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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兴水利除水害,兴安县共修建水库工程42座。其中于1994年跨坝一座(小(二)型),现存41座。41座水库中小(一)型水库13座,小(二)型水库26座。这些水库工程为兴安县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这些水库工程当中除两座大中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及其设施完善外,其余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笔者认为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建设质量差
兴安的小型水库全部是在""时期及""时期建成。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有的小型水库的建设质量都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
1.1.1设计质量差
兴安县现有小型水库39座,其中小(一)型13座,小(二)型26座。笔者认真查阅了兴安县的水库档案资料,并拜访了大量的水利行业的老前辈,发现所有的小(二)型水库均为无设计建设。所有小(一)型水库的设计都非常简单,设计精度严重不到位。在这些设计当中,没有哪一座水库在设计前做过地质勘测及土工实验等前期工作。其坝体设计亦非常简单,没有作必要的稳定分析。如总库容310.9万m3,坝高32m,坝型为土坝的石姑园水库,它的大坝设计仅有"坝顶高程725.00m,坝顶宽4.8m,上游坝坡1:3.0,下游坝坡在710.00高程设2.0m宽的马道,马道以上1:1.2,以下1:2.5.几句话,没有对大坝作出稳定分析,没有对填土指标指出任何要求。再如坝型为浆砌石拱坝,总库容815万m3,坝高36m的月光洞水库,其坝体设计浆平面布置及断面尺寸拟定后说了一句"拱坝的计算,我们不懂"就算完事。
1.1.2施工质量差
受特殊的历史条件影响当时的小型水库施工全部是由政府组织民工大搞群众运动完成,没有任何一个工程是由有施工资质的正规施工企业承建。并且有相当部分工程是在1960年前后建设,民工们没有吃的,不少民工饿死在工地。在这种施工条件下还谈何质量控制呢?以兴安县为例,39座小型水库当中38座土坝,1座浆砌石坝,没有哪一座对坝基清理等隐蔽工程作验收,没有哪一座水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取样检测过干容重,含水量,砂浆标号等指标。这一点,在近年大坝维修时,挖开大坝,发现坝体填土十分松散,这是一个有力的证实。
1.2工程管理水平不到位
工程离不开管理,管理是确保水库工程安全和促进水库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和手段。但目前我们的水库工程管理实在是太落后。
1.2.1管理人员素质太低
因小型水库工程大多在边远山区,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都十分艰苦。相应地,水库管理职工也是在当地农村招待。目前他们已大部分超过50岁,他们文化程度本身就不高,加之长期以来与现代科技相对隔绝,使得他们原有知识进一步老化,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还是70年代的思想,70年代的观念,还在用70年代眼光和标准去看待事情,判别是非,管理工程。他们怎么能造应当今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怎么能适应现代水利操作智能化,数字化的需要。
1.2.2水库管理人员待遇低
以兴安县为例,13座小型水库当中只有4座归国营管理的小(一)型水库经过这几年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后,通过财政差额拨款,职工们能领到1000元左右的月薪外,其他9座乡(镇)管理的小(一)型水库财政每月补给每个职工月薪220元。这样的待遇只能获得低智低能的人来管理水库,既使有正常人愿意来应聘,也只能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可能将心思放在水利工程的安全上,为水库的安全而操心。
1.2.3工程管理的硬件设施落后
据笔者了解,目前小型水库的管理完全停留在上世纪70年代的水平上,管理的硬件设施亦基本未能得到改善。工程的内在变化未能被管理者所掌握。如兴安县39座小型水库当中只有支灵(灵湖)水库大坝于2002年配套了浸润线和位移观察设施外,再没有任何一座小型水库任何观测设施,更没有预警预报系统。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只能凭肉眼观察其外部。近些年,当强降雨来之前都要求对所有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并且要求行政首长负主要责任。但是这样的拉网又有多大的用处呢?坝体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浸润线发生了变化,扬力发生了变化,大坝发生了位移,坝体内应力发生了变化可能看得出吗?能看得出的也只能是大坝明显开裂,滑坡或已发生管涌等。但那时已是"癌症"晚期,无可救药了,乖乖地安排"后事"(转移下游群众)吧。
2.对策
2.1全面改革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体制
近年来,虽然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性质。水管所仍是上世纪70年代的模式。如前所述,他们人员老化,素质低下,不能适应现代水利的时代要求。不能胜任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大坝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水管所与用水户存在一个很难消除的隔阂,这条隔阂的存在是水费收取难的症结。笔者认为,小型水库应该由用水户协会行使最高管理权,水管所应由用水户协会组建,由用水户协会聘任所长、工程师、管水人员等各岗位人员。每年年终由用水户协会召开聘任大会,评议水管所及期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可以随时解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水库工程人员高素质、高责任心、高工作效率,才能有人去认真管理大坝及其渠道,确保水库大坝及其渠道工程的安全。
2.2组建大坝安全监测中心
如前所述,目前小型水库大坝基本处在没有任何监测设施和手段的状态。虽然每次强降雨到来之前都要求对各水库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但这种检查无法透视其内部,其结果收益甚微,更多的则是劳命伤财。笔者认为,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无力对所有小型水库在短时间内全面配备监测设施和监测物力的情况下,可在小型水库比较多的县组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中心,中心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设备,负责本县和设有安全监测中心的县的小型水库大坝进行曲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测,已上管理单位和政府对各小型水库大坝工况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做到防患于未然。例如桂林市水利局于1999年引进ZDT-1智能堤坝隐患探测仪,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小型堤坝渗流监测应用技术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于2002年获区水利系统科技成果三等获,该设备和该项技术就值得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中推广应用。
2.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不可操之过急
目前病险水库确定不少除险加固应急非常重,近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特别是水库工程的安全,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是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表现。但是水库除险加固也不能操之过急。过急了,无论是勘察力量,设计力量,监理力量,施工力量都跟不上。以桂林市为例,建国以来共建成各类水库417座,据统计2007年"三类"病险水库达413座,占水库总座数的113%.而桂林市的水电设计单位只有甲级一家、丙级六家,水电建设监理单位2家,施工单位仅4家,而且这些企业的年生产能力都不大。试想如此有限的建设能力怎能在很短的时间(例如3年)内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务。若是明知不能为而为之,无凝是拔苗助长,是重蹈1958年的覆辙。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最后弄得钱花去了,人力、物力耗去了,水库不仅未能脱险,反而出现一些新。因此,水库除险加固必须量力而行,根据实有的设计力量、监理力量、施工力量能做多少做多少,不违背客观规律,真正做到除险一座,脱险一座。使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起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望各位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