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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综合开发模式
(一)土地综合治理。根据贵州山区特点和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流域或灌区划片,设立项目区,统一规划,综合措施,集中治理,连片开发。采取中低产田造、山区小流域治理、优势农产品基地、节水农业示范、草山(场)建设、农业生态工程等建设措施。通过对土地的合理治理建设,一是使3000亩以上的坝子地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实现园田化;二是使丘陵山区基本达到五子登科。即:山上戴帽子(防护林)、山腰系带子(经济林)、坡地铺毯子(草地)、基本农田种谷子,实现多种经营抓票子。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项目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托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求,采取财政资金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投资参股、贷款贴息等多种扶持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群众增收门路。一是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以发展粮油、畜牧、中药材、蔬菜、茶叶、水产、竹类、马铃薯、花卉苗木、名优果品加工及保鲜和市场建设等为重点,进一步调整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布局。二是充分依托现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创建一批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农业企业,努力扩大辐射面、提高带动力,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三是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户自愿原则,培育发展一批种植、养殖、流通等民间专业协会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搞好产业开发,帮助农户进入市场,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规避市场风险,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提高农民增收的组织化程度。四是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科技、新品种,提高农业产业开发的科技含量。积极培育种养能人大户,充分发挥种养能手在产业开发上对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促进项目区农民有效增收。
二、农业综合开发成效
(一)投入力度加大,开发范围增加,群众受益面扩大。“十五”期间,全省共完成土地治理项目284个,累计投入开发资金128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8685万元,占总投入数的45.7%;地方配套资金37590万元,占总投入数的29.3%;自筹资金32075万元,占总投入数的25%。与此同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范围增加,群众受益面扩大。
(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十五”期间,项目区共维修加固小型水库29座,建拦河坝65处,维修、新建提灌站94座,配套输变电线路20.25公里,开挖疏浚渠道1890.3公里,衬砌渠道2305.02公里,埋设管道156.85公里,新建小型蓄水工程1651座;修建机耕道996.19公里;培训农民155.09万人次。新增灌溉面积44.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7.71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8.1万亩,改善除涝面积23.2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53万亩,新增机耕面积48.73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31976.38万千瓦。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初步实现了田成方、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路相连的现代化农业的格局。
(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十五”期间,通过农发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多年制约项目区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实现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9461.87万公斤,其中新增优质粮食生产能力5077.35万公斤;新增油料生产能力5818.95万公斤,新增蔬菜生产总值8397万元,新增经济林生产总值20412.65万元,新增草场畜牧业产值7874万元。实现了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
(四)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十五”期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使农发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区规划设计可行,建设质量优良,路渠配套合理,结构调整优化,已初步成为了当地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成为当地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广大群众称赞田间水渠是幸福渠;机耕道是奔小康的康庄大道;农发工程是“扶贫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积极扶持和发展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有效增收。“十五”期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共投入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32447万元,建设产业化项目166个。建成了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如中药材、辣椒、奶牛、茶叶等种植养殖基地,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拓宽农民增收致富途径。通过农副产品加工、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的建设,提高了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加工的转化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围绕全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和培育了一批发展潜力大、与优势农产品基地联系密切、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
(六)项目区农业科技不断进步,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群众素质不断提高,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十五”期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合山区特点,通过统筹规划,集中投入,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连片治理,建成了一批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核心示范区。同时通过在项目区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有效提高了项目区农业发展的科技水平,群众素质不断提高,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基本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还很差,仍然是制约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因素。1、由于受到扶持范围的限制,非项目区基本农田建设缓慢、建设标准低,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2、工程性缺水严重,人畜饮水困难还未得到有效地解决。贵州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区,地貌切割很深,地表水土流失严重,工程性缺水一直是制约其发展农业生产和提高群众生活的主要因素。
(二)农民增收渠道窄,增收基础不稳定,收入水平低,返贫现象仍常发生,脱贫致富任务繁重。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374.2元提高到2006年的1985元,但与全国相比很低,相当于全国的60%。农民增收之所以缓慢,原因很多,主要还是增收渠道单一,缺乏高质量的、高附加值的、具有市场竟争力的支柱产业,加之生产条件差、经济基础弱、增收基础不稳定,一旦遇病、遇灾,农民极易返贫,返贫率常在15%以上。
(三)整合资源的农业发展机制未能真正建立。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类支农资金要根据规划统筹安排,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
(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施难度大。1、对整村推进重要性的认识不够。2、整村推进进展缓慢。3、各项支农资金不能集中使用,条条块块各自为政,投入十分分散。4、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5、投资强度低。
(五)返贫现象比较严重,返贫因素错综复杂,返贫工作任重道远。贵州省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农业生产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而不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是全国四大生态脆弱带中自然条件最差、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地方病发病率高。因灾、因病返贫十分突出,正常年景返贫率在15%左右,遇到较大自然灾害年,返贫率在20%以上。
四、对策。
(一)提高贫困地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认识。贵州是我国惟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内陆山区省份。全省总面积17.6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2.5%,山间小盆地占7.5%。全省耕地总面积中,河谷坝子仅占3%,其中万亩以上的坝子只有23个,面积28.9万亩,旱地占70%以上。贵州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全省共有49个民族,民族成分仅次于云南、新疆,居全国第三位,全省3900万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占37.8%,其比重仅次于西藏、新疆、青海和广西,居全国第五位。贵州也是一个革命老区的省份。全省革命老区县有33个,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贵州又是一个贫困落后的省份,全省88个县中83个县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50个(全国592个)。贫困村13973个,其中一类村5486个、二类村7638个、三类村849个。到2006年底止,全省还有贫困人口453万(绝对贫困人口255万),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10。因此,提高对贫困山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重要性认识十分必要。贵州20年来的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是贫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形式、好平台,是贫困山区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最有效的开发模式,解决了贫困山区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问题、贫困群众基本的增收门路问题和贫困人口基本素质提高问题。贵州贫困山区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主战场,农业综合开发不是发达地区的专有名词。要充分借鉴农业综合开发模式用于贫困山区的扶贫开发。即:贵州贫困山区扶贫开发要借鉴农业综合开发模式,而农业综合开发要向贫困山区、贫困村、贫困户延伸,两者有机结合,实现整体推进。
(二)整合资源,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要加大对贵州贫困山区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山区连片开发,将土地治理、乡村道路、社会公益、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发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平台作用,尽力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向项目区集中,整体推进,提高建设水平和规模效益。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一规划项目区,明确各级各部门分工;各类支农资金使用上要根据规划统筹安排,建立统一的农业开发资金帐户,集中投入贫困山区建设;项目建设上要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检查验收。
(三)调整思路,拓宽建设内容。
农业综合开发一定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要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解决贫困地区“三基本”(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贫困群众基本增收门路和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的基础上,拓宽建设范围,在项目区内,投入一定比例资金,参与“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方面的项目实施。如移民搬迁、乡村道路、人畜饮水、村寨绿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培训基地、庭院经济、乡村旅游、基层建设、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