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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归纳和概括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可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生态环境,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把生态环境治理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作为奋斗目标。在党和政府的正确引导下,逐步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头治理工程等八大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有效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使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缓解,重点治理区明显改善。据定量分析显示,“2003年~2010年,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保持平稳好转态势,整体进步指数达到87.64%,其中2003~2004年度提高幅度为12.7%,2006~2007年度提高幅度为4.09%”。
1内蒙古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稳步协调发展
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归根到底是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问题。过去人们认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相对立的,要发展经济必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近几年出现的一些污染问题、自然灾害表明,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这二者是否兼顾?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成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经济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一方面引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倡低碳环保生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逐渐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的格局,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1.1绿色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到内蒙古民族产业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内蒙古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生态文明、建成美丽内蒙古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乎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梦想的关键点上,内蒙古抓住国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有利时机,立足于资源丰富、环境容量空间广阔、资源型产业基础雄厚、水煤组合条件好等综合比较优势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重点形成“以鄂尔多斯市为代表的企业发展、园区建设和整体推进(点———线———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乌海、阿拉善为代表的”煤炭———电力———化工、煤炭———炼焦———化工、煤炭———电力———特色冶金”一体化煤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霍林河为代表的“煤炭———电力———铝及铝后加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包头为代表的“稀土采选———冶炼分离———新材料及应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巴彦淖尔为代表的“四位一体”绿色农业发展模式通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能耗水平明显下降。据统计,“2001年度全区共有62个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国家及循环经济试点单位7个,自治区循环及经济试点单位55个,能源工业投资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的比重由49%下降到38%,非资源产业投资比重有47.5%上升到59.2%。”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充分发挥内蒙古风能、太阳能资源优势,以风电和太阳能产业为重点,推广风能、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研发风光储能技术,加强太阳能光热技术创新。
1.2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与绿化治理工作有效展开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前提是保护、合理利用和改造生态环境。因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保护是内蒙古自治区为全国承担的政治责任,为内蒙古自治区子孙后代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8337”发展理念,根据民族地区的特征,有效展开了环境绿化工程,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1.2.1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双增长。内蒙古森林资源比较丰富,国家重要的森林基地之一。保护森林资源和扩大造林范围是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重要环节。“2002年~2011年,全国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0.068亿hm2,年均建设面积66.7万hm2,约占全国的1/10。”
1.2.2荒漠化加剧的势头初步缓减。荒漠化是世界公认的生态危机,也是地球上最为常见的土地退化形式,统称叫做“地球疾病”,也有人认为是“地球癌症”。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的动植物种群得到了有效保护。据统计,“内蒙古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实现了双减少。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0.62亿hm2,比1999年减少206.7万hm2;沙化土地面积0.415亿hm2,比1999年减少61.2万hm2,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38.85%。”
1.2.3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步伐加快。内蒙古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内容非常丰富,锡林郭勒草原是保护草原为主的中国第一处草原自然保护区、克什克腾草原是专门以保护鸟类为主的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乌拉特草原是保护蒙古野驴的自然保护区、鄂尔多斯高原是保护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区。统计显示,“全区确定的自然保护区18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372.82万hm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409.37万hm2,增长2.5%。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141个,比上年增加28个,增长24.8%。”
1.2.4城市绿化治理工程稳步推进。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城市绿化治理建设是环境治理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不仅关系到城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今,自治区实施的“8337”发展思路,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充分表明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发展和治理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显示了生态建设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课题组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实地调查研究发现,自2011年推出名为“三山两河”的城市生态建设工程后,乌兰察布市的城市生态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乌兰察布市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客观地赋予了乌兰察布市大力治理生态环境、防治荒漠化、改善生存和优化发展环境的特殊使命。因此,“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重点做好城乡绿化美化文章,努力打造生态城镇,生态农村牧区。”最引人注目的是乌兰察布市“三山两河”的大投入、大改造、大建设。“老虎山改造建设工程先后投入资金1.76亿元,白泉山投入资金21亿元,卧龙山治理工程,投入资金8500万元,霸王河综合治理工程投资38亿元,泉玉林水库也加大了绿化保护,已发展成了一个旅游餐饮景观区。”从这一组组资金投入的数字可以看出,以“三山两河”为重点的绿化工程,集中体现了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把生态建设放在了重要位置,把绿化环境、美化家园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的气魄和智慧。人是城市的主体,城市的生态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只是人们的期盼,已成为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和享乐。
2内蒙古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是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常用环境质量的好坏来表示环境遭受污染的程度。据分析“2003年~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尺度的环境质量仍在持续退步,但是退步速度逐渐减缓,有改善的趋势。2004~2005年度退步幅度最大,达12.29%;2005~2006年度进步幅度最大,为12.01%,2012年,全区总体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一般。与上年相比,全区及各盟市、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均无明显变化,“全区89个县域评价单元中,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优的仅有根河市1个、等级为良的21个、等级为一般的61个、等级为较差的4个、等级为差的2个”。
2.1空气质量二级良好当前,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级良好。其中,乌海市(海勃湾区)为三级轻污染,其他城市均为二级良好。调查显示,“全区全年空气质量超标大数累计286天,其中可吸入颗粒物超标大数占92.0%,二氧化硫占11.5%,二氧化氮无日均值超标。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来自燃煤烟尘排放、扬尘和汽车尾气排放。”
2.2水环境治理有所改善水环境是人类生产生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场所,水环境治理是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受人类实践干扰和破坏最严重的领域。水资源地区,资源的分布不均会出现“南水北调”等利用水资源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如,工业废水和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污水不合理排放、不合理处理,部分地区水资源严重被污染,再加上超载放牧使草场大面积退化,水土流失状况呈恶化趋势。但是近几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了水资源的污染和被破坏。①在喝水治理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防治重点领域的水污染,加强废水排放权的许可和废水点源治理,地表水体质量明显改善。“2012年全区河流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72个监测断面中,I-Ⅲ类水质断面42个、IV-V类水质断面22个、劣V类水质断面8个。”,喝水水质明显改善。②在湖泊、水库方面。2012年,全区重点监测5个湖泊、3座水库(贝尔湖、达贵湖、达里诺尔湖、岱海、乌梁索海和察尔森水库、莫力庙水库、红山水库),与上年相比,莫力庙水库、红山水库水质好转,5个湖泊及察尔森水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2.3污染物处理初见成效
2.3.1废气污染处理。废气污染大气环境是世界最普遍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废气治理工作中,加大投入资金的力度,引进先进废气治理设备,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在“2012年底,全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有废气治理设施7395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合计77655万m3/h。”
2.3.2废水污染处理。在废水污染处理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对城市污水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改善城市环境,加快污水处理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点。“至2012年底,全区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658.7万t/d,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02.2万t/d。”这对于内蒙古中部、西部充分利用污水处理,注重水资源的再生,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保障,同时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3.3固体废物处理。在固体废物处理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目前应该将固体危险废物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危险废物的储存措施上。“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36亿t。综合利用量1.38亿t(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58.5%;全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9.99万t,综合利用量41.65万t(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53.7%。”这就说明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对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监管,合理处理污染物,合法规划和利用污染物的再生,取得了一定成效。
3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政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在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进程中,不仅需要发展生产力、改善生活的物质基础和提高认知水平、创新治理理念的精神基础,更需要制度创新和政策保障的政治基础。
3.1不断完善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政策机制内蒙古党委、政府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和内蒙古发展历史定位的视角提出“8337”发展思路,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八大发展定位之一,体现了内蒙古发展思路与中央“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一致和科学创新。同时为了更好地建设内蒙古循环经济,走绿色生态化的发展道路,内蒙古先后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办法》、《禁止使用黏土砖意见》、《关于高耗能产品实行电耗最高限额管理的意见》、《关于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十一五”总体规划》、《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为内蒙古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条件。
3.2逐步优化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的法律机制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健全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建设生态重点工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牧场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天然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珍稀林保护条例》、《森林管护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义务植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积极促进生态保护和利用的法制化。各盟市加大了生态保护执法力度,执法体系逐步健全,人为因素导致的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控制。
3.3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要继承和弘扬草原文化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伦理道德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崇尚自然、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社会成员的认知水平,扩大社会成员的参与面,是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体现。如,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时报道各种与环境有关的事迹(表扬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这对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大众化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撑。总之,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效,但是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以后要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要完善生态系统的恢复补偿机制,科学规划重点治理区域,积极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作者:温世明 单位:集宁师范学院 科研设备处