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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林业发展思考探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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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林业发展思考探析

作为全国重点林区,福建省三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一系列以林权改革为核心的林业生态文明改革,并在构建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价机制、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与此同时,三明市着力推进林业金融产品创新,创新推出林权抵押贷款、“福林贷”、林权支贷宝等绿色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林权担保融资功能,为当地生态建设、林农致富、金融机构提升效益探索了一条金融创新之路。本文结合实际,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林业产业发展的模式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三明市林业发展现状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化。三明市从2014年开始,以林业金融创新作为林改切入点,探索林业金融改革,推出林权抵押贷款、“福林贷”等,把金融活水引入林业发展,盘活林业“沉睡资产”。当前,针对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态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问题,三明市积极推进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等为改革重点的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为创新林业金融机制,盘活林业资产创造条件。

(二)林业产业稳步发展。2018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74亿元,林产工业产值863.8亿元,总产值位居全省第一。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第一产业林木种植品种逐渐向闽楠、南方红豆杉等高价值品种转移,形成了人造板、木竹制品、纸及纸制品、林产化工和森林食品等五大系列第二产业体系,全市林产品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9枚、省级名牌86个(枚),拥有林业上市公司5家,居全省同行业、全市各行业之首。

(三)产业政策逐渐完善。在林业产业规划方面,制定《三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同时,根据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安排,三明市政府制定了《三明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2018—2020年实施方案》《关于着力“六轮齐动”打造千亿林产加工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等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和加工产业集群化整体规划布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提供政策支持。

二、三明市金融支持林业情况

(一)国家林业扶持政策方面。一是财政性补贴。对于造林、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补贴标准为500元/亩,其他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100元/亩;对于生态公益林,根据公益林权属进行不同补偿,补偿标准为22元(含中央财政补助15元与省级财政补助7元)。二是林业贷款贴息。按每年3%给予贴息,其中对个人贷款的给予最长3年、累计额30万元以下进行贴息,对项目贷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

(二)地方支持林业金融创新服务方面。三明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和金融对三明市林业发展的产业支撑作用。市政府牵头成立林业金融服务中心,银行、林业评估公司、林权收储公司、林权抵押登记部门等机构集中入驻,合署办公,提供林业金融“一站式受理”服务。目前,全市共成立林权收储机构12家,为全市林业提供收购、流转及监管等服务,兼具不良抵押贷款林权收储兜底功能,并与银行合作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和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解除银行后顾之忧。同时,市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设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支持银行创新林业金融产品。

(三)各家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方面1.“福林贷”模式。由符合条件的村委牵头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并依托林业合作社等林业经济组织,为本村林农提供贷款担保,贷款林农按2000元-20000元不等入资担保基金,同时以其自留山、责任山、林权股权等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申请,一次授信三年,贷款随借随还。“福林贷”以整村推进形式对全村林农的资产、信用、品行进行联合审核,精准建档,逐户评级,林农只需有效证件与合作社同意担保意见书即可获得贷款,快捷高效。同时,通过银行、村委、林业站三方联合评估,进行林权备案,有效解决联户发证抵押难,零星评估费用高的问题。2.林权按揭模式。由林权收储公司提供全程连带保证,以依法有处分权的林权作为抵押,个人最高可贷200万元。该贷款最长期限30年,有效解决了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短与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的“短贷长投”问题,同时由政府牵头成立林权收储公司,设立产业基金,有效兜底风险,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债权,解决不良贷款发生时的林权处置问题。3.林权收储模式。主要是支持当地国企用于林业生产基地建设,包括农发行在宁化县落地的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期限20年,为林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提供授信3亿元,贷款余额1.4亿元;农行在建宁县发放的林业收储贷款,为林业收储企业授信2.5亿元,贷款余额1.56亿元,期限15年。4.收益权质押模式。明溪县联社以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进行质押,按照年补偿收益的30倍,向林农发放最高额度20万以内的贷款。截至2019年4月末,已发放“益林贷”2笔,贷款余额24万元。5.“林权支贷宝”模式。在林权交易流转尚处于公示期时,由林权买方向收储公司监管专户存入足额林权交易资金(含订金、首付款等),收储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银行提前介入,在林权交易完成后,银行即刻完成林权抵押并发放贷款的一种贷款模式。

三、农发行支持林业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方面。一是政府缺乏统一的规划。政府对林业的重视局限于传统的营林造林,对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林业旅游等新型林业产业模式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配套的产业链。地方林业资源整合不够,林业资源分散在国有林场、地方林场、国有公司、林农等手中,林业规模效应没有充分发挥。二是政府财力有限。三明属于苏区、老区,各地财力大多依靠上级转移支付,仅够满足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人员开支,对林业难以配套财政补贴政策。三是政府融资意愿较低。当前政府投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政府隐性债务清理的大背景下,政府对银行融资慎之又慎,国有企业往往是以财政性资金补助为主,不会轻易融资。

(二)融资需求方面。一是省属国有林场不愿贷。目前三明市有省属林场13家,这些林场改制相对比较彻底,历史包袱较轻,同时经过多年科学规范化管理,林场效益较高、资金充足,资金需求量低。二是县属国有林场不敢贷。目前,三明市经过整合有县属林场13家,其中5家为贫困林场,虽有部分资金需求,但由于融资责任重大,普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愿意找银行融资。三是民营企业没条件贷。部分民营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没有合适的担保措施,难以达到农发行的融资条件。四是林业大户等林农贷款额度小。由于受自身林业资源所限,一般是以林业合作社和个人融资为主,资金需求量小而分散,基本上以从农信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为主。

(三)涉林政策方面。一是产权公证最新规定导致林权抵押暂停。根据《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该项规定导致林权按揭贷款产品流程中关于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等环节公证事项无法进行。在缺乏公证处公证的情况下,资产处置无法进行,导致目前林权按揭贷款业务处于暂停状态。二是不动产登记导致费用增加、效率下降。受政府部门职能变化,林业评估、登记职能由林业局划转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登记按照房产登记收费,费用高。

(四)农发行信贷方面。一是贷款期限不匹配。从南方林区主要树种生产周期来看,杉木一般26年、马尾松一般31年,而农发行规定最长15年、宽限期5年,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二是产品设计不足。产品比较单一,只有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这一个品种,与目前三明创新的林权按揭、灵活资金使用、收益权质押担保、林业基金担保、银保合作等新型林业融资需求不匹配。三是办贷流程较长。农发行所有林业项目均需报省分行审批,办贷环节长,不适应市场需求。四是对民营企业本质上仍然较为谨慎。虽然总行取消了对民营企业所有制的准入限制政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谈民营企业“色变”的现象,在办贷流程上、担保措施上往往要求较高,准入工作推进困难。五是贷后管理手段落后。林业管理难度大,农发行依赖于传统的现场检查等手段,对无人机、远程监控等新技术运用较少,同时专业人才匮乏,对林业产业相关知识深入了解掌握的人较少。

四、意见建议

(一)多措并举强化政银合作。一是发挥农发行政策性银行组织、人力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林业产业规划,建立长期项目储备。二是推动与地方联合建立林业担保基金,参照“吕梁模式”,推动地方政府做大林业担保基金规模,农发行按照一定倍数给予信贷支持。三是定期组织与林业等部门交流合作,共同探究金融与林业融合问题,积极参与重大林业项目建设,主动提供融资、融智服务。四是积极对接市级国家储备林项目,推动市政府与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成项目尽快落地。

(二)发挥优势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在项目选择上。适应政府对林业项目长周期发展促进经济与生态效益更加显著的趋势,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关注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重点生态区位林赎买项目。二是在客户选择上。巩固加强与福建金森、永安林业、青山纸业等国有上市企业的合作,同时适应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制经营,破解国有企业不想贷、民营企业贷不到的难题。三是在模式选择上。重点对接符合条件的PPP和公司自营模式项目,同时充分运用支农转贷模式,积极与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对林业小微企业、林业合作社、林业创新创业者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三)积极创新林业金融模式。一是探索收益权质押模式。目前,三明市辖内有生态公益林730万亩、天然林517万亩,均属于限砍限伐林木,每年分别可享受每亩22元、15元的政府补贴,每年约有合计2.4亿元补贴。农发行可以发挥政策性资金长周期的优势,以整县为单位,协调地方政府成立专业管理公司,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用公益林收益权做质押并延长贷款期限,统一给予授信,以一个县拥有50万亩生态公益林为例,每万亩生态公益林每年可得财政补贴22万元,以20年的补贴收益评估,银行可给予2.2亿元的信贷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二是探索林权担保模式。积极探索与林权收储、保险、资产管理等公司贷款联合担保创新机制,即林权收储公司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解决,负责林权抵押的评估和贷后管理,协调资产管理公司及时处置不良资产,保险公司对抵押的林权给予保险,可解决农发行在客户准入、贷后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不足。三是探索“林业+”模式。把造林抚育与森林康养、林业旅游等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相集合,通过创造、设计现金流的方式,实现项目综合收益对成本的覆盖,达到项目平衡。四是探索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探索与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实现林权资本化运作,将收储林权评估后向保险公司投保,并由信托公司将收储林权衍生为信托产品,由保险公司投资购买,将所得资金再用于收储林权和森林质量提升,实现良性发展。

(四)争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一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在信贷政策上对贷款期限和宽限期的规定避免太紧,尽量给予适当延长,使信贷文件与总行和林业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保持一致,同时着重在具体项目上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期限和宽限期进行管理,以利于基层行灵活开展客户营销。二是参照国开行信贷政策,对重大林业项目可将政府林业补贴相关制度文件明确可到位的补贴资金作为资本金到位认定依据,减轻项目业主资本金到位压力。三是加快办贷效率,对风险可控的林业项目,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联合调查、平行审查等方式加快办贷进度。四是提高贷后管理科技支撑水平,结合林业部门“智慧林业”系统,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贷后管理,同时可与专业的林业管理公司签订贷后管理委托协议,由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解决农发行短期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作者:郭志鹏 杨帆 单位:农发行福建省三明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