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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任华蓝泽桥谢俊玉作者单位:湖北天峡鲟业有限公司
鲟鱼是一种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极高的珍贵鱼类,随着人们对水产食品安全、健康价值的逐步认识,使得我国鲟鱼生态型健康养殖得到高度重视,养殖方式已由传统的池塘养殖、高密度的网箱养殖逐步转向生态型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在鲟鱼工厂化养殖过程中由于饲养的高密度和丰富的饵料投入会产生大量代谢污染物,造成养殖水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养殖鲟鱼的品质和产量。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是目前国际上推行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最有效、最经济的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它是通过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显著危害加以识别、评估和控制,保障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免受可能发生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的危害。近年来我国鲟鱼养殖业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其中养殖安全和食用安全是当前制约该产业稳定发展的两个主要因素。开展鲟鱼工厂化养殖HACCP管理体系的生产应用研究,就是要对鱼苗、成鱼养殖到加工销售整个过程包括养殖车间的水域水源、苗种、饲料、药物等进行全面监控,针对各个养殖环节进行危害分析,找出工厂化养殖关键控制点(CCP)和关键限值(CL),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使危害因素降到最小程度,并采取必要的纠偏措施,确保养殖鲟鱼产品不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1鲟鱼工厂化养殖车间厂区概述
鲟鱼工厂化养殖车间位于湖北省宜都市红花镇绿色食品产业园,养殖车间位于中华鲟保护区江段中游,距沪溶西高速4km,距三峡机场15km,交通十分便利,厂区周边都是高档食品生产企业,无工农业废水、废渣、废气和城市生活污水等污染源。厂地环境检测结果送宜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符合《GB/T18406.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取水处水源水质符合《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要求,是无公害养殖生产基地。养殖水源为地下深井水,经过多级沉淀、曝气水处理后流入养殖池循环使用,其水质指标为:溶氧≥6mg/L以上,pH值7.0~8.5、氨氮≤0.5mg/L、亚硝酸氮≤0.1mg/L、硫化物≤1mg/L、悬浮物人为增加量不超过10mg/L,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标准。
2危害分析
根据HACCP原理,鲟鱼工厂化养殖中的危害主要分为生物危害和化学危害。
2.1生物危害
鲟鱼工厂养殖生物危害主要包括细菌性鱼病和寄生虫病的危害。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是利用水处理系统中的水生植物和微生物、有益菌将养殖废水中的氨氮、亚硝酸氮等有毒物质,将污染物转换成无害的二氧化碳,水、硝酸盐等物质,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在鲟鱼工厂化养殖过程中,饲料投喂量大,鱼类排泄物、残饵、粪便极易污染其生活环境,引起养殖池内水质变坏,水体中孳生积累大量的病毒、细菌、浮游生物等微生物,很容易造成养殖系统中细菌性疾病和寄生虫病害频发。无论是哪一种鱼病一旦爆发都能造成严重的死亡,影响其养殖效益。
2.2化学危害
鲟鱼工厂化养殖化学危害主要包括消毒剂对养殖水体及鲟鱼的影响和渔药残留对鱼体的危害。循环水养殖是利用生物处理池的微生物、有益菌将养殖废水中的氨氮、亚硝酸氮等有毒物质,将污染物转换成无害的二氧化碳、水、硝酸盐等物质,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在鱼病治疗或预防过程中化学性的药物包括消毒剂、杀虫剂等渔药,一旦应用到养殖水体中,对水处理系中的微生物具有极强杀灭作用,水系统一旦遭到破坏恢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鱼病关键在于预防,防重于治,在进行鱼病预防添加药物时,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渔药,符合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农业部公告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施用渔药时严格遵守药物剂量,严格遵守休药期,避免药物残留,消费者食用后造成健康危害。
3HACCP体系在鲟鱼工厂化养殖过程中的应用
3.1鲟鱼工厂化养殖流程
鲟鱼工厂化养殖的流程包括:工厂化车间的选择、鱼种来源、鱼种放养、成鱼养殖、商品鱼销售(或鱼子酱加工),其中,养殖工人或物料进出监控,水质监控、饲料供应、疾病防治等日常管理贯穿其中,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其规范化养殖流程的制订是对养殖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分析及确定关键控制点的基础。养殖过程中严格按照鲟鱼工厂化养殖的规范流程,对每个步骤的技术要求进行研究分析,和对可能影响鲟鱼安全生产的显著危害加以识别、评估和控制,避免整个生产过程中受到生物、化学、物理因素的危害。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方法,确定关键限制标准,为关键控制点的确定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确定预防、监控及纠正措施。
3.2养殖车间厂区的选择
养殖车间厂区建设的选址、设计和建造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厂区周边无工农业废水、废渣、废气和城市生活污水等污染源带来的生物和化学污染,影响水体质量,此环节应设为关键控制点。首先检测水源水质理化指标,是否符合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和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水源是否充足、清新,不带致病菌和有毒物质。其次厂区环境相对安静,周边无居民住区,经常检查周围是否有工厂和生活污水排放,定期检测水质是否符合GB/T18406.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和养殖用水标准。
3.3鱼种来源
进工厂化车间养殖的鲟鱼苗种来源于公司自繁自育,无有害物质污染、检验合格的优良品种,或采购有生产资质、国家认可的良种生产场,外购鱼种进车间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详细了解养殖环境状况和养殖过程中饲料、鱼药的使用情况。鱼种来源不正规或鱼种本身有药物残留、重金属超标会直接影响鲟鱼品质,危及食品质量安全,影响人类健康,应设为关键控制点。预防措施是:从正规养殖场引进鱼种,首先要检测鱼种质量是否符合《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NY5053-2005)种质标准,并查阅生产厂家在鱼苗培育过程中饲料、药物、疾病控制和纠偏措施等记录,详细了解育苗场及周边疫情情况。鱼种进车间前还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由专人养殖管理,建立鱼苗养殖信息档案,便于今后追溯。
3.4人流、物流通道监控
工人进出车间或物料转运过程中监管不得力,很容易将致病菌带进养殖车间,传播到养殖水体中造成病菌交叉感染,导致鱼体产生病害,而带来严重损失,应设为关键控制点。预防措施是进工厂化车间的工作人员和物料走指定的专用通道,工作人员进车间前穿工作服,佩戴头帽口罩,穿胶鞋,手、脚浸泡消毒后方可进车间,运送物料车辆、工器具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喷洒消毒处理,避免致病菌带进养殖车间。
3.5水质监控
鲟鱼工厂化养殖,高密度、高饲料投入,在长期大量的饵料投入情况下,养殖水体中会有大量的残饵、粪便等有机污染物的积累,造成养殖水体中氨氮、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含量增加,水质恶化,影响鲟鱼生长。养殖过程中水质受其它环境因素影响较大,会对鲟鱼养殖带来不可预期的生物和化学污染,这也是显著危害,应设为关键控制点。预防措施是在日常养殖管理过程中,每天上、下午检测一次养殖水体中的水温、溶解氧。每3d检测一次养殖水体中pH值、氨氮、亚硝酸盐等指标,通过水质分析,作出科学的解决措施。根据不同的水温、溶氧等情况及时调整投喂量,做到科学投喂,减少饲料浪费,降低饵料对水体的污染程度。
3.6饲料供应
饲料的安全直接影响到养殖水产品的安全,饲料原料或添加若被有毒有害物质、农药等污染,或在饲料加工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会在养殖生产中残留鱼体中,导致鲟鱼生长缓慢或生病,甚至鲟鱼体内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过高影响消费者的安全。此危害一旦发生将是显著危害,应设为关键控制点。预防措施是饲料采购应选择以全价配合饲料为主,从饲料生产厂家资质水平、饲料品质(主要营养指标、粘合度、质量安全)等几个关键点进行控制。采购时检查饲料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公害饲料产品认定证书、生产资质、生产日期、配方标准,饲料和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标准。鲟鱼车间工厂化养殖应投喂符合《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标准》的专用鲟鱼配合饲料,严格按要求进行科学地投喂,避免饲料对水质造成污染。饲料储存有单独仓库,周边无有毒有害污染源,仓库温度适宜、通风条件要好,一次性采购量不宜过多,避免储存时间长,饲料变质或霉变造成污染。
3.7鱼病防治
在鲟鱼工厂化养殖过程中鱼病防治的显著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养殖过程中侵入的微生物和有害病原菌。二是药物防治疾病的过程中产生的药物残留。养殖生产中消毒不严格,监控不到位很容易将致病菌带入养殖水体中。渔药采购由技术员申报技术总监批准,采购部选择有国家资质、三证齐全的正规生产厂家统一购买,杜绝员工擅自购买渔药。工厂化养殖鱼病重点在于防治,一旦某一养殖池发病,所有的养殖系统都会带病原菌诱发鱼病,病害发生时,由技术员开处方,详细写明鱼病症状、治疗药物名称、剂量、施用时间,施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报技术总监审批备案后由专人施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的药物,不得滥用鱼药或使用违禁鱼药、超大剂量用药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要时间,严格执行常用渔药休药期。建立全面、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确保工厂化鲟鱼养殖的无公害化、规范化。
4鲟鱼工厂化养殖HACCP体系的应用效果
自2009年3月公司组建HACCP体系小组,制订鲟鱼工厂化养殖计划,同年4月养殖车间调进50g达氏鳇鱼种1.2万尾,6龄达氏鳇(♀)×史氏鲟(♂)杂交种鱼8500尾,至2011年10月完成两个养殖周期,通过对工厂化车间鲟鱼养殖过程应用HACCP体系原理进行危害分析和HACCP体系试验过程进行检验,提出了厂区选择、苗种来源、物料进出、水质监控、饲料供应、鱼病防治7个关键控制点,通过对这7个关键控制点的监控,使鲟鱼工厂化养殖更加规范化,养殖期间鱼病发生次数明显减少,养殖成活率、养殖效益都有大幅度的提高。养殖成活率由原来的96.3%,上升到98.8%。饲料系数从1.45降低到1.12,养殖期间个体体重为50g的达氏鳇鱼种已长到7.5kg的成鱼,两年期间共生产鱼子酱2批次,产鱼子酱6.87t,通过对鱼肉、鱼子酱的检测,无药残超标,完全符合出口食品卫生标准。
5结束语
鲟鱼工厂化车间养殖生产的鱼子酱和成鱼上市前的抽样检测结果表明:所养殖的鲟鱼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从应用HACCP体系在鲟鱼工厂化养殖中的效果来看,HACCP原理在鲟鱼工厂化中的应用是对养殖安全过程的危害分析和控制。使工厂化养殖鲟鱼在整个养殖管理过程中免受可能发生的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的危害,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消除在养殖过程中,而不是靠事后检验来验证养殖鲟鱼的可靠性。在工厂化养殖过程中严格按照HACCP体系的要求,加强鲟鱼在养殖生产环节的管理和安全控制,适时监控检测水质、饲料以及养殖鲟鱼在养殖生产中有无有害物质污染,真正做到从养殖源头开始消除或降低养殖危害,从而提高养殖产品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