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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过程中的风险
该法操作简便,节省投资,而且能预防腐败,但对于水利工程招标而言,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较大。水利工程由于受环境和气候限制,施工期较短。在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限时招标条件下,设计的深度和精度达不到要求,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条件和实际往往差距较大。而且,目前虽然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信用缺失情况依然严重。一些投标人只考虑经济利益,有时为了先拿到项目,故意压低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投标,而如何判定是否低于成本价在目前评标时很难界定。投标人中标后会采用各种办法赢利,或进行索赔,或偷工减料,或故意拖延工期,直到项目法人追加合同款。因此招标时的最低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一定最经济。
综合评估法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构、资信、业绩、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按权重进行打分,用综合得分来衡量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标准,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目前受我省专家库专业限制,无法抽取水利造价专业的专家,技术标评审时专家水平高低不齐,项目评标时间又短,评委不能全面、科学、客观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个别评委评标时甚至连招标文件都不看,不了解项目要求,直接评审投标文件,有时会失去公平。个别项目事后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明显不合理,评委在评标时都未能发现,造成中标后项目法人单位非常被动,甚至损失很大。而且目前我省部分地区水利专业评标专家数量有限,造成该地区个别专家几乎每次评标都能参与,给投标单位留有可乘之机。
1.1投标人借资质投标、围标、串通投标的风险
水利项目投标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投标人借资质投标或围标或相互串通投标,从而为项目法人带来风险。例如有些项目会出现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以有资质的单位名义投标,或资质低的单位以资质高的单位名义投标;有的投标人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报价,这样不论谁中标都可以获得较好收益;或一致压低报价,把实力较强的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然后再通过增量或索赔手段提高结算价格;或投标人采取轮流坐庄,先内部协调,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还有些投标人相互借用资质,交叉陪标。这些形式严重损害了项目法人的利益,危害性较大。尤其是个别投标人在中标后故意弃标危害更大。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利益共同体,而且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后增加的收益(投标报价高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部分)大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损失(不返还投标保证金)时,可能会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形。因此除投标时考虑不周,存在重大失误情形弃标外,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多为围标或串通投标的表现。
1.2招标失败的风险
水利工程受环境和气候限制,施工期较短,尤其是北方的水利项目,一般主汛期和冬季都无法施工,施工期更短。对于施工期较短的中小型水利项目,招标时间往往是施工的黄金时间,一旦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最佳施工期受到影响,甚至无法按时完成,将会造成较大损失。目前水利项目招标失败的主要风险有: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③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④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原因导致招标无效或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重新招标的。
2项目法人风险防范对策
2.1选择机构的风险防范
项目法人单位选择机构时,应对其企业实力、类似项目业绩、信誉以及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选择一个信誉好、专业性强、业务能力较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机构。
2.2招标文件的风险防范
招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至关重要,它不仅决定招标能否成功,而且也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依据,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应严格把关。对于不构成合同组成的部分,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尽量避免质疑和投诉,确保一次招标成功。对于构成合同组成的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更要严谨。项目法人一般在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就进行施工招标,但初步设计的深度和精度对于招标往往不够,笔者建议项目法人在招标前应进行招标设计,提高设计的深度和精度,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同时对于大中型或技术复杂的水利项目必要时可聘请技术、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既可避免招标失败,又可避免条款的不严密和合同漏洞。
2.3评标风险的防范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设计深度满足工程要求、建设内容相对简单、要求标准不高、总价承包的水利项目。在实际水利项目招标中笔者不提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多采用综合评估法。而对于评标中存在的风险,可采取抽取异地专家评标或给评标委员会留有充足的评审时间来降低。目前个别地区政府部门规定不允许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但招标人代表往往熟悉项目情况,了解项目重点,在评审过程中可以把握关键要素,在不限制招标人代表评标的地区招标人代表可参与评审。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电子招标和电子评标。
2.4投标人风险的防范
投标人借资质投标、围标、串通投标一般比较隐蔽,招标人很难判定。项目法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冻结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IC卡),并在合同中加大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到现场的惩罚力度,并严格控制分包,使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成本加大。招标人可在规律允许范围内提高投标保证金金额,使其弃标成本大于收益,防止投标人故意弃标。招标人科学合理设置最高限价,防止投标人抬高报价;同时完善合同条款,堵塞漏洞,不给投标人低报价高索赔的机会。
2.5招标失败的风险防范
对于投标单位可能较少的水利项目,可在条件允许范围内适当放宽对投标单位的限制,吸引更多的单位参与投标。在评审过程中,项目法人可与评委会协商,评委会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项目法人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利益情况下,应慎重否决所有投标。
3结语
水利项目大多数为使用国有资金的公益型项目,在水利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的决策正确与否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顺利进行,分析招标过程中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利于维护国家和项目法人利益,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缩短建设工期。
作者:唐峰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