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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我国互联网债权融资和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发展进行了分析和梳理。由于在股权和债权融资方面的不同特性,互联网股权融资和互联网债权融资均有存在的较大意义。从互联网股权融资来看,由于其高风险高收益特性,其对于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支持,对于形成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带动大众创业热情,激发经济活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来讲,互联网股权融资需要逐步解决监管缺位、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缺失以及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义务比较模糊等问题。而互联网债权融资本质上,认为其是中国版本的“垃圾债”或“高收益债券”,过去的互联网债权融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所发挥的重要效力,但是却忽视了风险。未来互联网债权融资在投资者筛选,P2P平台监管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投资者教育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P2P;互联网股权融资;众筹
1研究背景
1.1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互联网金融处在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之中。总理曾经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2011年到2015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交易规模快速增长,增速曾经于2013年达到了223%,为峰值水平。截至2015年底,我国互联网金融交易总规模超过12万亿元人民币,接近我国GDP总量的20%。从用户数量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用户人数超过5亿人,为世界第一。近年来,虽然监管逐步趋严,但是仍然无法阻挡互联网金融继续发展前行的脚步。
1.2通过互联网金融股权和债权融资的意义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是企业进行资金融通的两种基本途径。而互联网股权融资是指通过公司股权来交换投资人资金的过程。互联网债权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借贷行为。无论是股权还是债权的形式,均是对于我国企业融资体系的有益补充。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顽疾,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量少的历史难题。中小企业通过传统金融渠道,例如银行、投资银行进行融资的障碍极大。由于成本、风险等因素,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动力较弱,而银行是我国企业的第一大融资来源。而中小企业普遍资质较差,难以满足上市以及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的条件,因此难以通过投资银行进行融资。众多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高利贷”等进行资金补给,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企,甚至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而通过互联网,无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的方式,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
2互联网股权融资
2.1我国互联网股权融资的特点
互联网股权融资是指通过公司股权来交换投资人资金的过程。从实践操作角度看,互联网股权融资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原始股东直接转让部分股权换取投资资金;二是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是指投资者向企业增资,从而使得企业的总股份增加,原有投资者的股份将会被稀释。除以上两种主要形式之外,互联网股权融资还可采取优先股的形式。但无论采用以上何种形式,投资人均需放弃公司的一部分控制权。目前,我国互联网股权融资主要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众筹”。具体的操作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融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向目标投资者进行公开,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并基于各自的持股比例获得相应的收益。
2.2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发展主要面临如下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管不足。互联网股权众筹模式自从在我国出现以来,由于其融资的便利性,使得其被广泛关注并很快进入到了监管顶层设计的范畴。连续两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是具体到实际操作,监管不足的缺陷仍然凸显出来。受限于《公司法》和《证券法》,并未明确将股权众筹纳入,股权众筹至今尚未有明确的监管。虽然在2016年10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但是其仅仅对股权众筹提出了6项禁止性的要求,这对于股权众筹融资的常规活动的规范性和约束力远远不够。二是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缺失。由于股权众筹是非公开的性质,股权众筹需要面对的是合格投资者,只有如何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才能从事股权众筹的投资。目前我国股权型众筹平台对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并不清晰。三是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和义务边界不够清晰。在这种情况下,股权众筹平台对于自身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和认识存在明显的差异。一些平台认为其只是信息中介,不对项目质量和安全性进行甄别。而另一些平台则认为自身是专业的投资机构,并对项目进行了例如投前的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等。
3互联网债权融资
3.1我国互联网债权融资的特点
互联网债权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借贷行为。目前,我国互联网债权融资主要以P2P为主。对于融资方而言,债权融资的优点在于只需到期还本付息即可,无需与投资人分享公司的权益,投资人更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但其缺点是通过债权融资加大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加大了财务杠杆也就同时也为企业经营增加了压力。同时,虽然P2P的融资成本与高利贷或者传统民间借贷相比较低,但是与传统的股权和债权相比仍然成本较高。按照目前的市场利率来看,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的融资成本约6%,而通过P2P融资的企业融资成本则普遍在8%以上。
3.2互联网债权融资的发展现状
前期,我国P2P行业快速发展,P2P交易规模快速攀升。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我国P2P网贷行业于2015年10月初实现了第一个万亿元,用时超过7年之久;而仅仅到2016年5月底,行业实现第二个万亿元,仅用了7个多月,第三个万亿元于2016年11月初实现,时间进一步缩短至5个月。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显。然而,进入2018年以来,P2P网贷行业却出现了暴雷潮。P2P爆雷一般指的是P2P平台无力按照约定偿还投资人本息,甚至出现倒闭、清盘甚至法人跑路等问题。仅在2018年6月和7月,就出现了超过160家P2P平台爆雷事件,投资人损失重大。P2P平台出现暴雷潮的原因较多。首先,宏观经济层面,由于我国宏观经济杠杆率较高,国家开始推行去杠杆政策,尤其是企业杠杆率较高。去杠杆政策的推行使得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造成众多企业现金流断裂,出现无法还贷的情形,也造成了众多企业无力按计划偿还P2P贷款。第二,从平台自身来看,部分P2P平台是抱着纯诈骗的目的上线,多数在一两天后突然跑路。此外,还有部分P2P平台脱离了P2P的信息中介本质,开始开展“资金池”业务,类似于银行,而其与银行相比,不仅资本金缺失,同时风控十分薄弱。一旦出现坏账,造成整个平台倒闭。内外交困下,P2P平台密集“爆雷”,舆论广泛质疑,投资者普遍对于P2P平台失去信任。在此背景下,P2P行业再次陷入危急时刻。
3.3央行肯定P2P的重要意义
虽然出现了暴雷潮,但是P2P确实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贡献。央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多次提及互联网金融,肯定了其重要价值。提出“2013年起,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便利性和低成本,提供小额、短期、低门槛的贷款服务,业务呈现井喷态势。除传统银行开办的网络审批贷款业务外,个人从互联网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包括P2P平台、网络小贷公司以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7年,P2P等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包括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9%。”央行认为,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出了全新的思路。在面向小微企业贷款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以企业为单位进行贷前评估。不过,很多小微企业无法满足贷款条件。而一些头部P2P平台则通过对小微企业业主个人信用进行评估,服务其经营性融资需求。无论是从风险管理还是商业可持续性上来说,都是行之有效的尝试。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正覆盖越来越多的长尾用户。可以看出,对互联网金融的价值做出肯定。《报告》称,“互联网金融在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不足、便利居民借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互联网股权融资和互联网债权融资未来发展对比分析
可以看出,互联网股权和债权融资,在经历前期的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处于调整阶段。由于在股权和债权融资方面的不同特性,互联网股权融资和互联网债权融资均有存在的较大意义。从股权融资来看,股权融资非常适合初创期企业,初创期企业的风险极大,但是如果项目获得成功,收益又是成百倍、甚至千倍的回报。今日资本的常斌,26岁投资京东,33岁成为京东投资背后操盘手,见证了京东在9年时间里交易额增长了5000倍的战绩。巨大的回报足以弥补众多项目损失。可以说,初创期企业的特性,高风险高收益天然适合股权融资。而在一个国家的融资体系中,对于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支持,对于形成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带动大众创业热情,激发经济活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而通过互联网的形式进行股权融资,则进一步放大了股权融资的融资形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互联网股权融资未来的存在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对于目前来讲,互联网股权融资需要逐步解决监管缺位,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缺失以及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义务比较模糊等问题。从互联网债权融资或者P2P来看,可以看出,目前互联网债权融资已经为实体经济输入了大量的血液,其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得到了监管的认可,未来的长远发展可期。但是从近期的暴雷潮来看,各方对于互联网债权融资的本质认识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缺失。互联网债权融资本质上,是中国版本的“垃圾债”或“高收益债券”,因为虽然P2P的融资利率较高利贷等低,但是仍然较传统融资机构高很多,这些去P2P平台进行互联网债权融资的企业,基本是在传统金融机构融资无望的背景下进行的。过去,我们只看到了互联网债权融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所发挥的重要效力,但是却忽视了风险。在互联网债权融资发展的前几年,我国宏观经济虽然有所下滑,但是整体仍然较为稳定,而今年以来,随着去杠杆、打破刚性兑付政策的实施,互联网债权融资行业出现了暴雷潮。在欧美发达市场,高收益债主要由专业投资者投资,而在我国,P2P几乎没有任何投资门槛,在刚性兑付信仰下,众多居民缺乏风险识别能力,P2P平台也未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造成我国垃圾债的投资者是由最缺乏金融投资经验的普通投资者进行的。P2P暴雷潮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就不足为奇了。展望未来,互联网债权融资仍然会继续发展,但是在投资者筛选,P2P平台监管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投资者教育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帮助普通投资者打破债权投资的刚性兑付信仰任重而道远。
5总结
本文对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债权融资和互联网股权融资的发展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当前,我国互联网股权和债权融资,在经历前期的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处于调整阶段,本文认为,由于在股权和债权融资方面的不同特性,互联网股权融资和互联网债权融资均有存在的较大意义。从互联网股权融资来看,其对于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支持,对于形成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带动大众创业热情,激发经济活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来讲,互联网股权融资需要逐步解决监管缺位、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缺失以及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义务比较模糊等问题。而互联网债权融资本质上,本文认为其是中国版本的“垃圾债”或“高收益债券”,过去的互联网债权融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所发挥的重要效力,但是却忽视了风险。未来互联网债权融资在投资者筛选,P2P平台监管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投资者教育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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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宇恒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