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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湖南省生态环境现状总体保持稳定,但环境治理任务繁重复杂、环境污染风险敏感突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长效机制等现实困境却客观存在。文章提出:划定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筑牢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对策,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产业升级、开放合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通过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等措施,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
1引言
长江经济带横跨11个省市,经济总量和人口占比均超过全国的40%,其作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转型实施新区域,将承担起促进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沿海沿江沿边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全球影响力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重要任务。多次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湖南省要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
2湖南的工作现状与现实困境
2.1工作现状
由于有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湘资沅澧为脉络,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自然屏障的“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保护体系,湖南省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具有较强的洪水调蓄和环境净化能力。近年来,按照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湖南省纵深推进“一湖四水”保护和治理,尤其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党政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责任清单”,强化了生态环保的硬约束,比较有效地推动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湖南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三个“十条”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彰显了决心,补齐了生态环境短板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开展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加强沿江化工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一湖四水”综合整治,重点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的“一号重点工程”,全面打响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民保卫战。
2.2现实困境
(1)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繁重复杂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湖南省产业结构不合理,各类环境污染交织,传统煤烟型老污染与PM2.5、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新问题并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不下,减排压力巨大。区域内水系水质未全面达到优良水平,少数城区黑臭水体问题依旧突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欠账较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缺口仍然较大。洞庭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依然明显,部分地区土壤修复任务繁重,大气污染形势无明显好转,主要城市群大气污染天数仍占较大比例。(2)生态环境污染风险敏感突出湖南省多年来对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粗放式管理,导致场地土壤和水体底泥受到污染,环境污染的历史欠账较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集中居住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还存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或堆放点,保障饮用水安全压力巨大;重化工与有色金属冶炼产业近水靠城分布,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区域性、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湖南是农业大省,尤其是洞庭湖区作为国家重要粮食生产、生猪水产养殖基地,农药、化肥使用强度高、总量大,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凸显;农村畜禽水产养殖、农膜、秸秆等污水和固废的处理处置还不完善;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耕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基础薄弱等都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4)地方生态环保工作缺乏长效机制环境监管基层队伍人员力量和装备保障薄弱,小马拉大车问题严重,难以适应任务日趋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地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还未建立健全生态红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并未深入基层,有用可靠的管理经验少,地方政府、企业难以抉择。
3对策研究
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必须全面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一湖四水”为主战场,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到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各个领域。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空间管控、分区施策;强化底线、严格约束;改革引领,科技支撑”为指导思想,加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作的保障。
3.1划定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1)建立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指标体系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在全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完善湘资沅澧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流域、水源及行业;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监管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要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节水减排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2)合理控制流域内城镇和产业发展规模科学规划,城镇和产业园区不得突破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强化中水和雨水回用。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统筹各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确保枯水期和生态补水的供水量,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关系,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的同时,重点促进洞庭湖生态系统平稳恢复。(3)优化调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构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水安全保障支撑体系。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细化河湖排污口监管措施,实时掌控入河湖排污总量。采取规范化建设、尾水深度处理、入河排污口合并、关闭或迁建等工程措施,合理布局取、排水口,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
3.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1)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勘定工作基于长江经济带生态整体性和上中下游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差异性,完善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识别,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地方各类规划要严格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杜绝违反主体功能定位的一切开发活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时监控生态系统状况,预警生态风险。建立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并将结果作为综合评级、责任追究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2)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先布局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推动武陵山等多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区域共建。深入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还湿、湿地保护、沙化土地修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大湘西与湘南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水系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强化包括洞庭湖在内的长江中游水域生态平衡重要功能区、国际重要湿地和珍稀候鸟越冬栖息地等重点湖库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3)加强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能力,优化保护区网络,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级各类保护区能力建设。加强湘资沅澧等流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加大野生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濒危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加强武陵山、南岭、洞庭湖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建立省、市、县多级的跨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纵横向协调机制,夯实基层保护和管理机构的能力。
3.3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1)聚焦流域水污染防治按照“治与调并举”“全面巩固”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湘江流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区域内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总磷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强与湖北、贵州、重庆等相邻省份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江经济带中游区域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流域外源性污染治理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水质富营养化趋势,确保达到国家控制要求;以株洲清水塘、娄底锡矿山、衡阳水口山、湘潭竹埠港等重点片区为污染整治主战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工作,针对养殖污染、非法采砂、船舶污染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实施治理提升工程。(2)着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城区水体排查,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及达标期限,通过源头治理,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运、疏浚清淤和原位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要做到“长治久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内的市县要对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全覆盖。(3)加强地区工矿污染治理结合全省各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针对矿产资源开采规模较大、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较多的工矿地区,实施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针对工业“三废”排放导致的水体、土壤等污染问题,开展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修复矿山生态。
3.4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农村集镇、自然村落和散居农户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和后续服务体系:建立“户、村、乡、县四位一体”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处置系统,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队伍对处理设施进行维运与管理,强化基层生态环保监管人员技术培训,完善各类治理设施运营规章制度,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2)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通过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有机食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提高秸秆、废弃农膜、畜禽养殖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控。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强化湘资沅澧及洞庭湖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3)加快农村生态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重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环境监测,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并及时公布监测区域农村环境信息;将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乡镇跨行政区域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生态环保长效管理和保障机制,确保乡镇一级有机构、机构有人员、人员有经费来开展农村生态环保监管工作。
4结语
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国家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实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加快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的进程,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虽然目前看来,长江经济带湖南省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但挑战与机遇并存,湖南省需抓住历史机遇、承担历史责任,在绿色生态优先发展过程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环境质量底线和用好资源利用上线,合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作者:陈娇 张之浩 单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