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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资主体投入机制重建思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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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资主体投入机制重建思路

一、农业投资主体投入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投资主体已由国家(集体)、金融机构的组合转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和金融机构共同投资的新格局,农业资金的投资领域也完成了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

(一)国家财政投资农业的现状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包括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支援农业的生产性支出和农林水利事业费、小型基本建设支出、流动资金、科技推广费、财政价格补贴及其他费用。统计资料显示,80年代以来,虽然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从总量上看是逐年增加的,但所占比重波动较大且具有下降的趋势。从国家对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占基建总投资比例来看,在改革开放前,由“一五”时期的7.1%到“五五”时期的10.5%,中间虽有波动,但基本呈现上升趋势,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其比例数额一直较低,如“六五”时期只有3.26%,1999年也只有6.7%,由于在此期间许多年份(如1992年和1993年)当年投资价格指数高于投资增长率,因此扣除价格影响后,其增长可能为负增长。

(二)金融机构信贷投资农业的现状农业信贷投入农业主要是政策性投入,它既可提高农民的投资收益率,又可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其主要构成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组织对农业的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资料显示,从1994年到1996年,国家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总额的增幅分别为52.4%和83.9%,均超过同期贷款的增幅,但从贷款的比重来看,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总余额中,农业贷款只占4.93%和20%多一点,而且多属于流通性贷款,生产性贷款较少。贷款的“非农化”特征比较明显,农户的贷款资源呈减少的趋势。据统计,从1980年到1996年间,农户在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比在1984年达到0.41后就逐年下降,到1996年仅为0.19,农户存贷款的差距逐渐增大。

(三)农村集体和农户投资农业的现状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定和实施,许多原由农业集体承担的农业投资项目改由农户承担,造成集体的农业投资额严重下降,其资金积累机制严重退化,集体乡镇企业也在利润机制的引导下将资金纷纷投向非农产业。据统计,农业投资在农村集体总投资中的份额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六五”时期为17.0%,“七五”时期为8.0%,“八五”时期为5.1%,1997年略有回升,为7.7%,但仍然很低,而农村集体固定投资和农户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在90年代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前者1991—1995年为12.6%,1996年为12.2%,1997年为12.3%,1998年为11.4%,后者相应的分别为10.8%、11.1%、10.8%和9.4%。改革开放以来,农户的农业投资随着农业的增长和下滑也经历了一个由高涨到回落和下降的变动过程。据统计,农户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农户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在“六五”期间为24.4%,“七五”期间下降为16.1%,“八五”期间继续下降为11.1%,1996年则回升为18.1%。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建房投资比重逐年上升,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则逐年下降。通过前面对农业投资现状的检视,可见我国农业投入的现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投资总量持续不足,而且各投资主体农业投资的比重从“六五”以来呈下降的态势;二是投资运行不规则,增长与波动并存;三是投资结构不合理,资金外流严重。此外,投入机制也不健全,农业资金低效运作现象也较普遍。

二、农业投入不足的原因及现行农业投入机制的弊端

(一)农业投入不足的原因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农业投资的多少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工业化、现代化的程度。只有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进入一定的阶段之后,才能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建国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在这一阶段,农业对工业提供积累是必不可少的,而工业对农业不可能提供大规模的投入(反哺)。据测算,1952-1996年,农业为我国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提供了1万亿元以上的积累,90年代前段,农业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对工业化的贡献额每年都在1千亿元以上,大于国家和工业部门对农业的投资额。在这种情况下,农业投入不足便不足为奇了。

(二)现行农业投入机制的弊端总的来讲,我国农业投入机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弊端:一是农业投资主体错位。目前农业投资主体包括国家(集体)、金融机构和农户。从市场的角度来着,投资主体的行为取决于市场导向对其的作用,但其真正的动力则来源于利益的调整。由此推论,作为微观层次利益的受益者———农户和作为宏观层次利益的承受者———国家,都应该承担农业投入份额的大头。这种投入份额在计划经济时期曾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但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财政体制和农村基层组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业投入的结构也需由此重建。投资主体的错位反映出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被动性和强迫性。显然,这一方式缺乏市场组织条件下特有的追求利润的特征,缺乏内在动力激励。二是投入渠道狭窄。农业经济结构的多层次性对农业投入的多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顺应多元化的需求结构才能真正促进农业的发展。

农业信贷占大头的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结构,真正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服务配套及种养业的信贷资金还不到信贷总量的45%,就是名义上的农业投入也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而不得不投向非农产业,真正投入农业基础部门的资金更是微乎甚微。从另一侧面来看,与农业相关的一些工商企业和服务业,由于商业趋利行为的作用,也非但不加大对农业服务性的投入,反而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大揩农业之油”,造成农业投入资金的大量流出。三是投入补偿机制缺乏。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是衡量某一机制合理与否的标准。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之一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或是少有产出。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入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后的资金不能迅速有效地聚集成回流所必需的返还利润,补偿机制无法运行,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遭到打击。四是劳动投入对资金的替代效应弱化。劳动与资金的相互替代有一定的限制,一般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时,是劳动对资金的替代,反之则表现出资金对劳动的替代。从我国实际来看,应更多地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尽可能的用劳动替代资金。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投入要素由自给型转向商品型,客观上要求农业投入中的活劳动与劳动积累都要采取贷币形态的核算方法,使得劳动投入对资金投入的替代效应大大降低,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三、重塑农业投资主体农业投入机制的构想

(一)重构政府宏观农业投入机制,规范政府农业投入行为无论从农业的弱质性还是其收益的社会性来讲,政府都应规范其农业投入行为,承担起宏观农业投入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构建政府宏观农业投入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从认识上树立正确的农业发展观,从政治上提高农业的地位,从组织上积极推进农业领域中的各种组织创新,从行为上重视农业投资增长问题,大大减少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忽视农业的“工业偏好”和“城市偏好”的错误倾向,建立起促进城市经济良性循环的政策目标。(2)是建立国家农业保护基金和各种农业发展基金,完善农业财政积累机制。(3)规范政府在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式、项目选择、管理运作等方面的行为,提高农业投入的效益,弥补资金的不足和保持投资的可持续性。(4)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农业投入。现行的《农业法》中第5章第42条的规定就比较模糊,难于量化和操作,影响了法律的约束力和实施。(5)补充建农资金,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农村集体经济力量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强化“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机制,是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解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治理大量农业资金“农转非”的有效办法。要规定农村各行业各单位只能向农业“贴金”,不能“剥金”。对此要形成制度,量化考核,以增强其刚性约束,确保专用。(6)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改革现行的农业保险体制,将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分离,加大政府发展农业保险的扶持度,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总之,从宏观角度看,政府新的农业投入机制应当体现低利性、规模性、保险性、动力性和持续性等原则。

(二)重造信贷农业投入机制,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我国农业信贷投入的职能主要包括稳定投入职能、渗透职能和调控职能。针对目前农业信贷投入的现状,重造农业信贷的农业投入机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信贷金融体系。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承担起农业信贷投入的主体责任。(2)严格规范农业信贷的决策机制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要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来确定农业贷款的投向并提高投资评估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完整的风险监控、补偿和转移机制,规避农业贷款风险。(3)建立农业贷款的政策保障机制,即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营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偿,从利益上鼓励农业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以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4)加大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以拓宽农业项目资本金的来源和农业投资的渠道。此外,还必须建立支农信贷资金合理使用的约束机制,杜绝农业资金的“农转非”。

(三)重构微观农业投入机制,激励农户的农业投入行为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和最终决策者,是农业投资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不再是农户投资的唯一选择,农户对家庭资源的配置将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生活消费、非农投资和农业投资中进行分配。因此,建立一种激励和保护农户农业投入的微观机制,是保持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关键。构建农户农业投入的微观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有效的利益诱导机制。有效的利益机制具有激发农户农业投入的内在动力和优化农业投入的行为方向的作用。诱导机制的建立一是通过建立农业土地流转机制,改革现有农地制度,提高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来强化农户对土地投入的制度动因;二是通过建立农业投资补偿经营机制,从税收、服务、价格等方面给予农户优惠,将农户的投资更多地导入农业。

(2)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农户农业投资的收益水平。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拉长产业链条,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户获得产前、产中和产后经营中的更多收益,使农业生产要素在利益的驱动下快速地流动和有效地结合。

(3)提高农户的劳动投入对资本投入的替代程度。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缓解物化劳动和技术投入不足的矛盾,最大程度地在农业领域内消化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4)建立农业多要素投入的机制。在我国,农业应是以技术、知识、信息辅之以一定的资本、劳动密集高效结合为特点的集成型产业。当前,尤其要强调和重视农户的科技投入。大量植入、装载、融进实用先进、经济高效、配套合理的技术,是推动农业发展最根本的措施。必须以适合农业特点的生态技术、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技术的最佳组合为主体,广泛吸取适用的高新技术,将传统农艺与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狠抓知识教育和素质培养,使农业投入和农业生产由“经验型”转变为“智慧型”和“科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