共管,才能做好这项系统工程。加强引导,才能使公众理性看待水资源保护问题、科学分析现状、客观评价工作,进而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构筑水资源保护社会共治的大格局。
3.4严格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和责任严格履行监管的职能和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对环境保护诉求的增强,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监管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由于长期以来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良现象,仅仅依靠现有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执法手段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必须要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手段,切实加大惩处力度,对重大事故负责人既要追究经济责任,又要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将重大环境污染行为纳入刑法。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等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要集中整治,推动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
参考文献
[1]李恩成.湖北水污染问题研究与对策[J].当代经济,2010,14:92-93.
[2]张红梅.湖北省水资源现状及其利用对策浅析[J].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3]熊渤,胡顺华.湖北:发挥水资源优势,建设水生态文明[N].中国水利报,2015-06-11.
作者:廖松 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中部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