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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市场供求失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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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市场供求失衡

一、农业保险排斥性:内涵与判定

作为金融排斥的一个重要部分,农业保险排斥的研究多包含在金融排斥的研究范围内。金融排斥研究最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9〕为应付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更加注重“价值最大化”目标,逐渐向有影响力、富裕的社会群体偏移,远离那些贫穷的、无影响力的劣势群体,逐步撤销农村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机构,使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导致金融排斥。农业保险排斥作为金融排斥的分支,反映了社会部分群体不能通过合理的方式获取农业保险服务,这可以有效地解释社会经济中一方不能享受社会经济服务的现象。对于判定是否存在金融排斥性,广大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判定标准。Kempson和Whyley〔10〕1999年将金融排斥划分为六大维度———地理排斥、评估排斥、条件排斥、价格排斥、营销排斥和自我排斥。地理排斥,主要指金融服务设施的距离远近,这会影响消费者的机会成本;评估排斥,即金融评估程序阻碍了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获取;条件排斥,指附加于金融产品的条件对部分消费者有明显的限制性;价格排斥,即金融产品价格太高,部分群体只有支付自己不能承受的价格时才能获取金融服务;营销排斥,即部分社会群体被排除在金融产品营销目标或营销范围外;自我排斥,主要是指部分群体认为自己没有太多希望或可能获取金融产品,进而把自己排除在金融服务之外。该种方式丰富了金融排斥内容,涵盖范围广泛,可以从社会环境和市场主体方面尤其是金融经营层面对一地区金融服务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可以较深入有效解释金融供需失衡的现成成因。农业保险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信贷、储蓄等金融服务,有自己的特殊性。当前农业保险仍需要政府支持,市场不完善,农户投保不积极,保险公司供给热情不高,但农业保险同样适合金融排斥相关理论。农业保险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导致农业保险供需不足、较其他金融产品市场发展不完善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在金融排斥上更多的表现出农户自身的排斥,并且这种农户自身排斥较其他金融产品更明显。因此,我们将通过农户自身排斥表现出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是WTO所规定的“绿箱”政策之一,是分散农业风险、稳定农业生产的有效工具。我国农业保险已有70多年的发展历史,主要经历了六个阶段,即尝试阶段(1934~1949年)、起步阶段(1950~1956年)、发展阶段(1980~1992年)、停办萎缩阶段(1992~2003年)、复苏阶段(2004~2006年)、拓展阶段(2007年至今)。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1984~1992年农业保费收入由1137万元增加到8.2亿元,年增长率达71%,但之后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市场迅速萎缩,到2001年,农业保费收入仅为3亿元,不足1992年农业保费的40%,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2004年以后,国家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并根据各省实际情况进行险种拓展试点工作,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一定成效。2004~2011年,农业保费收入由2.77亿元增长到173.8亿元,年增长率为80%,同期保险险种不断增加,2007年在全国6省开展5种农作物试点;2009年以后,险种逐步拓展到养殖业、林业、渔业等层面,农业保险服务水平的提高极大地保障了农户利益,2010年农业保险共覆盖1.4亿户次,为2100万户次受灾农户提供了受灾补偿。由此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一些成绩,发展势头较好,但是不可否认,我国农业保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农业保费在产业保费中比重持续减少,保险覆盖率较低,农业保险市场供需不足,农户投保积极性仍然不高,投保产品种类较少,保险补偿较低等。1992年,农业保险收费占产业保费收入的2.16%;2010年,农险占比仅占产业保费的2%;2011年,农险占比更是下降为1.21%。同时,我国巨灾风险制度仍不完善,保险覆盖面和保险深度较低。2009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率不足保面的5%,近95%的种植业、养殖业缺保。2011年,我国巨灾灾害保险最高覆盖面不足3%,这都远低于当前30%的世界平均水平。农户投保意愿不强烈,农业保险对农户保障力度较低。从农业保险密度来看,1992年平均每户农业保费0.96元,平均每人保费0.14元,而到2009年,平均每户农业保费为0.65元,平均每人保费仅为0.08元,呈递减趋势,农业保险市场仍然面临供需“两难”现状。农业保险险种单一,目前各省的农保险种主要集中在粮食作物上,对经济作物和副业产业投保还处于开始阶段,农业保险的宽度和深度仍然不足,农业保险最初险种超过60多个,而到了2005年,农保险种已经不足30个。当前投保及理赔程序复杂、理赔较低也是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1998~2000年,农业自然灾害平均每年补偿为37.31亿,这仅相当于补偿农业产值损失的2.2%,按乡村人口计算,平均人均自然灾害救济为4.4元,人均农业保险补偿为0.37元,另外,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从农业保险排斥性视角看农业保险市场供求失衡

我国农业保险等农村民间金融在农村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法地位,生存困难,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作用不明显。造成农村农业保险市场供需失衡的原因较多,我们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市场存在严重的农业保险排斥,保险等金融机构在经营取向上对农户造成了较强的保险排斥性,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1.农业保险政策特殊性及产生的明显的农户自身排斥系统性风险主要指不能通过资产组合来分散的市场风险,其往往带来大规模的农业灾害赔偿,保险公司损失较大,对于不同的投保人、不同投保标的或者不同区域,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能力会大打折扣。信息不对称主要指农业保险过程中,交易双方存在信息数量和质量间的差异,信息占优者(农户)容易产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提高农业保险人的经营成本。正外部性具体表现为农业保险“消费”的正外部性与农业保险“生产”的正外部性,正外部性导致的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不相等,进而产生供需不足。保险机构经营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农村地区产生了金融抑制,农户在保险需求过程中会产生自我排斥性。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交通不便,农户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遭遇繁琐的程序,甚至被条款限制,因此农户在遭遇自然风险时通常依靠自己或者在农村内部解决。华中农业大学农业保险排斥调研组通过调研也验证了该结论,大量农户认为从保险公司方便快捷购买保险的可能性比较小,地理条件限制,对保险公司不信任,程序繁琐等阻碍了农户获得农业保险服务,该比例达到近72%。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农户会主动放弃购买农业保险,进而也就把自己排斥在了保险服务之外。

2.从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地理距离上来看,农业保险网点多设于市县,乡镇地区营业网点很少或基本没有从经济学角度看金融机构撤销或不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是理性的,因农村地区经济较落后,金融服务需求相对较少,以及农户居住分散和交通不便,会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但农村地区各金融机构的撤销,势必会影响农村经济正常发展。到2010年,我国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金融机构网点数只有1.34个,有2792个金融空白乡镇,农业保险机构尤为严重。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主要有中国人寿、平安人寿、阳光农业保险等保险公司,为控制成本,保险公司很少在农村或乡镇地区设立网点,华中农业大学农业保险排斥调研组通过对山东潍坊、安徽六安、江西九江等地农业保险调研发现,近95%的乡镇没有农业保险网点,农村距农业保险网点地理距离在10km~30km左右,在宣传政策不到位情况下,这极大地限制了农户购买农业保险。

3.农业保险风险评估和勘赔审核程序较复杂,阻碍了农户获得农业保险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存在较大风险,并且在投保过程中容易出现逆选择和事后道德风险,因此在投保过程中,农业保险公司会设定严格的标准和流程,在投保标的风险评估中,会审查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农业风险规避行为以及个人信用档案等,由于“硬信息”①的缺失,保险机构调查和搜集信息成本较高,从而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同时,由于评估指标或标准不一样,投保标的风险估价跟农户预期会存在一定差异,这也会降低农户投保热情。另外,农业风险涉及不同区域、不同种植物和不同天气条件,对人员要求和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定损勘赔工作量极大,因此在勘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间、流程以及赔偿标准等方面也经常会发生与投保人预期不一致现象。

4.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通常会附加一系列的条件,这会阻碍农户最终获得农业保险服务同等土地上不同的品种、不同的耕作方式及耕作的精心程度都可能带来产品的差异,因此农户投保后会通过其行为来获得预期补偿,这会产生道德风险,我国农业保险中因道德风险造成的损失占农业灾害赔偿的20%。为防止或减少道德风险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会在条款中规定相应免赔率和免赔条款,较高的免赔率和严格的免赔条款会使部分农排斥在农业保险外。另外,农业投保虽不如信贷等金融服务对消费者信用档案等审核严格,但是对于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和风险规避行为要求较高,在追求最大收益的前提下,保险公司人为的政策要求会排斥一部分农户。

5.在价格方面,较高的保费和保险公司的低赔偿会对农户尤其是低收入农户产生价格排斥由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及不确定性,农业保险费率一般较高。根据统计,我国农业保险除个别险种外,保险费率一般在2%左右,有的高达15%~20%。对低收入农户来说,农业保险对大部分农户来说是奢侈品,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较低。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尽管政府可以承担农户部分保费,但是在赔偿过程中,由于技术等原因,保险公司成本较高,这会影响农户对保险所带来效用提高的预期,农业保险产品赔付比例一般不会超过当地3~5年平均产量的70%,该比例很难提高农户的投保热情。

6.在营销方面,保险公司经营取向把农村保险需求排斥在了金融服务市场之外农业生产的高风险和高赔率使保险公司纷纷放弃或缩小农业保险经营范围,将经营重心放在人身健康、财产保险等方面,或专心拓展农村大农户市场。20世纪末,我国仅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还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但公司90%以上业务在财险和健康险等业务,保险险种减少至不足30个,经营目标主要在于“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保险服务,并以农业生产大户为主”,而数据表明近60%投保者为大农户。同时,针对农村广大农户,保险公司往往采取“一刀切”营销模式,市场缺乏合理的细分和规划。

四、结论

我们在上述文中假定了农村存在巨大农业保险需求的前提,对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供需状况进行了分析,利用农业保险排斥性理论剖析了农业保险供需失衡的内在原因。由此可以看出,保险机构经营取向和经营模式对农村保险需求会产生排斥性,导致农村农业保险市场供给和农业保险需求不一致,农村保险市场供求不平衡逐渐加剧。因此,在坚定不移地推广农业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缓解农业保险市场供需障碍,需要改进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发展普惠性金融,实现包容性增长,如扩大保险机构在农村的试点工作;政府提供支持,降低农户保费比例,提高保费额度;在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细分优化,扩大投保范围;等等。

作者:余博郭军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