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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翊飞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主要做法
(一)培育资源强基础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始终坚持“以林为本,多种经营”的办场方针,将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林场第一要务,使国有林场成为全区最优质森林资源的富集区,成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示范基地。一是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国有林场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松、杉、桉速生丰产林,积极发展珍贵树种、绿化苗木和花卉产业。“十一五”期间全区国有林场共营造速丰林400多万亩,2011年又营造速丰林100多万亩、珍贵树种6.8万亩,培育绿化苗木和花卉1.2万亩。国有林场速丰林蓄积生长量从过去的每亩每年0.8m3左右提高到了1.5m3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场外造林。积极实施“场外再造一个林场”战略,采取租地、合作等模式,到集体林区和区外造林。目前,全区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突破了400万亩,其中高峰、七坡、南宁树木园等区直林场场外造林规模已超过了场内经营规模。三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发展林—果、林—草、林—花、林—菌、林—药等林下种植业,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2011年全区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收入突破10亿元,涌现了钦廉林场林下种草养牛羊、派阳山林场八角林下养鸡、雅长林场林下种植铁皮石斛等典型。
(二)改革开放增活力
近几年来,在过去“三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区国有林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取得了新突破,林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为了推进与外商合作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自治区政府批准组建了广西林业集团,将区直林场部分商品林地划拨给广西林业集团,明确林场事业单位“三不变”,并将职工社会保障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林场办社会问题移交地方政府。二是创新经营管理机制。2011年,启动实施区直林场“十二五”跨越发展上台阶工程,筹备组建广西北部湾林业股份公司和广西华岭林业股份公司等10多个专业股份公司。现已完成了各公司名称工商预核准等工作,其中种苗、肥料、林产化工、物流等4家公司已获正式批准成立。三是全面扩大开放合作。大力推进国有林场之间、国有林场与企业、国有林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区直林场先后与世界500强的印尼金光集团、芬兰斯道拉思索公司、日本王子公司开展林浆纸项目合作;与国内的海尔集团、青岛啤酒集团、阳光集团、祥盛集团等10多家大型企业合作开发林板、林化、房地产、商贸物流等产业,引进资金将达100多亿美元。
(三)发展产业强实力
全区国有林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基本形成了以速丰林、经济林、花卉、绿化苗木为主的第一产业,以木材加工、林产化工为主的第二产业,以园区开发、林下种养、森林旅游、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第三产业。一是加快发展林产工业。依托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木材精深加工、林产化工业发展,建成了一批实力较强的人造板企业。到2011年底,全区国有林场人造板年生产能力达到140万m3,年产值达20亿元。二是着力发展园区经济。利用林场的区位优势,抓住东部产业转移机遇,着力发展园区经济,重点打造木材精深加工、林产化工、香料香精、花卉、建材、商贸物流等产业集群。目前在建的产业园区有3个,规划建设的有3个。三是积极发展服务产业。引进战略合作者,积极发展物流、房地产和森林旅游等产业。全区国有林场已建森林公园28个,三门江林场、南宁树木园和钦廉林场已获得商业开发土地面积700多亩,2011年南宁树木园、三门江林场获得地方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近4亿元。
(四)加大投入惠民生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从2010年开始在150多个林场实施。危旧房改造大会战,累计开工建设25728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每户分别补助1万元。实施区直林场场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完成一批办公用房、水电设施、道路、绿化等项目。争取中央投资3000多万元,新建了一批等级公路,解决了51个国有林场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口2万人。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自治区优先将防护林、珍贵树种、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工程项目安排给贫困国有林场,仅2011年就安排项目资金1.4亿元,完成造林、抚育面积400多万亩。争取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每年国家安排全区国有林场贷款贴息、油价补贴几亿元。三是加强扶贫攻坚工作。“十一五”全区共投入扶贫资金11亿多元,在68个贫困林场实施项目199个,种植特色经济林、速丰林20多万亩,发展林下养殖17万羽(头),扶持林产品加工项目14个,森林旅游项目4个,年总产值5亿多元;安置职工就业430多人,培训职工1.5万人次。有15个林场、4500多人实现了脱贫。
(五)制度创新强管理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2009年,自治区林业厅下发了《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分类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区直林场实行分类管理,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了林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实施科学考评。自2009年起,对区直林场实施科学考评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兑现绩效工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近三年区直林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均超过20%,2011年经营收入超亿元的林场达10家。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各区直林场设置审计、监察机构,强化了内部监管。自治区林业厅还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区直林场进行年度审计。2011年厅里又设立巡查机构,制定区直林场巡查工作制度;出台了加强区直林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规定区直林场行政领导班子全部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现了林场领导成员从任命制到选任制的转变。四是加强场务公开。制定区直林场场务公开制度,规定凡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的焦点问题,有关生产经营的重点问题等全面实现公开,切实加强了民主监督。五是开展专项活动。针对一些区直林场非生产性开支庞大,生产和管理成本日趋提高的情况,厅党组决定从2012年起在区直林场开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活动,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强化经济核算,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提升竞争能力。
(六)科技兴场强支撑
坚持将人才作为林场的第一资源,将科技作为林场的第一生产力,实施“科技兴场、人才强场”战略,推动林场科学发展,成为全区科技兴林的“领头羊”。一是加强科研工作。实施了一批自治区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在速丰林、珍贵树种、油茶、松、杉等良种选育繁育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建成了一批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良种种质资源库。其中东门林场与澳大利亚合作的桉树良种选育技术累计推广种植面积超过3000万亩,经济社会效益超过2000亿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支撑。2009年以来,着力实施“136”人才强林工程和“226”林业人才培训工程。区直林场累计引进学士学位以上高端人才420多名,有90多人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近年来通过考试、竞争上岗产生的区直林场领导达30名、林场中层领导500多名。三是开展森林认证。为提高森林经营质量,提高林产品的信誉度、认知度和国际竞争力,2009年以来,13家区直林场全面开展(FSC)森林论证2010年派阳山林场率先通过了认证,高峰林场、大桂山林场、黄冕林场也通过了专家评审。对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国家林业局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广西国有林场在全国“一枝独秀”,是全国的一面旗帜。在2012年3月召开的全国国有林场工作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有关领导指出:广西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一股雄风”,敢于“亮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全国林场系统要积极向广西学习。近几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工作,陈际瓦、危朝安、陈章良等自治区领导经常深入区直林场调研指导,对国有林场的地位和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发挥国有林场在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中的作用寄予厚望。
回顾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历程,我们有几点体会:第一,必须高度重视国有林场工作。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始终是各时期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各级林业部门的重要工作,予以全力推进。第二,必须坚持正确的办场方针。不管是哪个时期,国有林场始终坚持“以林为本”的办场方针,始终将培育资源作为国有林场的主要目标,确保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帮助国有林场渡过了难关。第三,必须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体制。虽然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经历了下放、上收、分级管理等曲折过程,但各国有林场管理机构都比较稳定,形成了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管理的格局,为林场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第四,必须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持。不管是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市场经济时代,不管是成立初期还是当前时期,国家都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国有林场予以必要的扶持,使国有林场得以不断发展。第五,必须弘扬艰苦奋斗和改革开放精神。许多林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依靠的是几代林场人艰苦奋斗、改革开放的精神。这些经验是宝贵的财富,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把国有林场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虽然我区国有林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国有林场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区目前还有贫困国有林场120个,贫困人口2.2万人,占林场林区总人口的17%。林场职工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用电难、通讯难、增收难、参保难、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是森林资源质量不够高。由于投入不足、管理不善,部分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总体不够高,低产林占比重较大,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的任务相当艰巨。同时,有的林场林地被周边群众侵占、蚕食严重,资源保护形势严峻。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由于国有林场基础薄弱,产业仍以木材生产和简单木材加工为主,结构过于单一,产业链不长,产品附加值不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营水平的任务艰巨。三是林场债务负担重。各级政府对林场投入严重不足,许多市县对林场甚至没有投入。国有林场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自筹资金能力不足。特别是有的区直林场近几年摊子铺得过大,项目监管不力,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很大。四是林场管理体制不顺。国有林场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绝大部分为自收自支,林场职工既不是国冢产业工人,又不是事业单位员工,也不是农民,这种“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管理体制,使国有林场长期被“边缘化”,无法享受到事业、企业、农村政策特别是农村水电路、低保、扶贫、救灾等政策。有的林场自办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负担很重。甚至有个别地方政府违反规定,擅自将国有林场解体、贱卖国有林场资产。五是经营机制缺乏活力。许多林场经营机制僵化,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以及收入分配制度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相距甚远,“大锅饭”、“铁饭碗”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计划经济时代大量招收固定职工,就业、富余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压力大。目前全区还有17%的林场职工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累计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2亿多元,职工医疗保险率也不足50%。六是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全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林区道路硬化不足2%,未通车里程超过2000公里;未达到安全饮水人数5.6万人,占44%;缺电人数1.2万人,占10%;未通讯广播电视人数1.8万人,占14%。林场现有公共用房中危房面积占41%,生产用房中危房面积占45%,职工住房中危房面积占49%。有的林场职工生活水平还不如当地农民。七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由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国有林场重视、关心不够,林场班子配备不强。有的林场经济困难,收入水平低,职工纷纷外出打工,大中专毕业生不愿进、留不住,人才总量不足,职工的知识结构、管理水平与林业发展不相适应。国有林场职工思想观念比较陈旧,改革开放意识不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加以解决。
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是我区推动科学发展、发展现代林业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的攻坚时期,也是国有林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抢抓机遇,明确目标,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
(一)当前国有林场发展面临的形势
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经济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信息化加速推进,对林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林业的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全社会对林业的关注程度也前所未有。特别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提升广西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了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林业强区、全国木材战略核心储备基地和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将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列入各级绩效考核内容,为国有林场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的必然要求。国有林场拥有我区林业的“半壁江山”,是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中坚力量,是生态环境的核心主体、林业产业的重要阵地,在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中担负着重任。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迫切需要。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林业增长质量的内在要求。国有林场发展方式粗放、增长质量不高等问题仍十分突出,与国有林场在林业全局中的地位及党委政府的要求极不相称。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高林业增长质量。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是改善林区民生,促进林区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目前国有林场生产用房、职工住房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职工的收入水平偏低,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及“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不相适应。加快国有林场发展,增强林场实力,有利于改善林区民生,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当前,国有林场的资源优势、组织优势、技术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十分广阔,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林业工作倍受重视。中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对林业的重视前所未有。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的宏伟目标,这些都为国有林场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都出台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国有林场管理。二是绿色经济蓬勃发展。近几年来,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时代的潮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是广西发展的主题,林业是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的主体,正在加速发展。许多国际国内大企业纷纷落户广西,寻求林业项目合作,为国有林场产业升级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三是支持政策逐步完善。中央对林业的投入正在逐步增加,各级党委、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大对造林绿化、生态建设、林业产业的扶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多重政策的叠加效应和林业政策的累积效应,近年来林业加快发展的惯性,将为国有林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十二五”国有林场发展的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自治区林业厅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国有林场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的总目标,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场为宗旨,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实施科技兴场、人才强场战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提高森林经营质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林场整体实力,将全区国有林场初步建成生态良好、产业发达、文化繁荣、活力涌现、和谐平安的现代国有林场,使国有林场成为当地林业发展的“龙头”。根据全区林业“十二五”规划,结合国有林场实际,规划到2015年,全区国有林场发展目标任务如下:———森林资源大幅增加。森林经营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7000万m3以上。———资产总额大幅增加。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亿元以上,林场资产总额达700亿元以上。———经营水平大幅提升。年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年经营总收入达250亿元以上,实现年利税总额60亿元以上。———木材产量大幅增加。年木材生产量800万m3以上,人造板产量达500万m3以上。
(三)国有林场发展的工作思路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按“1236”思路抓好国有林场工作。“1236”工作思路就是:夯实一个基础,实施两大战略,完成三大任务,抓好六大重点。夯实一个基础:即夯实资源培育这个基础。21世纪是“资源为王”的时代,谁拥有了资源,谁就占领了制高点。森林资源始终是国有林场立场之本、强场之基,特别是在木材这一战略资源日趋紧缺的国际形势下,我们要逆势而上,坚定不移地将培育森林资源作为国有林场的根本任务、首要任务,坚持场内造林和场外造林同步推进,自主造林和合作造林模式并举,在提高场内林地经营水平的同时,不断扩大场外造林规模,增强林场的资源总量,为林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
实施两大战略:即实施科技兴场战略和人才强场战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战略资源,要实现国有林场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的重要作用。实施科技兴场战略,要根据各林场实际和建设现代林场的要求,研究制定科技兴场措施,采用先进科技和现代管理手段,保护培育森林、开发利用资源、建设管理林场。要制定林场经营方案、经营管理制度、考核监管制度,开展森林认证,逐步使林场生产经营管理走上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推进林场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实施人才强场战略,要把人才作为林场发展之基,重视人才工作,优化人才结构。要结合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科学规划林场人才工作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大引进和培养人才力度,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要研究制定国有林场选拔、培养、使用、激励人才的措施,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完成三大任务:即完成改革、发展、稳定三大任务。改革是唯一出路,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大改革大发展,小改革小发展,不改革难发展;不稳定则改革难以推进,发展就是一空话,甚至已取得的发展成果还会丧失。国有林场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决完成改革、发展、稳定三大任务。在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定位,推进林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大场带小场”改革试点,试行区直林场兼并市县林场以及市县林场上收管理模式;要改革林场经营机制,实行林场资源资产化管理,通过组建股份公司、引进合作伙伴等,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要改革管理制度,建立与新型经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人事、劳动和工资制度。在发展方面,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挥林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第一产业重点发展速丰林、珍贵树种和名优经济林,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第二产业重点发展木材深加工、林产化工、油茶加工等;第三产业重点发展园区经济、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房地产开发等。在稳定方面,要加强对林场森林资源特别是公益林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蚕食国有林地行为,维护林场和谐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和区直林场场部基础设施建设两大会战,切实改善林场民生;要逐步提高林场职工的收入,实现林场职工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保持林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禁止贱卖、瓜分国有林场;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场务公开,加强文化建设。
(四)国有林场发展的重点工作
1.加强资源培育,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一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速丰林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要将发展速丰林作为国有林场资源培育的切入点,作为解决林场困难的首选项目。要采取良种良地良法,大力发展速丰松、速丰杉、速丰桉、速丰珍贵树种和油茶等名特优经济林,增加林场的优质资源。二是不断扩大场外造林规模。林场自身的林地资源有限,发展空间受制约,要在场内林地提升挖潜的同时,充分发挥林场的组织优势、技术优势、政策优势,创新模式,走出场外、县外、市外、区外甚至国外,不断扩大场外造林规模,增加林场的资源总量。三是实施好重点营林项目。国有林场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营造林工程的重要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实施好珠防林、海防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造林补贴试点、珍贵树种示范基地、油茶高产示范基地、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等重点营造林项目,推进森林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低产林改造步伐,调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四是积极推进营林机械化。要主动适应林业生产劳动力市场变化趋势,引进适用的营林机械,推进造林营林机械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减少人工的使用,降低劳动强度,降低营林成本和管理成本。
2.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充分发挥林场的综合优势,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步伐,推进林场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多元化发展,提高林场经济增长质量,增强国有林场综合实力及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快发展林产工业,壮大林场经济规模。要依托国有林场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加快木材精深加工、林产化工等林产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林场产值。二是着力发展园区经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要发挥林场的林地优势和区位优势,充分利用林地建设林业产业园区,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构筑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逐步形成林场经济新的增长极。三是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优化林场产业结构。要充分利用林场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战略合作者,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房地产、森林旅游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四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新经济增长点。要充分发挥林场的林地资源优势,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重点发展林—果、林—草、林—花、林—菌、林—药等林下种植业,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绿色发展道路。
3.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机制。要贯彻落实全区国有林场改革意见,结合各地各林场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清楚、充满活力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一是开展“大场带小场”改革试点。出台“大场带小场改革促发展”改革试点意见,充分发挥区直林场的资金、组织、管理、人才、技术优势与市县林场的林地、区位、劳动力优势,鼓励、引导和支持区直林场与市县林场开展项目合作或机制合并两种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项目合作就是区直林场与市县林场合作开发资源培育、林产品加工、房地产开发、商贸物流、森林旅游等产业,可以由区直林场出资金、市县林场出土地,也可以实行股份制;可以联合开发市县林场的林地,也可以联合开发市县林场所在地的集体林区。体制合并就是经当地政府同意,由区直林场兼并市县林场,将市县林场作为区直林场的一个分场或一个区域经理部,将市县林场林地纳入区直林场统一管理,并通过市县林场实现区直林场在当地场外造林或其他项目管理的本土化,降低区直林场远距离实施管理的人员成本。二是稳妥推进林场体制改革。要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对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分类经营,建立与之适应的林场人事、劳动和工资制度。生态公益型林场按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编办、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部分或全部国有林场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要将目前由国有林场承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剥离给当地政府管理,使林场职工及子女能够享受社会公共服务。三是加快区直林场的公司化改造。实行林场资源资产化管理,通过组建股份公司、引进合作伙伴等,加快组建广西北部湾林业集团和专业股份公司,实现专业化、多元化、集团化发展,提高区直林场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促进区直林场跨越发展上台阶。要借助组建区直林场集团的有利时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将区直林场打造成资金洼地和人才小高地。
4.扩大开放合作,提升国有林场竞争力。要依托国有林场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按照“以时间换空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发展战略,把对外开放合作作为强场之路,实行全方位、多领域开放合作。一是加大对外系统的开放合作。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入有资金、有实力、有技术、有诚意的战略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特别是国际国内知名大型企业,拓宽国有林场投融资渠道,优化林场资本和资金结构,降低投融资成本,提高抵御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要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国有林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大区直林场与市县的开放合作。要以“区场入百”作为切入点,鼓励、支持区直林场到隆林、西林、田东、田林、凌云等扶贫开发联系点开展合作造林、开发加工业,在促进林场发展的同时,带动当地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要推进区直林场场外造林分片区管理,按照区直林场现有场外造林分布情况和与市县的距离远近,相对明确区直林场发展场外造林的主要区域,避免林场之间的恶性竞争,降低造林成本和管理成本。三是加大区直林场之间的开放合作。要通过组建广西北部湾林业集团和各专业股份公司,促进区直林场的资源重组、资产重组,整合区直林场优势资源,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调构建区直林场联动发展格局,拓展林场发展空间,实现林场优势叠加、合作共赢,提升区直林场竞争力。
5.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林场林区民生。民生问题是国有林场的首要问题,要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国有林场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确保国有林场职工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一要坚决完成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任务。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汇报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建设用地和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进度,确保今年完成17000多户的竣工和3800多户的开工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国有林场职工的住房条件,促进林场和谐稳定。二要加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区直林场场部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改善区直林场场部的环境,树立区直林场良好的形象。同时,要加强协调,将国有林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规划,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加快国有林场水、电、路、通讯、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三要加大国有林场扶贫力度。要转变国有林场扶贫方式,由“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优先将防护林、造林补贴、珍贵树种、森林抚育补贴等林业工程项目安排给贫困国有林场,促进国有林场调整林种结构,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水平,通过国家的政策性补助增加职工收入来源。四要加强国有林场社会保障工作。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好职工及家属就业、低保等问题,促进林区更加和谐稳定。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思路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林场要加快发展,关键要有一支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勇于开拓创新的队伍。一要积极引进培养人才。要以落实“三校一区”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万名林业人才储备工程、“136”林业人才工程(即2009-2012年,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培养和引进100名博士、300名硕士、600名重点院校紧缺专业学士)和“226”林业人才培训工程(即2011-2013年,与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所院校开展合作,在博士、硕士2个层次,培养200名硕士、60名博士)为契机,加大林场优才引进、干部培养力度。重点引进和培养林业、经济、财务、管理、投融资、营销、策划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培养懂专业、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领导人才。二是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要借鉴桉树产业模式,发挥林场的优势,加强与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活动,在速丰林培育和林产品深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要加强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要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抓好科技示范项目建设。要加快推进林场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三是加强林场文化建设。丰富林场职工文化生活,努力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林场文化体系。要寓文化理念于各项管理制度之中,规范职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要扩大林场文化建设的有效覆盖面,提高队伍凝聚力,保持林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