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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服务体系优化策略探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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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服务体系优化策略探究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农村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民可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千方百计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及其国际竞争力。[1]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连续三年都谈到了农业科技的重要性。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据农业部测算,科技要素对我国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为45%。[2]这不但远低于美、英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说明,利用科技要素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还存在较大的可作为空间。

理论研究与发展经验表明,科技要素在农业发展中贡献巨大。在农村地区,科技要素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可持续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但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首先,从相关研究成果数量来看,在中国期刊网上(始于1994年,截止到2011年10月),按篇名输入“农村科技服务”六字进行精确搜索,相关文章超过百篇,不足二百篇,大部分文章都是近5年发表的,这说明,农村科技服务问题日益受到学者关注。其次,从与本文相关成果的研究内容与范围来看,关于“农村科技服务”,虽然文章数量不少,但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同服务模式论证比较、支持政策和国外经验介绍等方面。其中,大部分研究成果的基本假定是“供给创造需求”,即许多分析和建议不是建立在“(农户科技)需求分析”的实证基础上,现实中的许多科技成果或服务不合农户需求的现象就说明了这一点。由此可见,基于“需求分析”的“供给策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已有研究成果强调农技供给和相应制度设计,但忽视了农民自身作为农技应用和供给主体的作用,造成现实中农技服务对象———农民在农技服务中的参与性不足,这一点和台湾农民在技术推广服务中的角色和作用形成鲜明对比。

通过非随机抽样和自编问卷,笔者对广东农村的16个市的40个县区共284户农民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农村科技服务供给体系的完善度,对农户农业技术掌握情况、农户经营主业情况和农户对农业科技需要度存在影响:科技服务供给体系越完善则农户自身技能掌握种数越多,农户越可能从事多元化的经营主业,农户农业科技总体需要度就越低,农业科技类型化需要发生比就低。这说明,农村科技服务供给体系的完善度对未来农村“农业经营”格局和农户科技素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完善农村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体系成为本文所要阐述的主旨问题。本文将基于对广东农村地区农户科技需求和服务策略的调查分析,研究或寻求可供各级政府参考借鉴的农村科技服务的有效供给策略,有效推动科技进入农村千家万户,使科技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强大推力。

二、农户获得农业科技服务供给的现状

1.农村科技服务供给主体单一,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经费短缺,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弱目前广东省农村科技人员的总量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高技术职称人才比重过低,缺乏农技推广的领军人物和有效的组织体系。调查显示,广东省公益性农技机构均是政府主办,它是农村科技服务供给的主导性主体,存在服务功能单一和激励不足的问题,在农村种养结构多样化、技术更新短期化的背景下,已难以满足农村技术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80%以上为大专以下学历,队伍整体专业技术综合素质差,难以回应农户种养结构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农技需求。同时,由于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安排缺失,农技服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技术知识更新慢,服务意识和经营理念缺乏,导致服务质量不理想和实效差强人意。

一般而言,农村科技服务供给的经费来源往往是依靠县(市)财政拨款。在广东的欠发达地区,许多县市财政困难,科技项目经费数量很少,作用有限。需要关注的是,有些贫困的县市缺乏经费引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农业技术,严重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

随着农民种养结构多样化和生产与市场信息的紧密依赖性的强化,农民对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储存保鲜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等产生极大需求,而传统的按专业分设的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不具备技术综合功能,无法满足农民对技术和信息多样化的综合服务需求。

2.农户运用农业科技进行生产的积极性相对不高

从调查者的职业身份看,50.2%的农户曾经外出务工,科技示范户或核心户只有1.8%。调查分析表明,农户对种粮科技的推广支持相对较普遍,而对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畜禽饲养和林木种植等科技推广的使用态度,有50%左右的农户是看别人使用与否和使用效果,不予理睬和几乎不用的人数也不少(见表1)。

这种“观望态度”说明,农户对农业科技所带来的经济效应是很看重的,那些使用了科技的农户是否能够实现所预期的效应,不仅会影响农户对农业科技继续使用与否的选择,也会影响其他农户对农业科技的选择和接受广度。就未来期望看,期望未来外出打工或经商的农户为41.55%,而种粮经营的占40.49%,其次是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种经济作物,分别为29.23%、21.48%和19.72%。这就说明,目前农户希望外出务工的愿望非常强劲。当笔者按照“农业、非农业和混合”①三种类型进行划分时,发现22.5%的家庭期望完全从事非农业经营,68.0%的家庭期望从事农业和非农业混合经营,而只有9.5%的家庭表示期望从事农业经营。

3.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作用效应有待提升分析发现,农户农业经营的整体经济效应不高。50%的农户农业经济收益在3000元以下,而且收入分化严重,有14.7%的家庭完全没有农业经济收益,15.4%的家庭农业经济收益在1000元以内,24.5%的收益在20000元以上。从区域分布来看,珠三角的农业经济收益比非珠三角的高,且内部分化也比非珠三角程度高。在珠三角地区,农业经济收益在1000元以下的农户比例比非珠三角高出7.6%,在15000元以上的农户比例比非珠三角高51.6%(见表2)

调查显示,在不同的经营主业中,认为农业科技具有提高产量的农户比例最高,依次是保障质量、降低劳动强度和劳动成本。可见,当前农业发展的重点首先是开发推广能帮助农户增产的农业科技,其次才是发展保障质量、降低劳动强度和劳动成本的农业技术。其他新型农业也都如此(见表3)。

三、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体系的策略

1.“差异性服务”策略:改变农业科技服务的“缺位和种类单一”格局,根据农户经营的类型进行“专门化”服务和对农户的多种经营进行“多元性服务”,建立“差异性服务”策略机制调查发现,农业经济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例相对较高。珠三角农户的农业收入平均值比非珠三角的要高24719.93元,而且珠三角农户家庭的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平均百分比为12.03%。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珠三角地区存在“单一”技术和“多元”的复合技术相结合共存的推广模式,为农户多样化、新型化和规模化农业经营提供了技术使用保障体系。而在非珠三角地区,农户中认为“村庄没有任何技术推广”和“没有使用任何技术”的农户比珠三角地区高了近20%。并且,在技术使用的种类方面,非珠三角农户有24.9%使用单一技术,10%的农户使用2-3种农业技术,而珠三角地区使用2-5种农业技术的农户占41.2%。当将农户的农业经营收入和农业科技使用种数进行回归分析时,其作用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每多使用一种农业技术,则家庭农业经营收入就会增加4628.18元。因此,在整体上推进多样化技术时,要特别强化对非珠三角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以增加其技术经济综合效应。从农业科技服务的品种来看,主要是提供良种服务和防病防疫服务。其次是施肥和新饲料服务。而其他服务,如套种、储藏运输、节水旱作、农业机械、地膜覆盖、嫁接和农产品加工等几乎很少涉及,即使涉及也都集中在1-2种农业经营领域。

由于农户会根据自己的经营主业来判断目前农业科技服务品种,当将各种服务品种服务与农户经营主业种数进行相关分析时,发现良种服务、防病防疫服务和新饲料服务与服务品种涵盖面呈正相关,其中防病防疫与农业经营种数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574,且通过了显著检验,这说明当前防病防疫农技服务最普遍。其他科技服务则与农业经营种数呈负相关,其中农产品加工服务的相关系数为-0.117,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与后文提及的农户希望政府多提供农业市场类服务相呼应。简言之,当前农业科技服务品种单一、覆盖领域有待拓展,农业技术推广种类需要增加,尽量避免部分农业经营中的技术缺失和单一化现象。在强调农村推进“科技下乡到户”时,需要根据农户经营的类型进行“专门化”服务和对农户的多种经营进行“多元性服务”,建立“差异性服务”策略机制。

2.多元化策略: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农户、市场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机制,践行农业技术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策略笔者认为,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市场化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邻里和私人。值得说明的是,笔者认为农民自身也是技术供给主体之一。因此,践行农业技术供给主体多元化策略需要从两方面入手:

第一,增加农户有效学习科技知识的渠道,特别注意社区力量在推广时的影响作用。农户的农业科技掌握情况直接影响了农户经营类型和种数的选择,也影响了农户对科技知识的效应评价。要实现以农业科技带动农村发展,首先就必须促使农户自身的文化科技素质得到发展,这样才能够实现怀特和马克思所认为的“技术—经济”效应目标。

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农户对于农业科技的需求类型、需求度以及自身对科技掌握种数和使用是不同的,那么农户是否愿意自己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呢?调查表明:不愿意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的农户比例相对较低,所占比例分布在10.7%至18.2%之间,分别为种经济作物和林木种植。愿意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的比例分布在48.3%至64.1%之间,分别为林木种植和畜禽饲养。这说明,多数农户还是愿意学习农业科技知识(见表4)。

当笔者将五类经营主业的农户“愿意和非常愿意”自己支付资金学习农业科技知识进行综合计数并进行二分变量处理发现,284个样本中,有49.6%(141)的农户选择“愿意支付”。进一步深入分析发现,在选择“愿意支付”的141户中有80户农户真实地支付了资金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即有56.7%的农户愿意支付且实际支付了农技学习资金。为什么农户需要农业科技知识,而自己实际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的行动却不明显呢?调查显示,超过60%的农户认为影响学习农业科技知识的原因主要是技术难度、家庭经济条件、技术预期效应和自身的文化程度。认同经营类型对技术供给者具有影响的农户近50%(见表5)。这再次印证了农户对农业科技知识的学习、掌握和使用受到技术预期经济效应的影响。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超过60.5%的农户获得种粮、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畜禽饲养和林木种植各类科技知识的方式非常单一,甚至不少农户完全不了解相关农技知识。关于科技知识的信息获得方式,74.3%的农户是通过邻居或亲朋好友的传授,53.2%的农户通过广播电视获得,41.2%的农户通过各级政府组织的科技下乡来获得,而通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培训、专业大户或科技示范户、科技书籍和报刊获得的农户比例分别为28.5%、28.2%和26.8%。在诸多获得农技知识的方式中,农户觉得哪种方式是有效获得科技知识的方式呢?调查显示,85.9%的农户认为技术员下乡到户指导学习农业科技知识,且其中66.2%的农户认为是最有效学习科技知识的方式;54.2%的农户认为向邻居或亲朋好友学习;36.6%的农户认为专业大户或科技核心示范户;32.7%的认为参加培训班。

归纳起来,农户虽然需要农业科技,但是学习农业科技知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业科技知识的获取途径有限,社区带动(尤其是邻居或亲友)、大众传媒和政府组织最有助于农户对农业科技信息的获得、学习掌握和使用。有效实现农户多渠道农业科技知识的获取,社区带动(尤其是邻居或亲友)、大众传媒和政府组织三者缺一不可,但是,社区带动效应则更多地依赖于政府组织和大众传媒,因为社区带动中的邻居、好友或专业科技示范户对科技的使用同样会涉及到风险、效益和成本的问题。

第二,确保政府主体角色的到位。既然农户获得农业科技离不开政府组织,那么就有必要确保政府主体角色到位。农户选择农业科技知识学习途径的考虑因素依次为技术使用后的农业经济效应、技术提供者的可靠性、政策扶持和学习费用等四个因素,所占比例分别为85.2%、56.3%、42.3%和37.7%。那么,农户究竟信赖哪些农业科技服务提供者呢?分析发现,有77.1%农户对政府作为农业科技服务提供者表示信赖,其中51.1%的农户最信赖政府;62.7%的农户信赖邻居或亲朋好友;37.3%的农户信赖专业大户或科技示范户;选择信赖广播电视和科技书籍、网络等传媒类的农户达到48.6%。

从农业科技知识传播途径所起的作用来看,农户依次认可邻居或亲朋好友、各级政府组织的科技下乡、专业大户或科技核心户、示范户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技术培训,所占比例分别为64.6%、50%、47.8%、35.7%。广播电视、农业或农民协会、科技书籍和报刊、市场化农业公司的作用也得到2-3成农户的认可。这些数据信息说明,农村农业科技知识的供给主体需要多元化。但是,这种多元化需以政府、农户和各种市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构建基础,其中农户自身是技术供给主体的关键力量,政府是主要力量,社会力量具有整合作用,市场组织具有农业科技技术效应的催生效用。

3.系统供给策略:可持续、多样化提供科技服务,并为农业发展和现代化提供市场、资金与技术的综合服务调查显示,超过30%的农户对种粮、经济作物科技服务表示满意,这比对水产养殖、畜禽饲养和林木种植表示满意的农户高了约10%,但整体上满意的农户比例偏低。那么,农户对农业科技服务有何改进看法呢?

分析表明,66.2%的农户希望农业科技服务便于农民掌握,53.9%的农户希望与农业生产相结合,38%的农户希望服务时间与农作时间结合,还有35.9%的农户希望农业科技服务方式多样化,31.7%的农户要求保持服务连续性。这说明,农户需求的农业科技服务应是长期的、多样化的、连续的和与农业生产密切结合的服务。

从农户希望政府提供的服务来看,调查显示,66%的农户希望提供生产资金支持,41%希望及时收购农产品,38%希望提供生产和市场信息,37%希望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32%希望提供农业科技支持。由于农产品收购、生产和市场信息、农产品价格以及整顿农资市场秩序都属于农业市场类事务,当笔者将其归类后,发现82%农户①希望政府提供农业市场类的信息或服务。政府对农业市场的重视和对农业生产资金的支持都属于非生产过程,而农业科技支持则属于农业生产过程,这说明农户希望政府为农业发展提供市场、资金和技术的系统支持,而不是单纯的技术服务。

4.资源配置优先策略:根据某一具体地区农户的科技需求结构和农户对科技服务偏好的排序,调整农技服务供给的人力物力资源配置建议在高校或研究机构对某一具体地区农户科技需求结构和科技偏好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政府决策部门可以根据农户农技服务需求度排序,调整财政投入的方向和领域。调查表明,农户对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良种、种植和养殖等农业适用技术具有较大的需求。基于此,政府在调整自身财政资源投入方向的同时,可以制定优惠政策激励社会力量或市场力量研究、开发和推广能够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良种、种植和养殖等农业适用技术,以及能够培植和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能够开发区域特色农业的适用技术。

同时,加强农技人才培养和相关资源整合。选拔一批高素质农业科技专业人才,采用定期在职培训、考察学习、学历教育等形式,培养专业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每年定期评选和奖励一批农技服务的优秀标兵。同时,农技服务和推广部门应该建立和农业高校或研究院所的常规联系,构建常态化沟通交流与合作机制,整合各方在农技创新、服务推广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能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它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归属于社会和农民,这决定了农技服务供给必须靠政府拨款来开展,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尤其应该如此。

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据FAO对175个农业推广组织在全球89个国家收集的资料分析,大约有87%的推广机构是由政府资助的。”[3]日本、荷兰等国家的农民组织很发达,但政府仍然出巨资维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运转。因此,广东省各级政府都应逐年增大对农业科技服务供给的财政预算和转移支付,切实推进农村科技进村入户,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