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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阶层构成及政策抉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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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阶层构成及政策抉择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由此,民生成为近几年的热门词汇之一,改善民生也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鉴于农村民生基础的薄弱和城乡民生水平的差距,农村的民生改善更是重中之重和刻不容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1]并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如何保障和改善农村的民生状况,许多关心“三农”问题和社会建设的专家学者对此纷纷展开研究,积极献计献策,创造出丰富的理论成果,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农村的民生保障和改善属于社会建设的内容,推进社会建设需要充分了解农村社会结构,特别是农村社会分层结构,不同阶层必然有不同的民生需求,在农村民生的改善和政策制定中,不能忽视农村社会的分化和不同阶层的区别,应充分考虑不同阶层的民生需求,以此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因此,将农村的民生保障和改善与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相结合,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现状

新中国60多年来,农村的社会分层结构经过了一个剧烈的震荡变迁过程,特别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端的农村改革,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社会,也重构了农村的社会分层结构。经过一段时间的分化整合,农村社会基本形成了如下七大社会阶层:

(一)管理干部阶层。这一阶层包括三类管理干部:①享受常年固定补贴的主要干部,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村级组织的主要领导干部;②享受误工补贴的次要干部,即村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民兵连长、治保和调解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等村次级组织的干部;③领取工资和承包奖金的企业干部,即村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经济干部,有的村委会与村集体企业合二为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有的村企业属村组织的次级经济单位,直接受村集体的领导。这一阶层处在农村社会的最上层,他们不仅拥有村组织或集体企业的组织资源,还掌控着相当数量水平的经济资源。

(二)私营企业主阶层。这一阶层是农村中的富有阶层,他们是在改革后抓住“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机会,经过自身努力,开办企业,成为乡村企业家,拥有颇具规模的经营资本。他们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在村委会选举、村庄公益事业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类白领阶层。这一阶层包括乡村学校的教师、乡村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乡村医护从业人员等。他们属于农村中的草根知识分子,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以脑力劳动为主,工作比较闲适和体面,收入比一般农民高,类似于城市中的白领阶层,但他们又大多是农业户口身份,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劳动,有自己的承包地,在农忙季节要参与农业生产,与城市白领有着很大的差别,只能算作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四)个体工商户阶层。这一阶层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维修、交通运输、零售、装修、饮食等农业、加工业、商业、服务业诸领域的专业户和个体户,他们或有一技之长,或有经营能力,一般是白手起家,比较早地从事商品活动,虽然有一定的市场风险,但收入比较高,已经积累起一定的资金和经验,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五)农民工阶层。这一阶层是指在非农产业从事体力劳动、有农村户口和承包地的农民。他们有的离土不离乡,在家乡附近的乡镇企业或私营企业中打工;有的离土又离乡,到城市和沿海地区的二、三产业领域就业。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工作条件艰苦,报酬低,经常遭遇克扣和拖欠,更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和保障。但是,相比于在家乡务农,出外打工可以获得更多收入,同时也学习了技术,增长了见识,提高了素质。

(六)农业劳动者阶层。这一阶层是农村社会的主体阶层,大约一半的农村劳动力属于此阶层。这一阶层的农民长年在自己的承包地里从事农业生产,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劳动生活,当然,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的繁重程度大大降低,粮食产出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农业比较效益仍然偏低,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仍然缓慢,即使取消了农业税和实行各种惠农补贴,这一状况也未得到根本改变。(七)贫弱阶层。这一阶层是农村社会的最底层,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中的残障者、孤寡老人、重病患者等。他们大多缺乏劳动能力,缺乏社会支持网络,收入水平很低,处于贫困状态,只能维持简单温饱生活,个别人甚至没有生活来源、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他们普遍地缺乏发展能力,靠自身难以改变现状。对现阶段农村社会分层问题,不少学者进行过专门研究,党和政府也一定程度地予以关注。[2]

二、农村各阶层普遍性的民生需求及其政策

农村社会虽然有上述的分化和分层,但各阶层又拥有共同的社会属性:除极少数民转公的乡村教师外,绝大多数人仍是农业户口和农民身份;大多数人在农村生活,是农村社会的成员;即使在外地打工而不在农村生活的农民工,大多数的根也在农村,逢年过节也回家乡看看,把家乡作为自己的最终归宿,更加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因此,各个阶层首先有着普遍性的共同的民生需求和政策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长期以来,各级财政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靠农民自己投入,政府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欠账太多,这就造成了城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差距很大。大多数地方农村的水、电、路、排污等公共设施都很差,但农民家庭住房却是越盖越漂亮,出现了“屋内现代化,屋外烂泥巴”的鲜明反差。对此,在政策上,应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固定资产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增加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完善电网布局。以农村环境优化美化为目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村庄整治,实施“三清四改五化”工程,以“三清”(清理粪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为重点,以“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为目标,从最容易解决和投入少、见效快的问题入手,努力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让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用清洁灶,上卫生厕,住整洁房”,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来,一定程度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广大农民受益很大。但是,这一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仍是很多,例如,报销补偿标准过低、转诊和报销手续复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另外,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中,乡镇医院医疗设备陈旧、村卫生室医疗条件简陋、乡村医生医术水平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针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新农合”有关政策上,应改变目前政府资金投入主要补贴卫生机构的做法,尝试对患者进行补贴,可采用“选机构”、“医疗券”等做法,提高“新农合”的社会化程度;提高医疗机构收费的透明度,逐步提高住院和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早日推行城乡医保“一卡通”制度,简化医疗保险手续。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方面,可采取以下政策措施:保证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其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服务网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完善全科医生长期服务基层的政策,使农民看病更方便,享受到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改革医院“以药养医”的机制,规范药品采购,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监管,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

(三)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农村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的愿望和实现水平的提高,农村传统的家庭代际供养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谓众望所归,势在必行。目前,应在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在更多地区大力推行,保证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并逐步提高,不断提高国家对地方政府的补助水平,鼓励地方政府提高缴费补贴水平;在政策设计上,注重提高农民个人缴费参保的积极性,督促有经济实力的集体组织承担应尽的补助义务。这一制度的全面推行,将与免除农业税一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必将极大地提高亿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使农民能够真正地老有所养,免除后顾之忧。

三、针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农村民生政策

除上述一般性的主要民生政策外,在农村的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中,还应结合目前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的现状,尊重不同阶层的民生需求,有针对性地施行不同的政策。

(一)对于管理干部阶层。从改善农村民生政策的角度看,农村管理干部的身份具有双重属性。其一,他们是农村社会中的成员,他们也应成为农村民生改善的受益者。许多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条件较差,待遇较低,各级政府要予以重视和体谅,要切实落实他们的报酬待遇,从物质上、精神上对他们的工作予以肯定、表彰和奖励。其二,他们是农村民生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是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农村民生改善状况如何,一定程度地取决于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所以,一方面要提高他们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另一方面更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部分干部作风粗暴、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索拿卡要、贪占截留等违法违纪问题,深入推进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避免“盈利型经纪”[3]的出现,使党和政府改善农村民生的政策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二)对于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这两个阶层。要按照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要求,为这两个阶层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就业环境。要放宽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允许其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诸方面,为这两大阶层的经济活动和健康发展予以有力支持。特别是对于那些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免于工商登记,不收取有关税费。坚决打击农村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严惩其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破坏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应看到,对于这两个阶层的民生改善,促进其发展,同样有其“乘数效应”,可以更好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从而有利于更多人的民生状况的改善。

(三)对于农村中的类白领阶层。政策方针应该是提高其待遇,满足其专业技术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具体来说,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教师工作条件;在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救助服务体系的同时,增加对农村卫生医护人员培养的经费预算,鼓励地方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做好对乡村文化工作者的体制化管理和政策性扶持,发挥他们在组织农村文体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保护和发展民俗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做好对科技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的重点培训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信息化,加快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推广,使这一阶层充分拥有服务农民的现代化平台。积极引导村际类白领阶层的联系和交往,鼓励他们之间在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加强交流、学习和合作。

(四)对于农民工阶层。主要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产品,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环境。具体来说,第一,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满足农民工转移流动要求。第二,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第三,加强监督,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鼓励建设农民工宿舍和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租金房屋。第四,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第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严肃处罚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第六,根据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际需求,优先解决其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并逐步解决其他社会保障问题。

(五)对于农业劳动者阶层。这一阶层人口众多,其民生需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农民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加大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力度,大力推行节水工程改造,扩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推广田间灌溉技术。建立农业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加强灾害监测设施和防御设施建设,增强对自然灾害尤其是干旱、洪涝、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保证政府的惠农政策在实践中真正惠及农民,使各种补贴能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避免政策执行中的偏差;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改进补贴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完善粮食定单收购制度和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六)对于贫弱阶层。保障和改善这个阶层的民生,可谓雪中送炭,至关重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健全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基础上,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鼓励地方政府逐步增加农村低保补助的资金,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五保户供养资金在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的安排比例和额度,保证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扩大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将地方性补贴作为调控手段,督促村民切实履行养老、扶残等家庭责任。做好做细失地、失海农民的社会保障,不仅要使其保持原有生活水平,还要使其长远生计有保障,将其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予以安置。鼓励地方各类企业和经济能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向农村弱势人员伸出援助之手。

我国农村目前正处在现代化的加速进程中,有社会学家预见到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趋向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社会阶层趋于简单化,农业劳动者将成为农村的最主要阶层,且在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会很小。”[4]在现阶段,我们根据农村社会分层状况,有针对性地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要求,从中长期来看,更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农村的现代化,必将促进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